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八股文

鎖定
八股文(英譯:Stereotyped Writing;Eight-Legged Essay),也稱制義、制藝、時文、八比文,是明清以來科舉考試的一種文體。
八股文是四書義的八股化形式。四書於蒙元始被列入科舉經義考試的範圍。明初洪武年間開科舉,沿用了蒙元的“四書疑”(“經疑”),進從“四書疑”發展為四書義,經歷了自永樂成化弘治百餘年的發展,於經義文體格式化的過程中,經義正文(講題部分)進一步格律化,二股、四股、六股、甚至十數股等皆是經義文體眾多格式中的一種,“八股”最終脱穎而出,成為了主流。 [4-5]  [7-8] 
八股文的題目範圍限定於“四書五經”,闡釋標準則以程朱理學為宗。明代中期以後,士人或引心學、禪學入八股,或講求格法的巧妙變幻,或引俗字方言入八股,或走上覆古主義宗法秦漢的道路,或引入周秦諸子入八股,廣泛學習諸子學術的義理和思維方式,為八股文創作增添了巨大的活力,這股潮流隨着清初官方出台“清真雅正”標準而消弭。康熙初年的《科場條例》又強調不能決裂本題、不遵傳注、引用異教、影合時事、摭入俚言諧語、有過五百五十字者,小束大結不分明者等等。乾隆本人批判使用“後世語”更是導致考生不讀後世書,將士風導向空疏,於是清末在康有為、梁啓超批判下,八股文退出了歷史舞台。 [11-12] 
中文名
八股文
外文名
Stereotyped Writing
別    名
時文
別    名
制藝
四書文
流行時期
明清兩朝
適用場合
科舉考試的鄉試、會試第一場

八股文文體源流

八股文的雛形是宋代的經義,北宋王安石變法,科舉以經義取士,主要考察士子對《詩經》《書經》《論語》《孟子》等儒家經書義旨的闡釋和發揮。元祐初,舊黨執政後,廢除王安石新法,然而以經義試士的科舉政策上,當時勢如水火的新舊黨並不存在截然的對立,而是實行的“兼收”或“分立”制度,維持了詩賦與經義在宋代科舉體系中的平衡,將進士科分為詩賦進士和專經進士,二者首場皆考經義。南宋亦繼承了元祐分科試士的制度。 [4] 
與經義試士的實踐相對應,宋代經義的文體形式也在不斷地發展、成熟。在詩賦策論、經義孰優孰劣的爭論中,詩賦優越論者的一個主要依據就是詩賦的程式化程度較高,更符合科舉衡文的標準,而即策論、經義都不能如詩賦那樣有“規矩準繩”“聲律法度”,易於辨別工拙。於是因為考試衡文的客觀需要,經義的程式化結構後來日趨嚴密。而宋代詩賦與經義長期並行的科舉實踐,則為經義借鑑、融合詩賦的程式提供了方便。 至南宋後期,其文體程式的複雜和精密已經遠遠超過詩賦,達到了“冗長繁複可厭”的地步。 [4] 
朱熹嘗言道:“今日經學之難,不在於治經,而難於作義。大抵不問題之小大長短,而必欲分為兩段,仍作兩句對偶,破題又須借用他語,以暗貼題中之字,必極於工巧而後已。其後多者三二千言,別無他意,不過止是反覆敷衍破題兩句之説而已。”
朱熹所説宋代經義的弊端,既有體式結構的強為分段、重複,也有修辭上過多的“對偶”“工巧”。針對這些弊端,朱熹提出了改革經義文體格式的方案,他認為:“欲更其弊,當更寫卷之式,明著問目之文,而疏其上下文,通約三十字以上:次列所治之説,而論其意;又次,旁列他説,而以己意反覆辯析,以求至當之歸,但令直論聖賢本意,與其施用之實。不必如今日經義,分段破題、對偶敷衍之體。每道止限五六百字以上,則雖多增所治之經,而答義不至枉費辭説,日力亦有餘矣。” [1] 
宋代的經義考試,於本經外,亦兼試《論語》、《孟子》。宋寧宗嘉定五年(1212年),朱熹的《論語集註》和《孟子集註》被立為官學教材。到了孛兒只斤 愛育黎拔力八達重開科舉之時(1315年),正式將朱注四書作為一個整體納入科舉考試的科目範圍。確立了初場以《四書》和《五經》為內容的考試,《四書》考明經、經疑,《五經》則考經義。四書已經上升至與五經對等的地位。因為經疑從四書內出題,故又稱“四書疑”“四書疑問”。 [1]  [5] 
明初洪武年間,取士損益元制,初場考《四書》《五經》義,考試的文體形式則是“略仿宋經義”。《四書》義“二百字以上”、《五經》義“三百字以上”,單從字數上而言,即是一個極大的突破。洪武二十四年,則又從體式結構上進一步簡省,規定“凡作《四書》、《經》義,破承之下便入大講,不許重寫官題”。其後文體不斷演變,永樂至景泰是八股文的萌芽時期,天順至弘治是其成熟完備時期。在經義八股格形成的過程中,經義正文(講題部分)進一步格律化——股與股排比對偶,一般在兩股至十數股之間。 [7]  [8] 
“八股”並非固定或法定的文體程式。明代官方從未規定科舉考試的四書文必須寫成“八股”格式。在有關明代四書文的選本中,相當多的作品並不具備“八股”格式。於經義文體格式化過程中的眾多格式中,“八股”最終在所有格式中佔有重要和優勢的地位,是經義取士過程中考官和士子上下互動必然選擇的結果。明代八股文的形態呈現出極強的開放性和流動性,它既接受來自官方政策或國家意識形態的影響,也接受來自社會文化、尤其是士風文風的影響,對於後者的敏感性甚至要遠遠超過前者。而人們更為經常地提及的“八股文”,則不過是四書文的俗稱而已。 [9]  [26] 
正德、嘉靖時期唐宋古文法度的引入,促使八股文在“根柢程朱”的章程要求與自然平淡、文本經史等範疇的限定之內,被推向了高峯。尤其是唐順之歸有光諸家的創作成就,往往被後人視為將古文、時文相結合的典範。然而唐、歸之後,嚴峻的創新壓力也隨之而來,後人或是因效法成弘、正嘉而流於平庸甚至淺薄,很難博得主司的青睞;或是向“根柢程朱”“文本經史”“平淡自然”等觀念發起衝擊,尋求通變之道。士人或引心學、禪學入八股,或講求格法的巧妙變幻,或引俗字方言入八股,或走上覆古主義宗法秦漢的道路,不一而足。在隆慶、萬曆時期的八股文壇,“心學入八股”流行於前,“俗語入八股”“機法”“凌駕”等文風盛行於後。至天啓、崇禎年間,“諸子入八股”形成一股大規模潮流,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黜落了大量根柢程朱且謹守成化、弘治、正德、嘉靖時期法則的八股文,而弋獲了大量不軌於義理的“縱橫充斥”之文。 [10]  [11] 
清初倡導歸本經史,逐步提倡“清真雅正”。入關第二年的順治二年(1645年)“定文有正體。凡篇內字句,務典雅純粹。不許故摭一家言,飾為宏博”。順治九年(1652年)又規定:“其有剽竊異端邪説,矜奇立異者,不得取錄。”這些措施,使“諸子入八股”的潮流最終消弭。 [11]  康熙初年的《科場條例》又強調不能決裂本題、不遵傳注、引用異教、影合時事、摭入俚言諧語、有過五百五十字者,小束大結不分明者,等等。 [12] 
至乾隆年間,而愛新覺羅·弘曆是一個“乾綱獨攬”,執意掌控科場動向的皇帝,導致了一系列新戒律的出現,愛新覺羅·弘曆規定首場三藝的虛字統一規範(比如承題,首藝用“夫”字,次藝用“蓋”字,第三篇用“甚矣”;破題、起講所用虛字也有明確限定),一層層地為八股文寫作套上了枷鎖。 [12]  愛新覺羅·弘曆不僅重視八股範文的編纂、文風之糾正,而且對八股文的幾次宣諭都是在親自“抽閲試卷”的基礎上進行的,他要向臣下及天下士子顯示他的目光如炬。 [12] 
在明中葉心學思想的推動下,“代言”成為八股文的流行機制。就八股文的內容結構而言,“起講”以下是“代古人語氣”的內容;就經學闡釋方法而言,“代言”不是要恪守經注,而是試圖進一步擺脱經注(尤其是朱熹《集註》)的羈絆;就文章組織方式而言,“代言”給八股文染上了虛構的文學色彩,而且通過與“自言”的辯證轉化增強了八股文的表現功能。 [23]  [24] 
然而隨着滿清入關,功令收緊,八股“代言”的闡釋被諸多限制,逐漸陷入褊狹境地。乾隆十九年(1754年)年上諭:“而浮淺之士,競尚新奇。即如今科放榜前,傳首題文有用『九迴腸』之語,其出自《漢書》『腸一日而九回』,大率已莫能知,不過剿襲纖巧,謂合時尚。豈所謂非法不道、選言而出者乎?不惟文體卑靡,將使心術佻薄,所關於士習者甚大。”愛新覺羅·弘曆在入選的八股文中發現有“九迴腸”一語,既然要第一人稱“代聖賢口氣”,那聖賢以後的事便不能出現在文章中,同時更把這種用“後世語”現象上綱上線到學風、心術、士習的高度而強調其嚴重性。 [12] 
愛新覺羅·弘曆對“代言”的理解帶有“權力”色彩,顯示出治統對文統的干預,將後世對時文“代言”的理解引向偏狹。此後“代口氣”不能“引用三代以後事”此種狹義文體認知被明確為官方功令,寫入《欽定科場條例》,消解了援後世事以證經的合法性。不僅如此,此功令還被逐漸理解為“禁讀後世書”,陳維昭認為其中不無考官與父兄師長規避心理的推波助瀾,既然官方規定“不能述引後世”,那麼考生們學後世之書也就沒了用武之地,就沒必要學了,其結果則導致了士子的無知。而這種“不必多讀書”的心理更是將士風導向空疏。以此,清末對八股“代言”功能產生了諸多質疑,甚至否定其選拔真才實學的基本功能。 [12]  [25] 
於是清末康有為曰:“故非三代之書不得讀,非諸經之説不得覽,於是漢後羣書,禁不得用,乃至先秦諸子,戒不得觀。”其傳達出來的意思是:科舉立法過嚴,不準士子讀三代以後之書,不準士子讀四書五經之外的其書籍;結果是諸生荒棄羣經、謝絕學問。梁啓超再推而演之:“至有通籍高第,而不知漢祖唐宗為何物者,更無論地球各國矣。然而此輩循資按格,即可以致大位作公卿,老壽者即可為宰相矣,小者亦秉文衡、充山長、為長吏矣,以國事民事託於此輩之手,欲其不亡,豈可得乎?” [12] 
清末以康有為、梁啓超為代表的維新派為了使載湉堅定地推翻舊制、實行新政,對清代的科舉考試製度(尤其是清代八股文考試製度)作出了誇大其詞的表述。但是,經過乾隆朝的厲禁,再加上嘉、道以後科場禁忌越來越細、越來越多,一不小心即會被處以停科的處罰,重者則是當科黜落。八股文寫作確確實實走入了死衚衕。維新派對八股文的攻擊,目的並不是要進行文體改革,他們只是把“廢八股”當成砍向“舊制”的第一刀。八股文於是就這麼退出了考場。 [12]  [13] 

八股文雛形

八股文的雛形是宋代的經義,北宋王安石變法,科舉以經義取士,主要考察士子對《詩經》《書經》《論語》《孟子》等儒家經書義旨的闡釋和發揮。
中國的選舉制度從察舉變為科舉,其關鍵在於“以文取士”。因而,文學乃是科舉的核心體制。所謂“以詩賦取士”,是指唐代進士科考試的情況。但是,唐代的進士科最初並不試詩賦,而只試時務策唐太宗貞觀八年(634年)加試經史,即在時務策之外,還要考經史策。唐高宗調露二年(680年),考功員外郎劉思立奏請加試帖經雜文,其意見得到採納,於次年(永隆二年,681年)敕令施行,由此進士科考試亦發展出試帖經、雜文、策文的三場制。其所試雜文最初為箴、銘、論、贊、表之類,後漸加入詩賦,大概到唐玄宗天寶末年,遂專用詩賦,詩賦的重要性升為三場之首,往往決定士子之去取。唐代進士科的三場考試製度,奠定了科舉文學體制的基本框架。 [2] 
唐以後的科舉,大都沿襲三場考試製度。但在三場制的框架內,科舉考試的內容卻不斷地有所調整。北宋前期承襲了唐代“以詩賦取士”的傳統,《宋史·選舉志一》載: [2] 
凡進士,試詩、賦、論各一首,策五道,帖《論語》十帖,對《春秋》或《禮記》墨義十條。 [2] 
在全部的進士科考試內容中,詩賦的重要性遠遠超過論、策和帖經墨義。不過,進士試詩賦,在唐代就已屢受非議,到了宋代,討論愈發激烈,於是就發生了詩賦策論之爭與詩賦經義之爭。爭論的天平日益偏向經義,以經義取士獲得了普遍的認同。 [2] 
宋神宗熙寧改革(即王安石變法)之後,進士試經義的體制基本確立,這也給人留下了宋以經義取士的印象。但正如唐以詩賦取士只是天寶年間以後的事一樣,宋以經義取士也只是熙寧年間以後的事,而且熙寧以後詩賦也並未被取締,元祐以後所實行的“兼收”或“分立”制度,維持了詩賦與經義在宋代科舉體系中的平衡。 [2] 
所謂“經義”,顧名思義即指“經書意義”。作為科舉項目,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唐代明經科考試的“經問大義”。《新唐書·選舉志上》載: [2] 
凡明經,先帖文,然後口試經問大義十條,答時務策三道。 [2] 
唐代的明經考試分為帖文(即帖經)、經問大義、時務策三場,也就是説,“經問大義”在唐代已經出現,但不是進士科的考試項目,而是明經科的考試項目。 [2] 
據《新唐書》的記載,唐代的“經問大義”採取口試的形式,也有用筆試的,時人稱之為“墨策”。《封氏聞見記》卷三《貢舉》載:
(開元)二十四年冬,遂移貢舉屬於禮部。…其後明經停墨策,試口義並時務策三道。 [2] 
唐玄宗開元年間以前,唐代明經科在試“經問大義”時,是採取墨策形式的。另據柳冕權德輿書,中唐以後仍在使用墨策,墨策的停廢大概只是一時之事。根據傅璇琮的意見,唐人經問大義的內容形式與宋人的墨義比較接近,而墨策與墨義大概也只是名稱的不同。故唐代的“經問大義”可以看作宋代經義的遠源,但與經義還是有較大差別的。 [2] 
宋代經義的直接源頭應是宋初的“大義”。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三月十三日,宋祁等奏上新詳定貢舉條制,曰: [2] 
今先策論,則文辭者留心於治亂矣;簡其程序,則閎博者得馳騁矣;問以大義,則執經者不專於記誦矣。…...故為先策論過落,簡詩賦考式,問諸科文義之法,此數者其大要也。——《宋會要輯稿·選舉三》 [3] 
慶曆貢舉條制所提到的“大義”,又稱“諸科文義”,這一名稱透露出大義最初是被運用於諸科考試的。 [3] 
慶曆貢舉條制是“慶曆新政”的一部分,但“慶曆新政”僅維持了一年多的時間,即告失敗,因而,慶曆貢舉條制也沒來得及施行。 [3] 
不過,諸科試經義的方法在嘉祐二年(1057年)所置的明經科中仍然得到了採納:
明經科並試三經,謂大經、中經、小經各一也。…...每經試墨義、大義各十道,仍帖《論語》、《孝經》十道,分八場,以六道為合格。又試時務策三道,以文詞典雅者為通。其出身與進士同。——《宋會要輯稿·選舉三》 [3] 
就用於明經諸科考試而言,宋代的大義與唐代的“經問大義”可謂具有相同的功能。而且,唐、宋明經考試的程式也基本相同,都以帖經、大義、時務策為主體。 [3] 
不過,在宋代明經科中,與大義並列的考試內容還有墨義。那麼,大義與墨義或者説與墨義的前身一一唐代的“經問大義”一一究竟有何不同呢?中唐古文家柳冕在與權德輿討論明經考試的弊病時説: [3] 
頃有司試明經,奏請每經問義十道,五道全寫疏,五道全寫注,其有明聖人之道,盡六經之意,而不能誦疏與注,一切棄之。——《權載之文集卷四一·柳福州書》 [3] 
可見,唐代的“經問大義”只是要測試考生對經典註疏的熟悉程度,至於考生是否真正理解經典的義理,則是無關緊要的。這一考試標準與慶曆貢舉條制大相徑庭
...…諸科舉人依舊制場各對墨義外,有能明旨趣願對大義者,於取解到省家狀內具言願對大義。除逐場試墨義外,至終場並御試,各於本科經書內只試大義十道,直取聖賢意義,解釋對答,或以諸書引證,不須具註疏。——《宋會要輯稿·選舉三》 [3] 
慶曆貢舉條制不僅明確要求願對大義者必須“明旨趣”,而且規定考試方式“直取聖賢意義”,“或以諸書引證,不須具註疏”。宋代人相比於記誦註疏,更注重於探究“聖賢意義”。 [3] 
宋初大義與墨義或唐之“經問大義”的區別,乃是義理註疏的區別。這一區別,是因為唐、宋儒學的不同背景。唐代儒學延續漢代以來的傳統,重章句訓詁:而宋代儒學則出現了新動向,更為重視義理的抉發。慶曆貢舉條制提出明經諸科以大義試士,實際上反映了宋代儒學精神的新變。 [3] 
唐代的明經科被認為“以帖誦為功,罕窮旨趣”,其考試項目侷限於經書(包括經文和註疏)的文本知識,並不要求應試者發揮個人的見解。與此不同,宋代慶曆貢舉條制顯然是要鼓勵考生,更直接地闡發經書的意藴和聖人的道理。 [3] 
如從文體的角度來説,大義與墨義或“經問大義”更為重要的不同在於,墨義或“經問大義”都還不具備“文章”的形式,而大義則朝“文章”的形式大大邁進了一步。對義理的強調,使大義在一定程度上擺脱了答題程式的束縛,考生有可能進行更自主的思考和更自由的表達,從而使大義更具有個人構思的特點,並且更能表現個人的文學才能。從現存的宋代早期大義來看,其文體形式與短論較為接近。 [3] 
大義本是用於明經諸科考試的,但由於不滿註疏記誦而鼓勵義理闡發乃是當時流行的風氣,進士科考試也難免受到波及,進士科所試墨義,遂亦有改用大義的趨勢。 [3] 
今天所能見到的最早的大義,即為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應進士禮部試的作品。在蘇軾文集中,有《三傳義》十篇,又題作“南省説書十道”“南省講三《傳》十事”,包括“《左傳》三事”“《公羊》三事”“《穀梁》四事”。郎曄注云: [3] 
仁宗嘉祐二年,歐陽文忠公修考試禮部,既置公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 [3] 
宋初,理學雖然尚未興盛,但自慶曆年間開始,學風的轉變已日趨明朗。宋代《四書》學與理學一書對這一轉變有如下總結:
士人們在思索儒學危機的過程中,對漢唐章句訓詁之學的弊端及變革經學方法的必要性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希望通過重新闡釋儒家經典,闡發其中義理以振興儒學。為此,士人們圍繞復興儒學的主題,力圖擺脱漢唐經學拘囿於家法師法、沉溺於訓詁考證的治學學風,大膽發疑,標新立異,形成了一股疑經惑古的時代思潮。 [3] 
在宋初儒學復興運動中,歐陽修是一個重要的代表人物。由他主持進士考試,勢必不會滿足於只測試舉子記誦註疏的功夫。所以,嘉祐二年(1057年)的進士禮部試以大義代替墨義,並不足為奇。 [4] 
慶曆貢舉改革與嘉祐科舉實踐在先,熙寧科舉改革在後,然而熙寧改革的意義仍然是前所未有的。與慶曆或嘉祐的科舉改革實踐不同,王安石在採用經義試士的同時,還有更重要的舉措,即廢罷諸科制科而獨存進士科 [4] 
(熙寧)四年二月一日,中書門下言:“…...所有明經科,欲行廢罷,並取諸科額內元解明經人數添解進士。仍更俟一次科場,不許新應諸科人投下文字,漸令改習進士。”…...詔:“可。”
(熙寧七年五月)辛亥,中書門下言:“策試製舉,並以經術、時務。今進士已罷辭賦,所試事業,即與制舉無異。至於時政闕失,即士庶各許上封言事,其賢良方正等科目,欲乞並行停罷。”從之。——《宋會要輯稿·選舉三》 [4] 
諸科制科,自熙寧改革後陸續被廢罷。廢罷不等於簡單的取消,諸科尤其是明經科的考試內容,實已部分地被納入了進士科中。熙寧科舉改革,實際是對唐以來的整個科舉系統進行了根本性的改造,在此背景下,以經義取代詩賦就不僅是進士科內部的文學體制的變化了。 [4] 
祝尚書曾敏鋭地指出,嘉祐二年(1057年)所置的明經科,試經書大義及時務策,在考試方法上最接近熙寧以後的“新制進士”。或許,王安石是有意合併進士與明經二科,而他改造完成的“新制進士”更接近於原來的明經。 [4] 
熙寧科舉改革,對於經義文體的發展也有重要影響。經義既成為進士科考試的主要文體,自然有必要加強其規範性和權威性,於是便由中書撰“大義式”頒行天下。 [4] 
“大義式”關於大義的作法究竟有哪些具體規定,今天已經不得而知,但通過流傳下來的疑似當年“大義式”範文的一組作品,或許還能一睹熙寧大義的面目。這些作品都題為王安石所作,但大多數應該出自王安石幕僚之手。若將它們與嘉祐年間蘇軾所對大義進行比較,可以發現二者既有相似之處,又有明顯不同。 [4] 
其相似之處在於,二者都以短論的形式,雜引諸説以貫穿經旨。不同之處在於,蘇軾大義尚為問對形式,就題答題,在表達上仍比較受侷限:而熙寧大義的“文章”性質更加突出,論述層次和文體結構都顯得更為完善,更能見出個人對經典義理的完整理解。 [4] 
熙寧科舉改革對於大義的改造,貫徹兩方面的精神,一是“通經”,二是“文采”。《宋史·選舉志一》雲:“試義者須通經、有文采,乃為中格,不但如明經墨義粗解章句而已。”《宋史全文》亦云:“務通義理,不須盡用註疏。” [4] 
無論是“通經”還是“有文采”,都要求突破註疏之體而邁向文章之體。這一過程,在宋代是經過慶曆、熙寧兩次改革之後才得以完成的。而在熙寧以後,宋代的科舉正式進入了以經義取士的時期。 [4] 
熙寧變法在神宗死後即告失敗。元祐初,舊黨執政,廢王安石新法,以經義取士的科舉政策亦遭質疑。元祐元年(1086),劉摯上《論取士並乞復賢良科疏》,提出恢復詩賦考試、以詩賦與經義“兼用”的意見: [4] 
臣愚欲乞試復詩賦,與經義兼用之。進士第一場試經義,第二場試詩賦,第三場試論,第四場試策。經義以觀其學,詩賦以觀其文,論以觀其識,策以觀其材。前二場為去留,後二場為名次。 [4] 
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禮部出台科舉新制:
乃立經義、詩賦兩科,罷試律義。凡詩賦進士,於《易》、《詩》、《書》、《周禮》、《禮記》、《春秋左傳》內聽習一經。初試本經義二道,《語》、《孟》義各一道,次試賦及律詩各一首,次論一首,末試子史、時務策二道。凡專經進士,須習兩經,以《詩》、《禮記》、《周禮》、《左氏春秋》為大經,《書》、《易》、《公羊》、《穀梁》、《儀禮》為中經,《左氏春秋》得兼《公羊》、《穀梁》、《書》,《周禮》得兼《儀禮》或《易》,《禮記》、《詩》併兼《書》,願習二大經者聽,不得偏佔兩中經。初試本經義三道、《論語》義一道,次試本經義三道、《孟子》義一道,次論、策,如詩賦科。——《宋史·選舉志一》 [4] 
無論是劉摯的建議,還是隨後出台的科舉新制,都意在恢復熙寧時被廢止的詩賦考試,但劉摯和禮部都沒有為了恢復詩賦而否棄經義。元祐新制將進士科分為詩賦進士和專經進士,而無論詩賦進士還是專經進士,首場皆考經義。這説明在以經義試士的科舉政策上,當時勢如水火的新舊黨並不存在截然的對立,經義的地位並沒有因熙寧變法的失敗而受到太大的影響。 [4] 
南宋繼承了元祐分科試士的制度,在場次上仍簡化為三場。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中書省奏定科舉條式曰:
已詔後舉科場講元祐詩賦、經術兼收之制。今參酌擬定:元祐法,習詩賦兼試經義。今欲習詩賦人止試詩賦,不兼經。第一場詩、賦各一首,第二場論一首,第三場策三道。元祐法,不習詩賦人令治兩經。今欲習經義人依見行止習一經。第一場本經義三道,《論語》、《孟子》義各一道:第二場論一首,第三場策三道。——《宋會要輯稿·選舉四》 [4] 
此後,進士分科即成為南宋的常制。其間雖有短期的反覆,而且士子往往“去難就易,競習詩賦,罕有治經”,但在朝廷政策的傾斜和扶持下,經義進士之科始終維持着發展的勢頭。 [4] 
與經義試士的實踐相對應,宋代經義的文體形式也在不斷地發展、成熟。熙寧以後,經義的文體形式在短期內就獲得了長足的進步。元祐六年(1091年)進士登第的張庭堅,留下了一篇經義作品《自靖人自獻於先王》,體式已經相當完善,其寫法被程端禮認為“已具冒、原、講、證、結”等基本結構。 [4] 
經義的程式化結構後來日趨嚴密,這是適應考試需要的發展。在詩賦策論、經義孰優孰劣的爭論中,詩賦優越論者的一個主要依據就是詩賦的程式化程度較高,更符合科舉衡文的標準。 [4] 
蘇軾熙寧二年(1069年)所上《議學校貢舉狀》雲:
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必欲廢之?近世士人,纂類經史,綴緝時務,謂之策括,待問條目,搜抉略盡,臨時剽竊,竄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且其為文也,無規矩準繩,故學之易成;無聲病對偶,故考之難精。以易學之士,付難考之吏,其弊有甚於詩賦者矣。 [4] 
劉摯的《論取士並乞復賢良科疏》亦云:
今之治經,以應科舉,則與古異矣。…...至於蹈襲他人,剽竊舊作,主司猝然亦莫可辨。蓋其無所統紀,無所檃括,非若詩賦之有聲律法度,其是非工拙,一披卷而盡得之也。 [4] 
蘇軾反對策論與劉摯反對經義,有一個共同的理由,即策論、經義都不能如詩賦那樣有“規矩準繩”“聲律法度”,易於辨別工拙 [4] 
考試衡文的客觀需要,是經義程式化發展的根本動力。而在宋代,詩賦與經義長期並行的科舉實踐,則為經義借鑑、融合詩賦的程式提供了方便。 [4] 
經義發展至南宋後期,其文體程式的複雜和精密已經遠遠超過詩賦,達到了“冗長繁複可厭”的地步,朱熹嘗言道:“今日經學之難,不在於治經,而難於作義。大抵不問題之小大長短,而必欲分為兩段,仍作兩句對偶,破題又須借用他語,以暗貼題中之字,必極於工巧而後已。其後多者三二千言,別無他意,不過止是反覆敷衍破題兩句之説而已。” [1] 
朱熹所説宋代經義的弊端,既有體式結構的強為分段、重複,也有修辭上過多的“對偶”“工巧”。針對這些弊端,朱熹提出了改革經義文體格式的方案,他認為:“欲更其弊,當更寫卷之式,明著問目之文,而疏其上下文,通約三十字以上:次列所治之説,而論其意;又次,旁列他説,而以己意反覆辯析,以求至當之歸,但令直論聖賢本意,與其施用之實。不必如今日經義,分段破題、對偶敷衍之體。每道止限五六百字以上,則雖多增所治之經,而答義不至枉費辭説,日力亦有餘矣。” [1] 

八股文過渡

明初洪武年間,取士損益元制,初場考《四書》《五經》義,考試的文體形式則是“略仿宋經義”。其後文體不斷演變,永樂至景泰是八股文的萌芽時期,天順至弘治是其成熟完備時期。 [1] 
經義以闡發經學義理為宗旨,其發展自然不能脱離經學理念與經學思想的影響。宋代理學的發展是以對經典資源的重新整合和改造作為基本策略的,“退五經而尊四書”,以“四書”為核心的新經典體系成為宋代理學的基礎,尤其是朱熹的《四書章句集註》,更被視為宋代四書學定型和理學體系完成的重要標誌。 [5] 
宋代的經義考試,於本經外,亦兼試《論語》、《孟子》。隨着理學傳播的日益廣泛和深入,四書學逐漸轉變為正統“官學”。宋寧宗嘉定五年(1212年),朱熹的《論語集註》和《孟子集註》被立為官學教材。 [5] 
到了孛兒只斤 愛育黎拔力八達重開科舉之時(1315年),正式將朱注四書作為一個整體納入科舉考試的科目範圍。蒙元的科舉考試分蒙古、色目人與漢人、南人為兩榜(稱“南榜、北榜”或“左榜右榜”)。蒙古、色目人的考試程式比較簡單,茲不贅論。至於漢人、南人,《元史·選舉志一·科目》詳載其三場考試的程序曰: [5] 
漢人、南人,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出題,並用朱氏《章句》、《集註》,復以己意結之,限三百字以上;經義一道,各治一經,《詩》以朱氏為主,《尚書》以蔡氏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為主,已上三經,兼用古註疏,《春秋》許用三《傳》及胡氏《傳》,《禮記》用古註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 [5] 
此處確立了初場以《四書》和《五經》為內容的考試,《四書》考明經、經疑,《五經》則考經義。此處明經考試與唐代不同,唐代指的是與進士科並列的明經科目,而在此是與經義屬於同一種試文形式,如劉基會試《春秋》義亦稱《春秋》明經,經疑則相當於今天的問答論述題,朱注四書內出題,經義則在五經內出題,範圍各不相同。在蒙元科舉體制中,四書已經上升至與五經對等的地位。因為經疑從四書內出題,故又稱“四書疑”“四書疑問”。 [1]  [5] 
明太祖出身於草莽,於元末羣雄並爭之時即留意於人才的選拔,在吳元年(1367年)“設文武科取士”,“初場試《經》義二道,《四書》疑一道”。立國建號以後,當諸國家制度草創之時,洪武三年(1370年)“設科取士”: [1] 
第一場試五經義,各試本經一道,不拘舊格,惟務經旨通暢,限五百字以上。…...四書疑一道,限三百字以上。第二場試禮樂論一道,限三百字以上;詔、誥、表、箋內科一道。第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一道,惟務直述,不尚文藻,限一千字以上。 [5] 
然而洪武六年(1373年)即“暫罷科舉”,直到洪武十七年(1384年)“頒科舉取士式”並復開科取士,“初場試《四書》義三道,《經》義四道”。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又對程文格式進行了規範。 [1] 
明初取士之法在宋元取士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明初對人才的需求而前後有着較大的變化。吳元年(1367年)的規定,初場《四書》疑一道,《經》義二道,可以説既有較強的元代取士烙印,又因為羣雄並爭的時代背景,於是中式後還要進行騎、射等科目的複試。到了洪武三年(1370年),天下初定,急需大量的人才,因此取士標準稍有降低,初場《四書》疑、《五經》義均為一道,且“連舉三年”。由於連考三年,錄取了一定的人才,但是所錄取到的大多是缺乏社會經驗、吏治才能的人,所以洪武六年又以薦舉代替科目取士。到了洪武十七年制定科舉程式的時候,由於學校已培養了大量的人才,因此取士選拔的標準又提高了,初場所試《四書》義三道、《五經》義四道。 [1] 
洪武三年所定取士之法主要是由任職禮部尚書陶凱所定。而洪武十七年頒佈“科舉取士式”的時候,則又主要由時任禮部尚書任昂所定。洪武二十四年在程文格式上的規定,對後來八股文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響,而此次參與其事的是翰林院學士劉三吾國子監祭酒胡季安。 [1] 
明初取士經義體式結構的變化,與科目取士程式的制定相一致。洪武三年取士經義的體式結構,從吳伯宗《榮進集》所載鄉試會試墨卷中可以瞭解到。 [1] 
吳伯宗,是洪武三年(1370年)江西鄉試解元,次年復捷會試,被欽點為狀元,是明代的首科狀元。吳伯宗的《榮進集》中尚保存有鄉、會三場文及殿試策。 [5] 
科分
場次
考題
洪武三年鄉試
1
四書疑
《大學》曰:“國治而後天下平。”《中庸》曰:“君子篤恭而天下平。”《孟子》曰:“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又曰:“修其身而天下平。”天下平,一也;所以致天下平有四者之不同,何歟?
經義
王懋昭大德,建中於民,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垂裕後昆。
2
禮以安上治民
3
問:古之教者,莫先於六藝;而取人之法,亦莫切於六藝。故八歲入小學,則教之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禮、樂、射、御、書、數之文。而成周三歲大比,則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斯其所以造文武之才而致治平之效者,有由然矣。自今觀之,既曰八歲入小學之事矣,而《內則》謂十歲學幼儀,十三學樂,成童學射、御,二十而後學禮。則禮又為大學之事,何歟?又且不及於書,何歟?抑五禮、六藝、五射、五御、六書、九數之詳且明如是,疑非小學之所能盡,固當兼為大學之事歟?孔子之教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又曰:“志道,據德,依仁,而後遊於藝。”又將為成德之事歟?漢、唐以來,往往以訓詁為教,以諸科取人,其於六藝之學遠矣。間或有書學算學之目,而於禮、樂、射、御之學,又置而不講,何歟?天佑斯文,聖朝肇興治教之典,於學校則以六藝為教,於科目又以六藝為試士之規,士生斯時,何幸涵濡三代之教也!然欲使士之遊於學校者皆能究乎五禮、六藝、五射五御,歲大比必以六德六行為六藝之文,將欲考其實,其道何由?諸君子講之有素矣,其悉著於篇。
洪武四年
1
四書疑
《孟子》曰:“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則聞而知之。”夫禹、皋陶、湯於堯舜之道,其所以見知、聞知者,可得而論歟?《孟子》又言伊尹樂堯舜之道,《中庸》言仲尼祖述堯舜。夫伊尹之樂、孔子之祖述,其與見知、聞知者,抑有同異歟?請究其説。
經義
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日嚴祗敬六德,亮採有邦。翕受敷施,九德鹹事;俊義在官,百僚師師,百工惟時。撫於五辰,庶績其凝。
2
3
問:古昔帝王繼天出治,立經陳紀,為天下後世慮,至深且遠也。唐虞之府事、成周之典法,其來尚矣。自是以下,蕭何定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立禮儀,而論者謂漢大綱正。唐魏徵定新禮,祖孝孫奏雅樂,房玄齡修律令,李衞公明兵法,論者謂唐萬目舉。其果有合於先王之道乎?聖上奉天承運,混一天下,干戈載戢,紀綱既正,然猶日與二三大臣講求政理,詔興科第,博採羣言,誠二帝三皇之盛心也。今春闈較藝,請以立經定紀之事相與講明之。夫禮樂,治之本也,其創制可得而聞乎?政令,治之具也,其立法可得而論乎?學校所以正俗也,家塾、黨庠、術序、國學,何以臻其效乎?農桑所以養民也,限田、均田、口分世業,何以定其制乎?設官所以蒞政也,任法之與任人,孰
為經國之遠謀乎?取士所以任官也,選舉之於資格,孰為銓曹之要法乎?鹽鐵,國之人利也,何以除奸而去弊乎?漕運,國之大計也,何以足因而裕民乎?國家惟求實效,不尚虛文,幸稽諸往古,驗之當今,使言之必可見於行,而行之可為天下後世法,其悉心以對,毋有所隱。 [5] 
吳伯宗以《尚書》明經及第,就其鄉試會試墨卷中《尚書》義的整體結構而言,屬於宋元取士經義的“四段式”,即冒頭、原題、講題和結尾四部分,其中會試墨卷經義有“官題”,即文中“云云以此”者,用法與元代王充耘《書義矜式》所載經義體式結構相同,鄉試墨卷經義沒有“官題”而有“餘意”。 [1] 
洪武十七年頒“科舉取士式”,對鄉、會試三場體制做了調整:
初場試四書義三道、經義四道;二場試論一道,判五道,詔、誥、表內科一道;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五道。 [5] 
與洪武三年相比,首場所試經義由一道增至四道,四書疑則變成了四書義,亦由一道增至三道。藉助吳伯宗《榮進集》中的四書疑範文進行比較分析,可知四書疑與四書義的區別主要有兩點:一是四書疑採取問答形式,題與文形成問答關係,這與唐、宋時期的“經問大義”(口義或墨義)有相似之處;四書義則僅摘取四書經句為題,其文直接發揮作者所見之義理,而非為答問而作。二是四書疑出題內容貫串四書而不專主一經(洪武三年鄉試題貫串《大學》、《中庸》和《孟子》,四年會試題貫串《孟子》、《中庸》),具有“合題”的性質;四書義則《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分經出題,一文之題,即為一經中之章句,他經不得混入。洪武十七年,四書疑變為四書義,是八股文形成史上的一個關鍵節點。 [5] 
對於此次鄉、會試初場試文體式結構,以洪武十八年會試會元黃子澄墨卷《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為例來進行分析: [1] 
洪武十八年會試
題目
出處
白話譯文
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
《論語·季氏》: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孔子説:“天下太平,制禮作樂以及出兵都決定於天子;天下昏亂,制禮作樂以及出兵便決定於諸侯。決定於諸侯,大概傳到十代,很少還能繼續的;決定於大夫,傳到五代,很少還能繼續的;若是大夫的家臣把持國家政權,傳到三代很少還能繼續的。天下太平,國家的最高政治權力就不會掌握在大夫之手。天下太平,老百姓就不會議論紛紛。” [6] 
黃子澄墨卷
冒頭·破題
治道隆於一世,政柄統於一人。
冒頭·承題
夫政之所在,治之所在也。禮樂征伐,皆統於天子,非天下有道之世而何哉?
原起
昔聖人通論天下之勢,首舉其盛為言。若曰
講題·起講
天下大政,固非一端;天子至尊,實無二上。
講題·講“天下”句
故民安物阜,羣黎樂四海之無虞;天開日明,萬國仰一人之有慶。主聖而明,臣賢而良,朝廷有穆皇之美也;治隆於上,俗美於下,海宇皆雍熙之休也。
講題·過渡文
非天下有道之時乎?當斯時也,語離明,則一人所獨居也:語乾綱,則一人所獨斷也。
講題·講“禮樂”句
若禮若樂,國之大事,則以天子制之,而掌於宗伯;若徵若伐,國之大柄,則以天子操之,而掌於司馬。一制度,一聲容,議之者天子,不聞以諸侯而變之也;一生殺,一予奪,制之者天子,不聞以大夫而擅之也。
講題·收結
皇靈丕振,而堯封之內,鹹懍聖主之威嚴;王綱獨握,而禹甸之中,皆仰一王之制度。
結尾
信乎?非天下有道之盛世,孰能若此哉! [1] 
黃子澄此文的體式結構,破題兩句;承題五句,前兩句承接破題,後三句反講“有道”;原起二句,講題目的來歷;講題起講二股為入題,繼而四股講“天下有道”,過渡文六句,承上啓下;接着又四股講“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又束二股合講題目;最後三句結全篇,照應冒頭。 [1] 
再看洪武二十年(1387年應天府(今南京)鄉試程文《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洪武二十年應天府鄉試
題目
出處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論語·公冶長》: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顏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冒頭·破題
聖人之志,使萬物各得其所,此天地之氣象也。
冒頭·承題
夫聖人之心自然及物,因其有老安、友信、少懷之理,而使之遂其老安、友信、少懷之道焉,豈非天地之氣象乎!
講題·入題
何以言之?
講題·講“老者安之”
耆艾期邁,非老者安之之謂乎?因老者有安之理,吾則使之以安,然後老者安於我也。曰老者安之,非老者之各得其所乎!
講題·講“朋友信之”
同門合志,非朋友信之之謂乎?因朋友有信之理,吾則與之以信,然後朋友信於我也。曰朋友信之,非朋友之各得其所乎!
講題·講“少者懷之”
幼而未冠,凡少於我者皆少也。因少者有懷之理,吾則與之以思,然後少者懷於我也。曰少者懷之,非少者之各得其所乎!
結尾
然則聖人之志,豈特老安友信少懷而已哉!至於一事一物,莫不使之各遂其懷焉!所謂使萬物各得其所,此天地之氣象也,非此歟? [1] 
就其體式結構而言,破題兩句,承題四局補充破題未盡之意,“何以言之”為講題入題標誌,作用與“若曰”相同。然後以三個排比句分別講題目三句,最後結尾總結並照應破、承。此文與上文黃子澄所作相比,體式結構更加簡省,正如明末楊廷樞所言:“制科之始,未有言詞,只將題中大道理髮明便成文字。故風氣雖樸,而聖人語意獨能不失。” [1] 
由吳伯宗鄉、會試初場墨卷可知,洪武三年所定取士之法初場經義體式結構便是宋元的“四段式”。那麼與宋元取士經義“四段式”相比的話,黃子澄會試墨義、應天鄉試程文的體式結構則更加簡潔。 [1] 
事實上,取士經義在由宋到元、由元到明的發展過程中,是一個由繁到簡的過程,宋元“四段式”亦只是一個整體上的結構,如元代《作義要訣》即言,“今之經義,不拘格律,然亦當分冒頭原題、講題、結題四段”,其它如“冒頭”部分的“破題”“承題”“起講”“繳結”,以及講題前後的“官題”“原經”“餘意”等體式結構,元人厭即其“冗長繁複可厭”,,故在宋代經義體式結構的基礎上進行了簡化,“原經”取消,“繳結”“官題”“餘意”則變得可有可無。 [1] 
明初則在元代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取士經義的體式結構,如“官題”在洪武二十四年定程文格式時而取消,即所謂的“破承之下便入大講”。“原起”是宋元經義中的“原題”,但是沒有宋元經義“原題”那樣探原題旨般複雜,明代的“原起”主要用在《四書》義中,其作用即顧炎武所言“提出夫子為何而發此言”,且“原起”超過兩句及兩句以上的即很少,且字數也越來越少,有的少至四五個字,與元代經義“官題”中用“云云以此”一樣可厭,而上文應天鄉試程文則沒有“原起”,故明代後期又有“不用原起”之説。 [1] 
綜上所述可知,初場經義文體的結構,在洪武初期是因襲元代,然而由於《四書》與《五經》內容性質的不同,兩者的經義在結構上不盡相同,但整體上屬於宋元的“四段式”結構。而到了洪武晚期,經過了洪武十七年、洪武二十四年等數次的變化,已經演化為以“冒頭”“講題”和“結尾”為主要結構的“三段式”。 [1] 
宋元經義體式結構嚮明初的發展,是一個由“四段式”向“三段式”發展演變的過程。就明初取士經義體式結構特徵而言,其形成也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首先,取士經義體式結構由宋到元、由元到明發展,是一個由繁到簡的過程。 [1] 
兩宋經義文體的發展,在南宋晚期其格式達到了“冗長繁複可厭”的地步,朱熹嘗言道:“今日經學之難,不在於治經,而難於作義。大抵不問題之小大長短,而必欲分為兩段,仍作兩句對偶,破題又須借用他語,以暗貼題中之字,必極於工巧而後已。其後多者三二千言,別無他意,不過止是反覆敷衍破題兩句之説而已。”
朱熹所説宋代經義的弊端,既有體式結構的強為分段、重複,也有修辭上過多的“對偶”“工巧”。針對這些弊端,朱熹提出了改革經義文體格式的方案,他認為:“欲更其弊,當更寫卷之式,明著問目之文,而疏其上下文,通約三十字以上:次列所治之説,而論其意;又次,旁列他説,而以己意反覆辯析,以求至當之歸,但令直論聖賢本意,與其施用之實。不必如今日經義,分段破題、對偶敷衍之體。每道止限五六百字以上,則雖多增所治之經,而答義不至枉費辭説,日力亦有餘矣。” [1] 
在朱熹看來,段落結構上的弊端是首要的,所以“欲更其弊,當更寫卷之式”,而最有效的則是字數的限制。朱熹的這種主張,到了元代始稍稍被尊奉其學者所落實,“《經》義…,限五百字以上”。由二三千字到五百字,這之間的差距是非常大的。因此,元代經義文體格式的精簡便不難想象了。而明初取士經義,可以認為是取士經義發展史上由繁到簡的第二個階段,且在字數也有了嚴格的規定,所以其體式結構的簡省則也是必然的趨勢。 [7] 
其次,明代的政治干預。為了適應明初政治、社會發展的需要,針對元代取士經義文體所存在的束縛和不足,明初進行了不斷地探索,如洪武六年以薦舉代替科目取士即是政治干預的顯著體現。對於元末的文風,明太祖深惡而痛絕之,嘗謂:“近世文士,不究道德之本,不達當世之務,立辭雖艱深而意實淺近,即使過於相如、揚雄,何裨實用?”,甚至禁止中外臣民用“四六對偶”之體於表箋奏疏。明太祖的態度和所採取的措施,對明初文風有着根本的影響,使之擺脱了元末浮華纖穠的創作特徵,而這種影響亦必及於場屋取士文體。 [7] 
洪武十七年復設科取士時,“科舉取士式”的頒佈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現的。明初規定《四書》義“二百字以上”、《五經》義“三百字以上”,單從字數上而言,即是一個極大的突破。洪武二十四年,則又從體式結構上進一步簡省,規定“凡作《四書》、《經》義,破承之下便入大講,不許重寫官題”。 [7] 
明初取士經義體式特徵的形成,在經義文體發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影響了八股文的形成和明清兩代的人才選拔方式。同時,就其形成過程和原因來説,也體現了明初社會政治思想發展的特徵,正如明代丘濬所言:“本朝試士之制,雖不盡用朱氏分年之議,然士各專一《經》,《經》必兼《四書》,一惟主於濂洛關閩之説以端其本。…雖不盡如朱氏之説,實得朱氏之意於數百年之後矣。” [7] 
明初取士經義的發展,其體式特徵的變化是一個由繁到簡的過程,而明初經義文體的精簡,不僅體現結構格式上規定,而且在字數上也有着嚴格的限制。整體結構而言,宋元“四段式”到了洪武二十四年已不復存在,而體式也不再“繁複可厭”,在體式結構上可以視之為“三段式”,或者説是在向“三段式”經義演化,即冒頭、講題和結尾。而所謂的八股文,正是在明初“三段式”經義基礎上對“講題”的進一步格律化——股與股排比對偶為八的特徵化。 [7] 

八股文成熟

經歷了自永樂成化弘治百餘年的發展,並且在經義八股格形成的過程中,經義正文(講題部分)一般在兩股至十數股之間。 [8] 
據《皇明歷朝四書程墨同文錄》記載,敖英嘗謂“三句作兩股講…成化時多取此等文法,弘治後專取對仗森嚴、詞華豐蔚者為優等。”敖英是正德十六年(1521年)進士,其生活時代距成化、弘治尚近,故在經義八股格的形成過程中,二股似乎也曾經作過經義格式化過程中經義正文結構上的標準。 [8] 
後來二股之所以被八股格所取代,也許正在於“兩股文字,人尤厭其簡樸,矧兩股文字,枯淡無味,主司以為不足觀人才,士子以為不足展才氣”,“分截做策,如以六馬作五馬之類,不能無疵”云云。因此,從對單句題和兩截題的論述中可以看出,經義題目結構與經義文體結構格式的形成,具有某種內在的聯繫,這種聯繫是通過經義題目的難易程度來發揮作用。 [8] 
經義八股格的形成,格式化的部分主要是正文部分,即宋元經義的講題部分。既然是講題,那麼其結構佈局及如何成文,便皆與題目有着密切的關係。題目長短不一,有單句題,有多句題,多句題中包括一節、二節不等,甚至是全章,還有合題。據顧炎武《日知錄》所載:“天順以前經義之文,不過敷演傳注,或對或散,初無定式,其單句題亦甚少。”而顧炎武所舉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會試《樂天者保天下》、弘治九年(1496年)會試《責難於君謂之恭》兩文,又皆為單句題。因此,按顧炎武的意思,似乎股與股相連而為八,是在單句題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出現的。 [8] 
通過對天順七年(1463年)至弘治十七年(1504年)五科鄉試錄、會試錄70篇錄文進行分析,其70篇錄文正文結構特徵與題目句數的關係列表如下: [8] 
題目句數
1
2
3
總篇數
結構類型
-
-
-
-
八股
5
5
9
19篇
兩扇格八股
2
2
4篇
非八股格式
4
8
35
47篇
總篇數
9篇
15篇
46篇
70篇 [8] 
由上表所列數據可知,70篇錄文中單句題有9篇,其中屬於八股格式的佔5篇,似乎可以説明八股格式的形成源於單句題目。然而,70篇錄文中八股格式的經義共23篇,其中兩句題佔7篇、三句及三句以上者佔11篇,二者之和是單句題八股格經義的三倍以上。因此,並不能説明5篇單句題八股格經義在23篇八股格經義中佔有顯著優勢。 [8] 
既然單句題在經義八股格的形成過程中並不具有顯著的作用,那麼是否可以認為兩句、三句及三句以上題目有利於經義八股格的形成呢?似乎也並非如此。70篇錄文中,兩句題目共15篇,而八股格式的經義有7篇,三句及三句以上題目共有46篇,而八股格式的經義僅有11篇。因此,從以上的分析中,似乎並不能斷定八股格“八”的結構與題目句數多少具有一定的關係。
繼顧炎武單句題之論後,清代陸隴其則謂經義“八”的標準,主要在於截搭題的出現。陸氏謂:“科舉之文謂之八股,此特為兩截題言之耳。題有兩截,非上下各自發明,則題意不出。然欲發題意,非虛實併發,則題意亦不出。故先輩於兩截題,必將上截髮四股,兩虛兩實,下截髮四股,兩虛兩實,此所以有八股之名也。兩截之外,如一句題亦有發八股者矣。由虛漸實,所謂一滾格是也…至如二句三句之題,則用兩扇三扇之格。全章通節之題,則用隨章挨講之格。固不拘於八股,但八股者多,不八股者少,此所以統謂之八股。” [8] 
所謂的兩截題,也叫截搭題。顧名思義,就是將經文中不同的句、節、章等,或截上或截下或截上下而搭在一起。淵源始於南宋,當時為了防範士子套用揣摩題目,將經文中意思相同的段落結合在一起,故在宋代又稱“合題”,主要用於《春秋》經義。到了明代,則不限於《春秋》出題。截搭題在明代的出現,最遲在正統年間業已出現,如正統六年禮部“令出題不許摘裂牽綴”。截搭題雖然在明代正統之時已經出現,然而在隆慶、萬曆以後始氾濫,且多在鄉試及以下考試中出現,俞長城謂:“搭題吊挽之法,始於萬曆末年,先輩無是也。”陸世儀亦謂:“慶、歷之際,始競為小題…至後而又變為巧搭,破壞聖經割裂文義。”降及於清代,截搭題仍是“為小試特別文格”。因此,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認為,截搭題在明代應用的逐漸廣泛,要晚於經義八股格在明代的形成。故與其説經義正文結構以“八”為標準的確定是由於兩截題,不如説兩截題之作八股格經義要更容易一點。 [8] 
通過上文的分析,題目句數以及截搭與否和經義“八”的結構,似乎皆沒有直接的關係。那麼,顧炎武所舉兩篇單句題八股格經義是巧合嗎?陸隴其所言者是武斷嗎?天順以前單句題比較少,故為文易於敷衍傳注而成,題目句數越少文越難做,這是明代學者所公認的,袁黃《遊藝塾續文規》曰:“時義最難於單題…單題貴前不突後不竭,如溪壑之水漸入江淮,江淮之水漸人河海…又日,單題正意止可講六比,起處須用客意為講,若實講八比,則前突後竭之病勢所必至。又日,單題須用柱子。又日,單題閒字最重”。 [8] 
既然單句題目最難作文,那麼初學者以單句題人手,由難而易,則是無可厚非的。袁黃曰:“初學欲窮變化,須從單題下手。蓋單題有提有反,有小講、有大講,有繳有束,而其中操縱開闔抑揚起伏與錯綜頓挫之法、挑剔轉折之勢,無不畢具,能盡單題之變,其餘則舉而措之耳。大抵單題體分八比,勢難一直到底,須層疊其意,反覆其詞,馳騁其步驟,紆迴其波瀾”。 [8] 
因此,單句題強作八股,雖有其弊端,但初學練習,“層疊其意,反覆其詞,馳騁其步驟,紆迴其波瀾”,也是可以理解的。至於考場臨文,則未必拘泥於八股而為之,或許這正是鄉會試錄文中難以看出單句題與經義八股格的形成存在線性關係之所在。 [8] 
顧炎武所論兩篇經義都是單句題,大概其意思在於單句題難做,如果單句題可以敷衍八股,其它題目則容易多了。是故,八股文之名,顧炎武有所謂“流俗”之説。 [8] 
至於截搭題,其為文的難度並不比單句題容易,單句題畢竟有一個完整的意思,而兩截題是牽綴割裂經文而成,正如上文陸隴其所言:“題有兩截,非上下各自發明,則題意不出。”因為截搭題比較難做,故清代又有專作截搭題的方法,“截搭題則無論長短搭、有情無情搭、隔章搭,其法皆用釣、渡、挽。篇法以四股三段為正格,因釣、渡、挽較普通之領題、出題、落題為長,所以前後僅用四股,文氣已足,而少用八股六股者”。由是而言,兩截題的出現,或許僅僅是促使了八股格式在經義文體中的應用。 [8] 
此外,據楊慎升庵集·論文》所載:“近時舉子之文,冗贅至千有餘言者,不根程、朱,妄自穿鑿。破題謂之『馬籠頭』,處處可用也。又謂之『舞單槍』,鬼一跳而上也。起語百餘言,謂之『壽星頭』,長而虛空也。其中例用『存乎』、『存乎』,『謂之』、『謂之』,『此之謂』、『此之謂』,『有見乎』、『無見乎』,名曰『救命索』,不論與題合否,篇篇相襲,師以此授徒,上以此取士,不知何所抵止也。” [8] 
事實上,上文所説的這些名號都是經義文體格式化過程中的產物,也可以認為是八股格形成的副產物,是“失敗的”格式。之所以稱之為“失敗的”格式,其原因可以統一歸入經義文體八股格形成的偶然性之中。經義文體八股格形成的偶然性,從上文所分析的五科鄉會試錄中亦可以看出,尤其是成化、弘治四科試錄,四科錄文共52篇,而八股格經義22篇,其它30篇的結構格式,少至二股多則十二股,甚至有奇數七股者。 [8] 
經義與古文的不同之處在於,古文是由意而成,經義是由題目而成。由意成文,故其文章佈局隨意而成竹在胸;由題目成文,則文章佈局亦須依題目而經營構置。而題目又不一,或單句或數句,甚而全章、截搭,故時文家論文章佈局結構、行文之法,謂“文有起伏有首尾輕重徐疾各得其所,觀者不厭”,“作大股當知起承轉合之法”。此正是王夫之所深惡者,王氏謂:“起承轉收以論詩,用教幕客作應酬或可。其或可者,八句自為首尾也。塾師乃以此作經義法,一篇之中,四起四收,非蠹蟲相銜成青竹蛇而何?”王氏雖反對起承轉合而強為八股,然而卻道出了經義八股格的形成與文法的內在聯繫,這種聯繫是基於經義題目句數所帶來的為文難度而又成為必然的。 [8] 
取士經義八股格式在明代的發展形成,永樂年間以後學歐陽修,宗宋的為文宗尚、經義試士客觀性所帶來的經義創作難度,以及創作方法是其發展形成的主要原因。就為文學歐宗宋的文風而言,在學歐宗宋的影響下,經義文體由重經走向重文的方向,即重視文體形式而輕內容。駢散相間、排比對偶,既是重視形式的結果又是重視形式進一步發展的動力。 [9] 
學歐宗宋本身亦是古文創作的方法,其與經義時文之間的互相影響,既是縱向的又是橫向的。 [9] 
一方面,北宋古文對宋元經義的影響存在着剪不斷的淵源,而這種影響在很大程度上,又通過明代永樂以後學歐宗宋而影響及於明代的經義文體。 [9] 
另一方面,宋元以來,創作上駢體散體相間為文的方法,也是經義八股格之所以形成的原因之一。就經義取士的客觀性而言,經義題目類型不同是客觀存在的,作文的難易程度亦是客觀存在的,而經義的創作又依題目的不同而不同,故題目類型、作文難易程度則和經義文體八股格股與股相連為八的典型特徵存在着內在的聯繫。 [9] 
這種聯繫既是必然的又是偶然的。之所以稱之為必然,主要在於經義文體格式化過程中的眾多格式中,“八股”最終在所有格式中佔有重要和優勢的地位,是經義取士過程中考官和士子上下互動必然選擇的結果。之所以稱之為偶然,主要在於經義文體格式化的過程中,二股、四股、六股、甚至十數股等,皆是經義文體眾多格式中的一種,這種眾多結構格式的存在,也説明了八股格的形成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9] 

八股文流變

八股取士的題目範圍限定於“四書五經”,闡釋標準則以程朱理學為宗。周秦漢魏時代的諸子著述對八股文而言屬於“異學”。但諸子著述具備的博大龐雜的學術思想和光怪陸離的古文藝術,歷來不為譚藝者所廢。明代中期以後,士人主動從諸子著述中尋求撰文材料,廣泛學習諸子學術的義理和思維方式,為八股文創作增添了巨大的活力。 [10] 
正德、嘉靖時期唐宋古文法度的引入,促使八股文在“根柢程朱”的章程要求與自然平淡、文本經史等範疇的限定之內,被推向了高峯。尤其是唐順之歸有光諸家的創作成就,往往被後人視為將古文、時文相結合的典範。然而唐、歸之後,嚴峻的創新壓力也隨之而來,後人或是因效法成弘、正嘉而流於平庸甚至淺薄,很難博得主司的青睞;或是向“根柢程朱”“文本經史”“平淡自然”等觀念發起衝擊,尋求通變之道。 [10] 
士人或引心學、禪學入八股,或講求格法的巧妙變幻,或引俗字方言入八股,或走上覆古主義宗法秦漢的道路,不一而足。其中,引入周秦諸子也是一種重要思路。萬曆三十年(1602年馮琦一份奏疏中的批判之語,表明當時師法諸子的現象已較為普遍:“始而厭薄平常,稍趨纖靡;纖靡不已,漸騖新奇;新奇不已,漸趨詭僻。始猶附諸子以立幟,今且尊二氏以操戈。背棄孔孟,非毀程、朱,惟《南華》、西竺之語是宗是競。”對士子從厭棄程朱理學,到趨向新奇異説,最終轉向周秦諸子的現象進行了鞭撻。 [10] 
不過,“諸子入八股”在天啓、崇禎以前應為局部現象,未形成一股大規模潮流。在隆慶、萬曆時期的八股文壇,“心學入八股”流行於前,“俗語入八股”“機法”“凌駕”等文風盛行於後。後七子公安派竟陵派等主要文學流派少有標舉“諸子人八股”者。相關科舉文獻,亦少見禁絕周秦諸子的官方舉措。 [10] 
相較此前的局部現象,天啓、崇禎年間“諸子入八股”聲勢較為浩大。首先,明末江西派陳際泰章世純,與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前後陸續成名的應社周鍾張溥等人,是推動“諸子入八股”成為一時潮流的代表性八股文家或批評家。江西派依託豫章社、新城大社等八股文社,以陳際泰章世純艾南英羅萬藻陳弘緒王猷定等作家為主要成員。 [10] 
關於諸家八股研習之典範,前期基本以王鏊唐順之歸有光為主。然而天啓初年,陳際泰章世純開始大量運用《墨子》《荀子》《公孫龍子》《韓非子》諸書的字句義理,與早年創作大相徑庭,即艾南英所謂從“初時風示同志以古學之初心”,到“其後中變滑易,開裂蹊徑”。 [10] 
與此同時,吳中地區的應社迅速崛起。作為應社早期的主導者,周鍾極力主張將《春秋繁露》《太玄》《法言》等子書引入八股創作,在當時引發廣泛追隨。黃宗羲對此有所記述:“甲子、乙丑間,周介生倡為古學,因尚子書,《繁露》《法言》,家傳户誦。”可見風氣之盛。張溥周鍾的選文活動給予了極高評價:“觀乎斯際,介生之功大矣。壬戌以前,天下不知有文字也:壬戌以後言文字者,無人而不能也。”在其看來,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之前的八股領域處於矇昧狀態,周鍾標榜諸子之學,有大開風氣之功。 [10] 
其次,啓禎時期的“諸子入八股”潮流中,聯結聲氣的現象頗為顯著。崇禎三年(1630年)張採任官臨川陳際泰章世純均為臨川人,諸家多有直接交往。此後婁東二張致力於陳、章八股文稿的刊行流佈,復社八股選本也大量選錄陳、章之文,引來後生競相效仿。張採《陳大士稿序》雲:“大士尊於天下,蓋二十餘年。然其為天下師,知與不知皆稱先生,列弟子。則吾社諸子之表章,不可謂無功。”可見周鍾、張溥諸家通過八股選文及政治活動,掌握了較強的文壇話語權,陳際泰、章世純則有豐富的“諸子入八股”創作實踐,二者一拍即合,迅速結為一時聲氣。 [10] 
最後,啓禎時期鼓吹“諸子入八股”的理論意識較為明確。陳際泰敢於否定師法成弘和根柢程朱:“體何必歐、曾,何遽不歐、曾?理何必朱、程,何遽不朱、程?法何必成弘,何遽不成弘?而必一點焉,一畫焉,拘拘而守之,而倦然若終身之虜,然後為正?”唐宋古文、程朱義理或成弘文風的典範地位並不重要,如何發揮自身長處,在科場中制勝才是關鍵。友人八股文“得《墨》《龍》二子遺意”,陳氏對此大加讚賞。 [10] 
江西派部分成員甚至直接向“經術”發起衝擊:“人但知離跂於諸子者之非學,不知即奉一於五經者之未必為學也。”師法周秦諸子不一定“非學”,“根柢五經”也未必就等於有學問。這些現象表明,“諸子入八股”已成為一種明確的創作主張。以上大致為明末“諸子入八股”思潮的概況。 [10] 
除鼓吹者外,明末清初對“諸子入八股”有兩種態度。一是對作為潮流的“諸子入八股”全盤否定。艾南英即為典型,他與陳際泰章世純反覆辯難,斥責二家遺禍後生,不惜與之反目。復社選文家推崇陳、章之舉,亦為艾南英所詬厲。此類文字,在艾氏集中可謂連篇累牘,毋庸枚舉。與陳際泰、章世純同列“明末四大家”的黃淳耀,也極為反對該時風:“二十年來,制舉業之文凡數變。始剽諸子,繼填六經。”帶有濃厚貶斥意味的“剽”,表明黃氏對此風氣持批判態度。陳弘緒是江西派成員,他曾勸誠陳、章應將師法重點放在《左傳》《史記》《漢書》之文上,反對過分專注於諸子。熊伯龍深受艾南英薰陶,但在明末與時風不契,困頓場屋。入清之後,他於滿清入關的第六年參加即1649年(滿清順治六年,南明永曆三年)參加滿清科舉,以一甲第二及第。作為科第新貴,熊伯龍在主試兩浙和督學京師(今北京)期間,推揚艾氏的八股思想,一時之間,“天下向風,典型如故”。這些現象,是作為一時潮流的“諸子入八股”最終消退的主要原因。 [10] 
另一些文章家對作為創作理念的“諸子入八股”,採取了事實上的默許態度。黃宗羲認為周鍾標舉《繁露》《法言》,艾南英提倡“成弘”“正嘉”,“要皆各有長處”,可見並不全盤否定摹擬諸子。黃氏為萬斯年作墓誌銘,稱其在明末研習制義時,不溺於“偽子”“偽經”之風:“是時偽子之後,黠者返之於經,然而鈔撮經語,仍不異於偽子,君獨本之《大全》而紆洄以出之。”在他看來,如何運用諸子,才是八股研習的關鍵,用經不善,與用子不善相等,同歸於偽。 [10] 
呂留良在清初以操持八股評文名重一時。呂氏評文整體上以艾南英的八股思想為準的,但他依然肯定了陳際泰章世純諸家的創作實績。呂氏認為,章世純的八股創作雖取資子書,但畢競是自成一子,與剿襲活套的現象並不能等同。黃宗羲、呂留良強調合理“用子”,事實上默許了“諸子入八股”的創作方式。 [10] 
此種態度表明,師法諸子之文在清初仍有一定生存空間,因此少數個體創作的現象仍然不絕。如王庭1649年(滿清順治六年,南明永曆三年)己丑科進士及第,在清初八股領域享有極高聲望,其八股文以“深於黃老”(《制義叢話》卷八,第136頁)而聞名。李光地為清代制義大家,其文亦不乏援引《老》《莊》之處。甚至在康熙朝後期,方苞仍然延續這一創作思路,在八股創作中效法《荀子》。 [10] 
總體來看,八股文夾雜子書是明末清初科場的常見現象。在明末應社復社和部分江西派作家的推動下,它一度成為八股領域的重要風氣。作為一時潮流的“諸子入八股”,容易引發非理性追隨,受到正統觀念的排斥;但從諸子著述中尋求撰文方法的創作理念,卻並未遭到全面拒絕。 [10] 
“諸子入八股”之所以能得到一定程度的默許,既緣於八股文體自身的創作規律,也緣於科舉文化的內在邏輯。就創作規律來説,八股文重視義理求新的特性,是“諸子入八股”得到首肯的主要因素。 [11] 
八股取士以儒門義理的充具為政治理想,故以“四書五經”為出題來源,但取士活動卻以文辭品藻為基本標準,即戴名世所謂“既以命之題而為之文,則涉於文章之事矣”。士人德行須以古人為標杆,故不以相似為嫌,然而辭章之學必須遵循“怵他人之我先”的基本規律。 [11] 
應舉者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如何在八股文中求變、求新和求奇,如何與他人立異,如何在前人基礎上作出新意。諸如“於他人下筆不休處,偏能渾括,意盡語竭處,偏能展拓,以同時名作參觀,自見其獨為高出也”,“前人説不着,後人襲不來”(《制義叢話》卷九,第151頁),“能使他人千言自廢”之類的。 [11] 
八股文求新之途無非兩端:一是在技巧上尋求變化,二是在義理上超越前人。從八股章程的要求來看,在義理上對程朱理學有所突破,不一定會被八股章程排斥。呂留良曾説:“先民精於理學,每自有發明,不由訓詁,卻正得傳注之妙。”在呂氏看來,成弘、正嘉時期的八股大家,多能體會傳注而有所發明。 [11] 
其實,作為一種立言形式,八股文以“四書”為範圍,以程朱傳注為基本闡釋標準,但它絕不可能完全杜絕個體意識的滲入,否則將會出現大量的摹擬剽竊現象。清代梁章鉅的總結可以為證:“今功令文字與朱背者即為不合式。然制義代聖賢立言,通儒之心思日出其有,實可與朱注相輔而行,而復於古有據者,固亦功令所不禁也。”(《制義叢話》卷一三,第257頁)可見即使與程朱之説不合,但若做到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也是不違背八股章程的。 [11] 
明末八股文家,就喜歡在義理層面尋求新意。方苞對明末陳際泰章世純的評價,即可為證:“題文前此,多直用先儒語以詁之。至陳、章輩出,乃挹取羣言,自出精意,與相發明。故能高步一時,到今終莫之逾。”陳、章諸人打破程朱理學的侷限,博採眾説,從而自抒己見,發揮新意。周景益則認為,李光地韓菼方舟等承襲明末遺風的清初八股大家,往往於義理闡釋上不拘於前人,別出心裁,補程朱之所未備:“然文章體格有盡,而義理日出不窮,是以李厚庵、韓慕廬、方百川、望溪諸先生專於義理求勝,復能各開生面,卓然成家,而識力透到,往往補傳注所不及。”(《制義叢話》卷一三,第257頁)可見八股文的體格法度容易出現“窮盡”之勢,不再引人關注,而義理的推陳出新卻是常態。 [11] 
這些總結表明,從義理上超越前人,是明末清初八股創作的重要特徵。學習周秦諸子對立言獨立性的講求,就是明末士子在義理上尋求突破的出路之一。先秦漢魏時代諸子著書立説,本就是在六經之外別開宗派,不追求所謂的立言根柢。浸淫周秦諸子的過程中,很容易形成與之相近的思維方式和理論意識,將其行諸八股創作,自然會出現各抒己見的局面。 [11] 
艾南英指出,明末八股文家競相效法子書,最終不僅脱離程朱理學,甚至連子書義理亦不遵循,各出杜撰之言:“學《繁露》者,競以杜撰為《繁露》;習郭注者,競以杜撰為郭注。”艾南英所謂“杜撰”,其實就是學習子書立言的模式,自出新見,自抒心得。 [11] 
陳際泰章世純二家對“諸子”的青睞程度稍有不同。陳際泰師法子書,更多以《管子》《荀子》諸書為指歸,故其思想較為純粹。章世純更喜好一些義理深微的子書,其自述雲:“貪於微理,耽於遠致,時則不至,以清冷自喜而已。”所謂“微理”,當為《墨子》《公孫龍子》諸書。章世純學術著作大多於程朱之外別立新解,闡釋“四書”往往“不規規於訓詁”,發前人所未發。 [11] 
艾南英抨擊陳、章,旨在維護程朱理學的獨尊地位,反對過分自抒己見。他認為,明代以子書入八股,為三百年所未有,陳際泰開其端,“踵其事者而加甚者,莫如吾友章大力”。艾南英陳際泰交惡,且導致陳氏出走復社之後,曾有意加以挽留;但他對獨樹宗旨的章世純,則更多譏刺、輕蔑和否定,往往稱其在江西派中為“最下”,且不惜給他扣上“誹謗孔孟”之惡名。艾南英深惡章世純,是因為章氏相較陳際泰更喜歡採納羣言以自出新意。 [11] 
不過,清初不乏迴護陳、章而指責艾氏言論過當者,足見師法子書帶來的獨抒新見之法,對士人的八股研習產生了較大的積極意義。 [11] 
歷來學術思想的翻新,既存在內部的新變,也存在與外部思想體系的交融。明代八股文家生在程朱以來的眾多理學家之後,從儒學內部實現突破絕非易事,援引異學則不失為一條有效的途徑。周秦諸子思想博大精深,具備豐富的義理資源,在其中尋求撰文養料自然不難。 [11] 
陳際泰早年與章世純艾南英羅萬藻等人推崇王鏊唐順之歸有光等“先輩大家”,但始終不得一第,中年以後的八股文旁涉子書,終以六十八歲高齡進士及第。其摯友艾南英質疑“摹子”之行為,悖離了江西派扶進道術,宗法唐宋古文及推揚成弘、正嘉文風之初衷,陳際泰對此無奈地回答道:“成弘之文,正之極也。然欲矯今日而為成弘,是猶驕稚之子,奪其豢豕而遽啖之以菽慄也。” [11] 
陳際泰之説非謂成化、弘治、正德、嘉靖時期諸“先輩大家”不善,而是王、唐、歸、胡之文膾炙人口,流播天下,早已不甚新鮮,難以藉此博得主司青睞,“夫成弘非不善也,而不易效也”。相比之下,從周秦諸子中尋求新意,使文章增添別調,是奪主司耳目的絕佳選擇。 [11] 
陳際泰為章世純文集作序,暢談明代文士溺於秦漢、唐宋之別,入主出奴,而不知將取法思路轉入諸子之學:“今之學者,自《左》、《史》、蘇、曾諸近習而外,即未嘗多窺,不足以知古今之文之至,又安可使讀吾大力文乎?”“《左》、《史》、蘇、曾”正是秦漢文和唐宋文之代表。 [11] 
章世純的著述即取子書體例:其《己未留》二卷,分《道論》《神寄》《皆貴》《防患》《安內》《務忠》等文章數十篇,討論內容包括本體哲學、倫理觀念和治國方略等,多取資於《荀子》《韓非子》諸書,紀大奎謂其説“能與周秦諸子爭勝”,頗得其實。 [11] 
陳際泰認為,與其在宗法秦漢還是取徑唐宋的問題上爭執不休,不如將目光轉向周秦諸子。 [11] 
其實,追求文學通變的重要途徑,就是拓寬撰文的取材範圍,將目光從常見之書轉向稀見之書。明清時代應舉者所習見的,首先是“四書”及儒家諸經,其次為《史記》《漢書》《通鑑》等史書,再次為唐宋古文,而周秦諸子非功令所尊,長期被束之高閣。 [11] 
子書作為值得兼採的著述材料,往往為八股論家所重。清初康熙年間蘇翔鳳(1682年壬戌科第二甲第39名進士)風遍舉“不能讀”八股之現象,以“不通六經本末”“不熟諸史得失”“不深於周、程、張、朱之語錄”為主要表現,此外就是“不遍觀於諸子百家以悉其縱橫變幻者,不能讀也”。孫維祺認為,士人研習八股,應當在“四子書、經書而外,諸子、甘一史、古文、時文,擇其精要”,可見並未排斥諸子著述。總之,從周秦諸子中尋求撰文養料,是明末清初八股文家非常重視的求新途徑。 [11] 
“諸子”是一筆內涵豐富的學術遺產,其整體的思想純粹性不如儒家眾經及《史記》《漢書》諸史。但其博大龐雜的特點,使之存在“披沙揀金,往往見寶”的利用價值,若能做到汰疵取醇,亦不會為八股章程所排斥。艾南英對“摹子”之範圍有所規定,以為必須限定在《老子》《莊子》《管子》《荀子》《韓非子》《孫子》等著作之內。 [11] 
《老》《莊》在儒門外自成一家,但在樸素的政治教化追求上,仍與儒家有較多相通之處:《荀子》雖非儒學正宗,但其對禮樂教化的貢獻非尋常著作可比;《管子》雜錯百家之學,其政治思想對儒學也是一種補充。艾南英自然不可能破壞這些子書的典範地位,此舉旨在限定子書的師法範圍,刨除子書的義理瑕疵,要求為文者做到取醇汰疵,合於道者取之,離於道者黜之,即所謂“為老聃、莊周、管仲、韓非、荀卿、孫武者,取其醇焉而汰其疵,庶幾其可也”。 [11] 
有趣的是,艾南英雖對其老友陳際泰章世純嚴辭責難,反對他們所引領的不良時風,但艾南英本人所撰的八股文,卻也有從《管子》中尋求義理的情況。艾南英有《許子必種樹而後食乎節》一篇。據其自評,可知該文“從《管子·問》篇得來”。可見艾南英並不排斥一些義理較為醇正的子書。清初孫維祺則有更為通達的觀點:“刻削堅果,當時以為子氣,於亦何傷?予嘗雲:『戲借南華筆,真詮《西銘》書。』謂其文肆而理醇也。”可見即使師法子書,只要不將其作為大道的替代品,不以子亂經,也不會為公論所黜。 [11] 
明末科舉的錄取傾向,及清初“正文體”措施的模糊化處理,是“諸子入八股”難以被全盤否定的重要因素。陳際泰曾記述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的錄取情況:
且前王之所著,豈能勝后王之所是哉!辛未之役,吾輩兢為繩墨之言,而弋獲者乃皆縱橫充斥。夫時極而轉命曰環流,天氣與人事在焉。智者迎而許之,愚者逆而距之。上之人承天之道,以其奇肆者為鵲。若以鉦而達行,而使羣足俱赴。立定哀之間以望隱桓,固為不可。今欲習成弘以冀逢年,亦豈異乎是?——(《太乙山房文集》卷六《戴穎士時藝序》,《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第67冊,第480頁) [11] 
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黜落了大量根柢程朱且謹守成化、弘治、正德、嘉靖時期法則的八股文,而弋獲了大量不軌於義理的“縱橫充斥”之文。陳際泰認為,這是取士官員“以其奇肆者為鵠”的表現,士子心態必須有所轉移,方能得舉。陳氏早期以成弘為標準,此後轉向師法諸子,最終在崇禎七年(1634年)及第。 [11] 
清初倡導歸本經史,逐步提倡“清真雅正”。入關第二年的順治二年(1645年)“定文有正體。凡篇內字句,務典雅純粹。不許故摭一家言,飾為宏博”。順治九年(1652年)又規定:“其有剽竊異端邪説,矜奇立異者,不得取錄。”這些措施,使“諸子入八股”的潮流最終消弭。 [11] 

八股文廢除

清初方苞在談到明代制義文風之流變時説:“明人制義,體凡屢變。自洪、永至化、治,百餘年中,皆恪遵傳注,體會語氣,謹守繩墨,尺寸不逾。至正、嘉作者,始能以古文為時文,融液經史,使題之義藴,隱顯曲暢,為明文之極盛。隆、萬間,兼講機法,務為靈變。雖巧密有加,而氣體茶然矣。至啓、禎諸家,則窮思畢精,務為奇特,包絡載籍,刻雕物情,凡胸中所欲言者,皆借題以發之。就其善者,可興可觀,光氣自不可泯。” [12] 
但清末光緒間康有為於《請廢八股試帖楷法試士改用策論折》卻説:“若夫童試,惡習尤苛,斷剪經文,割截聖語,其小題有枯困縮腳之異,其搭題有截上截下之奇,其行文有勾伏渡挽之法。”所謂“斷剪經文,割截聖語”之題“枯困縮腳”“截上截下”之題,也即王思任所説的“小題”。
梁啓超視之為敗壞人才的命題方式,他在《公車上書請變通科舉折》説:“二十行省童生數百萬,乃皆民之秀也,而試之以割裂搭截枯窘纖小不通之題[…]使數百萬之秀民皆為棄才也。”並於《戊戌政變記》中進而全面否定八股文:“八股取士錮塞人才之弊。”“八股取士,為中國錮蔽文明之一大根源,行之千年,使學者墜聰塞明,不識古今,不知五洲,其弊皆於此” [12] 
八股文是明清時期科舉考試中最為重要的文體,是當時社會人才觀的集中體現。然而晚明的論者與晚清的論者對八股文的評價有着如此天淵之別。 [12] 
一方面,作為一種考試文體,官方功令對八股文體的限制也經歷了一個由相對寬鬆到逐漸嚴厲的變化過程。大體説來,滿清時期在乾隆之前八股文體之限制相對寬鬆(主要是兩項:內容上“遵朱熹注”:修辭上“入聖人口氣”和“體用俳偶”),而乾隆朝之後,限制日漸嚴厲(如增加了“禁用後世書、事”等)。康有為、梁啓超所面對的正是限制嚴厲、情思空間已十分逼仄的八股文。於是,他們就把八股文當成訣別舊制度的第一份祭品。 [12] 
“禁讀後世書”,這曾經是戊戌維新派重點攻擊的弊端。康有為於《請廢八股試帖楷法試士改用策論折》説:“惟垂為科舉,立法過嚴。以為代聖立言,體裁宜正,不能旁稱諸子而雜其説,不能述引後世而謬其時,故非三代之書不得讀,非諸經之説不得覽,於是漢後羣書,禁不得用,乃至先秦諸子,戒不得觀。” [12] 
這種説法乍看起來有點匪夷所思。在中國歷史上,即使是秦始皇,也只是焚燒對其專制統治不利的《詩》《書》及方士之書。歷代朝廷不可能作出“非三代之書不得讀,非諸經之説不得覽”的規定。 [12] 
“禁讀後世書”在乾隆朝之後的確是一個引人注目的現象。但對它的成因以及發生的具體情況,必須作出具體分析。從愛新覺羅·顒琰嘉慶朝開始,“不能述引後世”的禁令在科場條例中最為鮮明地表現出來。但是,在“不能述引後世”與“非三代之書不得讀,非諸經之説不得覽”之間有一個主體的變化現象必須予以澄清。 [12] 
“不能述引後世”是官方功令的規定,它表達了對“入口氣”的文體規定的認知;而“非三代之書不得讀,非諸經之説不得覽”則是士子的老師、家長為規避風險而對士子的自主規制,上有所好,下必趨之,既然官方規定“不能述引後世”,那麼考生們學後世之書也就沒了用武之地,就沒必要學了,其結果則導致了士子的無知。 [12] 
以康有為、梁啓超為代表的維新派為了使載湉堅定地推翻舊制、實行新政,對清代的科舉考試製度(尤其是清代八股文考試製度)作出了誇大其詞的表述。康有為省略了限令的行為主體,而表達為:“故非三代之書不得讀,非諸經之説不得覽,於是漢後羣書,禁不得用,乃至先秦諸子,戒不得觀。”其傳達出來的意思是:科舉立法過嚴,不準士子讀三代以後之書,不準士子讀四書五經之外的其書籍;結果是諸生荒棄羣經、謝絕學問。 [12] 
梁啓超再推而演之:“至有通籍高第,而不知漢祖唐宗為何物者,更無論地球各國矣。然而此輩循資按格,即可以致大位作公卿,老壽者即可為宰相矣,小者亦秉文衡、充山長、為長吏矣,以國事民事託於此輩之手,欲其不亡,豈可得乎?” [12] 
康有為甚至在《上清帝第二書》對載湉説:“台灣之割,二萬萬之賠款,琉球、安南、緬甸、朝鮮之棄,輪船、鐵路、礦務、商務之輸與人,國之弱,民之貧,皆由八股害之。”由此邏輯地推出“亡國者,八股也”的結論。士子不讀諸經之外的書,又如何能博古通今,應對迫在眉睫的內憂外患? [12] 
所謂“不能述引後世”,在從愛新覺羅·顒琰嘉慶朝增訂的《科場條例》中明確地表述為“引用後世事暨書名[…]罰停一科”(禮部,《欽定科場條例》卷五十)。它是“磨勘”這一環節要重點審查的對象。 [12] 
磨勘制度早在順治二年(1645年)即已實行,但直至乾隆朝,磨勘並未作為專門條款寫入《科場條例》。磨勘制度於清初本來是在童試鄉試中實行的,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起,會試之後也實行磨勘制度。清代磨勘的內容前後發生過一些變化,康熙初年的《科場條例》只是強調不能決裂本題、不遵傳注、引用異教、影合時事、摭入俚言諧語、有過五百五十字者,小束大結不分明者,等等。 [12] 
而對於在八股文中“引述後世”現象的處罰,最早出現於乾隆四十年(1775年)。愛新覺羅·弘曆於乾隆十九年(1754年)的一次閲卷直接導致了這一處罰條例的形成。 [12] 
乾隆朝之前,“引用後世事暨書名”並未成為禁忌。明末黃淳耀的《人而無信章》題文,其中間兩股使用了燕君疑蘇秦和馬援誡兄子嚴的典故。有人認為,此文以春秋戰國後事雜於聖人口氣中,乃崇禎年間習氣。但康熙間著名理學家陸隴其則認為:“聖人之言,後世變態,原都包得盡。只論切不切,偏不偏,暗用自不妨。”並舉了另一個例子: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 山西李沐民的《雍也仁而不佞章》墨卷,其中有一比雲:“中未析事之幾也,而飾詞以張之,其持之有故。至屈盈廷之辨,而國是因之混淆。”隱指王安石。另一比雲:“見未窺道之藩也,而借理以矯之,其言之有據。至困百家之知,而學術由之頗僻。”隱指陸九淵 [12] 
李沭民此科中舉人,第二年(乙未科)成進士,其應試之文並未因為“引用後世事”而妨礙他取得功名。陸隴其指出,入後世事於聖人口中,“此法從來有之,非始崇禎”。乾隆朝之前,“入後事於聖人口中”的寫法雖在修辭上招致微詞,但並未成為禁忌。 [12] 
乾隆之前的八股文,還是一種限制較少的標準化考試的文體。這種限制比起曲律之於戲曲創作來,顯然是相當寬鬆的。也正因此,明代的巨儒碩彥、道學性靈都可以在八股文中各展風騷,成一代文章之美。 [12] 
對於八股文體,順治、康熙兩朝並未過於着意於八股文風,只是強調遵朱注、戒剿襲。至愛新覺羅·胤禛開始重視八股文風與士習,他三令五申提倡“清真雅正”文風,但並未留意八股文的具體作法。愛新覺羅·弘曆自登基之年始,即對科場文章予以特別的重視。他對文學情有獨鍾,他不僅是古代詩歌創作史上最為高產的詩人(達到了2萬首),也是明清兩代最懂八股文的皇帝。這是一位瞭解時文流變歷史、風格流派,熟知時文功用、作法和境界的皇帝,也是一位以此自鳴得意的“乾綱獨攬”(禮部,《欽定科場條例》光緒增訂版)、執意掌控科場動向的皇帝。 [12] 
愛新覺羅·弘曆對科場的重視導致了一系列新戒律的出現,比如為了防考場關節,愛新覺羅·弘曆規定首場三藝的虛字統一規範(比如承題,首藝用“夫”字,次藝用“蓋”字,第三篇用“甚矣”;破題、起講所用虛字也有明確限定),一層層地為八股文寫作套上了枷鎖。 [12] 
愛新覺羅·弘曆不僅重視八股範文的編纂、文風之糾正,而且對八股文的幾次宣諭都是在親自“抽閲試卷”的基礎上進行的。他要向臣下及天下士子顯示他的目光如炬。 [12] 
乾隆十九年上諭:“而浮淺之士,競尚新奇。即如今科放榜前,傳首題文有用『九迴腸』之語,其出自《漢書》『腸一日而九回』,大率已莫能知,不過剿襲纖巧,謂合時尚。豈所謂非法不道、選言而出者乎?不惟文體卑靡,將使心術佻薄,所關於士習者甚大。” [12] 
愛新覺羅·弘曆表達了他對“入口氣”文體的認知,同時更把這種用“後世語”現象上綱上線到學風、心術、士習的高度而強調其嚴重性。 [12] 
愛新覺羅·弘曆關於“九迴腸”的批評,實為嘉慶朝開始的禁止“引用後世事暨書名”之立法提供了定性、基調與案例。皇帝提供案例,規定性質,磨勘官自是不敢怠慢,很快將它落實於科場執法之中。 [12] 
於是在乾隆四十年(1775年),,我們看到了第一例“入後世事”被處罰者。(禮部,《欽定科場條例》咸豐增訂版)嘉慶朝把它寫進了《科場條例》,同治進一步加重對“引用後世事暨書名”的處罰。(禮部,《欽定科場條例》卷五十)光緒朝增修的《科場條例》甚至把“引用後世事暨書名”的禁令從首場的八股文擴大到第三場的策對。“策內不得泛論本朝臣子人品學問,違者照不諳禁例罰停三科。如僅引用人名,並未妄加褒貶者,照『文內引用後世事』例罰停二科。如僅引用書,並未指為何人所著者,罰停一科。”(禮部,《欽定科場條例》光緒增訂版)。 [12] 
至光緒元年(1875年),終於有人表示異議,給事中郭從矩奏稱,謂梁僧寶提出“禁用後世語”之後,“上年會試兢兢以避處分為重,試卷有用史書者概未敢錄:恐士子從此不讀史書”。(禮部,《欽定科場條例》卷五十)即指出考官、磨勘官因怕處分,所以對凡是用史書於制義者,都不予錄取;其後果是使得士子從此不讀史書。 [12] 
另一些考官則為了避免牽連受罰而採取寧庸勿犯的宗旨,結果入選者出現了大面積的庸濫之文。禁用後世事及書名的立法,導致八股文寫作走入了死衚衕。 [12] 
與“禁用後世書、事”的厲禁相關的還有“犯下”的厲禁。晚明以來,八股文寫作中有所謂“侵上”“犯下”之禁忌。梁素冶説:“凡作破題,最要扼題之旨,肖題之神,期於渾括清醒,精確不移。其法不可侵上,不可犯下,不可漏題,不可罵題。語涉上文謂之侵上,語犯下文謂之犯下。” [12] 
但在明代以至滿清乾隆之前,避免“侵犯”,只是一種修辭上的追求。道光路德的《明文明》專門對明代八股名家名文進行改寫,認為這些名文存在着種種瑕疵,而“侵犯”便是其中較為普遍而嚴重的瑕疵。反過來説,明代人並不以“侵犯”為厲禁,只是能避則避,不避也無關宏旨。 [12] 
在明代及清初,“侵上”與“犯下”是並提的,但從乾隆朝開始,“犯下”比“侵上”被視為嚴重的犯戒,因為“犯下”與“入口氣”的文體規定關係密切。乾隆初,汪鯉翔《四書題鏡》説:“宋儒之書,專主説理,其時不為帖括取用,故每以後意明講在前,如『舉直錯枉』二句,注之『仁』字,『養吾浩然之氣』句,注之『配道義』字,『生亦吾所欲』三節,注之『良心』字等類,今作文以口氣為主,則上節斷不預透下節,前問斷不得即侵後問,界在故也。” [12] 
《論語》“舉直錯諸枉”的下文有“不仁者遠矣”,宋儒朱熹通讀四書,故可以用“使枉者直,則仁矣”來註釋“舉直錯枉”。如果以《舉直錯諸枉》為題,入孔子之口氣,則下文的“不仁者遠矣”尚未出現,作八股文時便不能犯下文的“仁”字。故“犯下”尤為清人所慎重對待。 [12] 
從乾隆朝開始,“犯下”成為厲禁,至光緒十三年(1887年)修訂的《欽定科場條例》,增加了“犯下”的處罰條例:“文內有字句犯下者,罰停一科。其長章題偶犯下文一字者,免議。”(禮部,《欽定科場條例》光緒增訂版),而“侵上”之禁忌則不出現於《科場條例》中,可見“犯下”之成為厲禁是由“引用後世事暨書名”推衍出來的,是考官、磨勘官揣摩乾隆之聖衷而作出的決定。因為以代言體理念推之,聖賢説話時,自是不可能預知下文。故於時文中涉及題目的下文,性質上等同於“引用後世事暨書名”。 [12] 
被戊戌維新派指為“汩沒性靈、錮蔽人才”的還有所謂的“存心作難”的命題方式一截搭題。
康有為説:
若夫童試,惡習尤苛,斷剪經文,割截聖語,其小題有枯困縮腳之異,其搭題有截上截下之奇,其行文有勾伏渡挽之法。譬如《中庸》“及其廣大,草木生之。”則上去“及其廣”三字,下去“木生之”三字,但以“大草”二字為題,如此之例,不可殫書。無理無情,以難學者,不止上侮聖言,試問工之何益?而上自嘉、道,下迄同、光,舉國人士,伏案揣摩,皆不出此“大草”之文法也。——《請廢八股試帖楷法試士改用策論折》 [12] 
截搭命題是明清科舉考試中的一種特殊命題方式,雖偶有出現於鄉、會試中,但畢竟不是主流。至於康有為所舉的《大草》,這樣的極端形式從未出現於鄉、會試上,直至光緒間依然如此。從儒學之完整性、嚴肅性的角度看,這類題型歷來備受批評;但從提高士子應對特殊命題的能力、提高士子的八股文修辭能力的角度看,這類題型訓練顯然是十分有效的,是一種效果極佳的強化訓練方式。任何技藝,尤其是競技性的技藝,其強化訓練的方式總是刁鑽古怪的,它必須以極端的形式使習藝者窮盡該技藝的各種可能。這類極端形式當然是“無情無理,以難學者”,但其合理性和有效性是不言而喻的,是被長期的實踐所證明的正確訓練方法。體育競技是如此,科舉考試也復如此。只有當競技形式本身失去合理性的時候,其強化訓練方式才是不合理的。 [12] 
八股文作為一種應試文體,其命題必須做到冠冕正大。但作為一種強化訓練,則不妨以截搭枯困縮腳等題型來訓練學生的應變能力。吳應箕説:“它如有司歲、月之試,多截斷章句,謂可以見人倉卒之智。”(《四書小題文選序》;《樓山堂集》)這是截搭枯困縮腳等題型的命題之初衷。這類強化訓練方式的合理性在於:如果學生連這一類極端形式的題型都能應付自如的話,那麼在將來正式的科舉競技中就能成功駕馭任何可能的命題方式。更積極一步講,截搭等命題方式以極端而強烈的方式把八股文修辭的真諦彰顯出來。 [12] 
戊戌維新派為證明八股試士形式之荒謬絕倫而把截搭命題形式描述為“存心作難”,顯然是缺乏説服力的。但是,經過乾隆朝的厲禁,再加上嘉、道以後科場禁忌越來越細、越來越多,諸如文字錯訛、格式錯誤(如抬頭格式不當)、越幅、文字旁註、挖改(這些禁忌不僅僅用於考核八股文,也用於考核所有科舉文體),一不小心,即會被處以停科的處罰,重者則是當科黜落。八股文寫作確確實實走入了死衚衕。 [12] 
維新派對八股文的攻擊,目的並不是要進行文體改革,他們只是把“廢八股”當成砍向“舊制”的第一刀。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清政府宣佈停止科舉考試使用八股。 [13] 

八股文題目範圍

八股的題目範圍限定於“四書五經”,四書即《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五經即詩《經》、《尚書》、《禮記》、《周易》、《春秋》。
出題的時候,從四書五經的某部當中選句話作為題目。題目的長短不一,有單句題,有多句題,多句題中包括一節、二節不等,甚至是全章,還有合題。合題又名兩截題,也叫截搭題。顧名思義,就是將經文中不同的句、節、章等,或截上或截下或截上下而搭在一起。 [8] 

八股文文體格式

八股文來自經義,經義與論不僅“同源”,而且“共貫”。二者在長期的科舉實踐中,受同樣的程式化要求的推動,彼此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借鑑,因而發展出了具有高度共通性的文式格式和寫作方法。朱瑞熙根據宋、元時人探討“論”和“經義”作法的《論學繩尺》和《作義要訣》等書,歸納出所謂“十段文”的格式(宋元時期經義與論的程式皆包括破題以至結尾等十個段落),並將之與八股文格式相對照,認為“十段文”即為八股文的雛形。 [14] 
八股文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它經歷了明清兩代四、五百年的發展,前後期的形態實有相當大的差異。如果將明代早期八股文(成化、弘治時期的八股文)的格式與“十段文”列表加以對照,可以看出二者的契合度是非常高的: [14] 
順序
“十段文”的基本格式
順序
明代八股文基本格式
比較結果
1
破題
冒題(冒頭、冒子)
1
破題
對應
2
接題(承題)
2
承題
對應
3
小講(含入題)
-
-
減省
4
繳結
-
-
減省
5
官題
原題
3
原起
合併“官題”與“原經”並加簡化
6
原題
4
起講(領題)
對應簡化
7
大講
上段
講題
5
八股
前講四股
對應
過段
過接
對應
下段
後講四股
對應
8
餘意
6
小結
對應
9
原經(考經)
結題
7
大結
對應結尾 [14] 
10
結尾
將上表加以分析,可以得到幾點印象:其一,八股文與“十段文”的格式基本對應,二者之間的繼承關係相當明顯。其二,與“十段文”相比,八股文的格式總體上趨於簡化。“十段文”的冒題(論頭)部分的小講、繳結,結題(論尾)部分的原經等段落,在八股文中都被減省或合併。其三,文章的主體部分,八股文較“十段文”有了更細緻的發展。八股文的前後四股及中間的過接雖與“十段文”大講的上段、過段、下段結構相似,但前後四股為對句,過接為散句,所以層次更為分明。 [14] 
顧炎武曾舉出成化二十三年(1487)和弘治九年(1496)的會試文作為例子。為了對顧炎武所分析的八股文體制有一個直觀的印象,將成化二十三年的會試程文引錄於下: [14] 
樂天者保天下
破題
所存者出於自然,所保者極於無外,此仁人然也。
承題
蓋仁人所存,以天下為度者也。樂天,則所存出於自然矣。其所保之氣象,豈不至大而無外乎?
原起
昔孟子因論仁者以大事小為樂天,而推言及此。
起講
且天者,理而已矣,仁者於此果何如而謂之樂天耶?
八股
前講四股,此四股講“樂天者”
為其所當為,而非有所利而為,一有利之之心,則勉強矣;
行其所當行,而非有所畏而行,一有畏之之念,則矯揉矣。
蓋必廓然大公,與物而無問,若湯之克仁而懋昭大德是已;
渾然至善,與理而相忘,若文王之止仁而勒用明德是已。
過接四句
仁者之樂天如此,則能與天理為一,而以天下為度,其氣象又何如其大耶?
後講四股,此四股講“保天下”
吾見以萬邦為一家,而無遠近之分,其高明廣大,譬如天之無不覆幬也;以萬姓為一人,而無親疏之異,其博厚寬弘,譬如地之無不持載也。
故雖未必一一而懷柔之,然凡有茅土者,皆在其統御之中,若湯雖七十里之國,萬邦以之而惟懷也;雖未必一一而撫摩之,然凡有血氣者,皆在其範圍之內,若文王雖百里之地,多方自爾而誕受也。
復收四句,即小結
其氣象之大如此,可見仁者之樂天,雖天下有不難保,於交鄰國也何有哉也?
大結
雖然,交鄰不止於以大事小,而以小事大,亦理之所當然也。但小之事大,迫於勢而不得不然,非若大之事小,合乎理而出於自然。
此所以有仁智之分,樂天、畏天者之別也。審乎勢而量其力,識乎時而安其分,則在有國者擇之而已。此孟子告齊王之意也。 [14] 
所謂的八股文,就是四書義的八股化形式。四書被列入科舉經義考試的範圍,始於元代。洪武初開科舉,沿用了元代的“四書疑”(“經疑”)。從“四書疑”發展為四書義,再由四書義發展為八股文,這一過程不是一下子完成。明初科舉經歷了從創設到停罷再到重開的反覆,而考試文體亦實現了由四書疑到四書義的轉變。這一轉變為四書義進一步發展為八股文奠定了基礎,直到成化年間才真正出現八股文形成的契機。 [14] 
八股格式是以宋元經義的程式為模本改造而成的。其改造的原則是簡化,適當地切除一些非關鍵性的段落,或合併一些功能重複的段落。宋元經義或論的某些格式只出於“功令”的要求,如就文章功能來説,並非必需。簡化這類格式,反而更能提高八股文“文章”化的程度。 [14] 

八股文文體特性

八股文的文體結構具有高度程式化的特點,題與文表現出某種類型關係。與宋元經義相比,八股文的程式已經大為簡化,並且糅合了經學與文學的不同要素,巧妙地融進了諸如排偶、擬代等文學修辭技巧,因而八股文的程式是充分文章化了的程式,八股文也可以説是經義文章化的成熟形態。 [15] 
經學與文學的關係,在科舉考試中一直是頗惹爭議的問題。八股文使經學與文學的關係變得更加平衡,因而有助於更好地履行科舉功能。 [15] 

八股文以經術為文章

八股文屬於科舉考試文體,其最大的特點是“以經術為文章”。對此,清初八股文名家戴名世曾有過精闢的概括:
…四書五經,明道之書也。而既以命之題而為之文,則涉於文章之事矣。
無論從科舉考試方法或經學闡釋方法來看,“以經術為文章”都算得上是創新之舉。 [15] 
經學考試之法,由來甚早。漢武帝太學有經術射策,漢順帝時應尚書令左雄之請而實行的“陽嘉新制”亦有“諸生試家法”,這些都是科舉制度產生之前的經學考試,內容侷限於章句訓詁,並不具備文章的形式。 [15] 
即使在科舉制度產生之後,唐代的帖經墨義所試雖為經學內容,但仍不具備文章形式,而具有文章形式的詩賦考試,在內容上又不涉及經學,可以説經學考試與文章考試在唐代科舉中是分離的,這種分離狀態一直延續至北宋中期,直到經義的出現。 [15] 
經義在文體形式上是“以經術為文章”,但如果從其內容來看,則是“以文闡經”。漢、唐以來,儒家經典在悠久的闡釋史中發展出了豐富的闡釋學理論和方法。但“以文闡經”卻是一種新的嘗試,與之前的等釋經方法迥然異趣。 [15] 
經義是在儒學義理化的背景下出現的。但儒學背景只是一個方面,經義文體的出現,還涉及文學觀念的革新,即與唐宋以後中國文學中重道觀念的加強不無關係。著名文學批評史家郭紹虞曾指出:
就文學觀念與其含義之變遷言,應當區分為兩個階段:從周、秦到南北朝,是文學觀念逐漸演進,也即是對於文學的認識逐漸明確的時代:從唐到宋,由於復古思想的影響,於是文學觀念也成為逆流,依舊變得認識不清了。 [15] 
郭紹虞的話就是從文道關係立論的。自周、秦到南北朝,文從道中逐漸脱離出來,獲得相對獨立的地位。至於唐、宋之復古,則堅持讓文返歸道,使得文與道之間剛剛明晰的界限重又變得模糊,所以郭紹虞接着又説:
唐人與宋人之文學觀,其病全在以文與道混而為一。 [15] 
郭紹虞所説的文學觀念變遷的第二階段,大致與唐、宋科舉時代重合,經義的產生也正好在“文道混一”的宋代。就此而言,經義與唐宋古文都是新文學觀念、即“文道混一”觀念下的產物,而經義則是這一觀念的極端體現。 [15] 
一些學者在研究八股文的起源時,已經注意到經義與古文之間的親緣關係。梅家玲通過對宋明科舉體制、八股文文體特徵以及八股文作家的學文取向、批評理論等方面的考察得出結論,八股文無論在內容上、對偶句式上、還是整體的結構方式上都與唐宋以來的古文聲氣相通。楊波在其博士論文中也認為,熙寧改革以經義代詩賦,並無意於創立一種新文體,經義的文章格式是原有的,“即已經發展成熟的唐宋古文”。 [15] 
然而,經義與古文雖然產生於相同的思想背景,二者的發展卻大相徑庭,以至於文體上的區別不斷擴大,演變成“時文”與“古文”的對立。關於“時文”與“古文”的區別,是中國古代文學辨體理論中的一個重要話題,此不贅述。 [15] 
經義八股文有兩個基本特徵一一綜合化和程式化,而這兩個基本特徵的形成,又與經義八股文的考試功能密切相關。
  • 八股文的綜合化特徵
經義發展至後期階段,其文體形式遠較唐宋古文為複雜。至於八股文,更是集各種文體因素於一身,除了有經義的思想內容外,還表現出駢文對偶連珠排比律詩律賦的作法結構、曲劇的代言口氣等文體特點。 [15] 
最能體現八股文這種雜糅性質的是五花八門的八股文起源説,歷史上曾有過八股文源於經義、源於駢文、源於唐代試律或律賦、源於金元曲劇或平話小説、源於唐代帖經墨義、源於儒家經典註疏、源於唐宋古文等種種説法。 [15] 
這些説法未必都能合理地解釋八股文的起源,但卻真實地反映了八股文文體性質的複雜,八股文是“多項功能、多種形式拼合而成的綜合文體”。 [15] 
如果對八股文的文體綜合性做進一步考察,就不能不注意到它與考試的關係。考試文體注重綜合性,並不自八股文始。唐代的時候,舉子以小説傳奇行卷之資,就是看中了小説傳奇“文備眾體”的綜合性。宋代趙彥衞《雲麓漫鈔》卷八雲:
唐之舉人,先藉當世顯人,以姓名達之主司,然後以所業投獻,逾數日又投,謂之温卷,如《幽怪錄》傳奇等皆是也。蓋此等文備眾體,可以見史才、詩筆、議論。 [15] 
當然,行卷不同於正式的科舉試文,八股文也不同於小説傳奇,但在“文備眾體”的特點上,二者似乎又有相通之處。江國霖在為梁章鉅的《制義叢話》作序時就談到:
故制義者,指事類策,談理似論,取材如賦之博,持律如詩之嚴。
江氏指出八股文兼具策、論、詩、賦眾體之長,能“指事”,亦能“談理”,能表現作者之博學,亦能表現作者之詩才,與趙彥衞所説何其相似! [15] 
考試文體具有綜合性與選拔人才的要求有關,其實並不難理解。考試的主要功能在於選拔人才。由於社會是一個複雜體系,它所需要的人才類型必然是多種多樣的。為了選拔到與社會需要相適應的人才,理論上有兩種方式:一是進行專業分科,以不同的分科選取不同類型的人才,滿足不同的需要;二是進行專業綜合,如果所選拔的人才能夠具備多方面的綜合素質,當然同樣可以滿足不同的需要。 [15] 
從科舉的初意來説,是應該以分科取士作為原則的,但事實上綜合化卻成了科舉發展的方向。科舉在唐代比較能貫徹分科取士的精神,唐代的科舉體系有所謂的“常選六科”(包括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如進一步細分,則名目更多。此外,還經常根據實際需要或皇帝喜好而臨時開設各種制科。據王應麟統計,“唐制舉之名,多至八十有六,凡七十六科”。當然,這麼多的科目不可能是均衡發展的,其中真正發達的不過明經、進士二科,而尤以進士科最為人所看重。 [16] 
分科取士的盛況,到北宋前期還依稀可見,其時於進士科之外,另設經、傳、禮、史、法等科目,統稱“諸科”。宋代制科不象唐代那麼繁雜,但可考者亦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等十餘種名目。但是,這種因才設科、分科取人的規制在熙寧改革(王安石變法)之後就不再能維持了。 [16] 
熙寧改革將諸科與制科陸續廢罷,只保留了進士科。自熙寧以後,迄於明、清,所謂科舉基本上就等同於進士科。科目的簡化導致了考試文體的變化。當“分科取士”變成“有科無目”之後,惟一的進士科勢必要承擔更為全面的科舉功能,而其最主要的問題則是如何糅合經學與文學在科舉考試中的不同要求。 [16] 
經學與文學一直是科舉選才的兩個主要面向,唐代分設明經、進士兩科,宋代並置專經進士與詩賦進士,都可以看作是保持經學與文學在科舉體系內的平衡的方式。 [16] 
到了明代,這種平衡不再表現在科目的分立上,而是表現在文體的綜合上,八股文不僅具有儒家經典義理的內容,也具有文學表達的形式,因而是經學與文學的綜合體。 [16] 
  • 八股文的程式化特徵
程式常被視為個性化寫作的束縛,但對於考試文體來説卻有其存在的必要。考試文體程式化,其最大的作用或許是為考官衡文校藝提供相對客觀的標準,讓考官能夠比較直觀地把握考生的文理層次及邏輯脈絡,從而更有效地進行篩選甄別。 [16] 
另外,試文程式對考生的寫作也能起到引導和規範的作用。作為國家政治官僚的選拔方式,科舉考試一一尤其是其中的經學考試一的內容規定性是很強的。“以文闡經”是經義八股文的基本功能,為了保證這一功能得到落實,也有必要發展適當的文體程式,促使考生在寫作中遵循一定的內容規範和風格標準。 [16] 
由此可見,經義八股文具有程式化特徵,主要是由其考試文體的性質和功能決定的。考試是命題與答題的互動過程,或者説是考官與考生以試題為中心而展開的一場對話,需要遵循“問答邏輯”。 [16] 
經義的前身宋初“大義”以及四書義的前身四書疑,都採取問對形式,可以説是“問答邏輯”在文體上的外化呈現。由宋初“大義”演變為經義,由四書疑演變為四書義,這種明顯外化的程式特徵雖然不見了,但“問答邏輯”並沒有消失,只不過轉由內在化的程式來加以表現而己。 [16] 
就八股文的程式而言,其綰合題面的作用極為突出,如破題、承題、原起、入題、出題等程式構件都與題面直接相關,可見在八股文的“題”與“文”之間依然存在非常強固的“問答邏輯”。 [16] 
經義八股文雜糅多種文體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文體的純粹性,而它相對嚴整的文體程式也與個性化寫作的原則背道而馳,因此,綜合化和程式化的特徵使經義八股文在文體形態上與正統文章呈現出較大的歧異,這也成了正統文論家貶低、排斥經義八股文的重要原因。 [16] 
儘管如此,經義八股文的“文章”性質卻毋庸置疑。正如戴名世所説,經義八股文仍是“文章之事”。實際上,經義八股文的綜合化和程式化一直是與文章化同步發展的,經義八股文綜合化和程式化程度的提高,同時也就是其文章化程度的提高。經義八股文的綜合化,其最重要的結果是實現了經學與文學的融合。 [16] 
經義在誕生之初,即借鑑了唐宋古文的文體形式。經過宋元時期的發展,到八股文階段,進一步吸收了詩賦的格法偶對,文章化特徵更為明顯。而在八股文的寫作中,“以古文為時文”成為一股強大的潮流,這就不僅是形式上的文章化了,簡直就有與正統文章全面合流的趨勢。 [16] 
從形式上看,經義八股文毫無疑問都是首尾完整的文章。即使是從文學表現方法上看,經義八股文也與一般文章沒有太大的區別,儘管其表現的思想內容較為特殊和狹隘。對於經義八股文的程式化,也應該有不拘成見的新認識。
程式產生於考試的需要,如何調整考試程式與文章形式之間的矛盾,是經義八股文文體發展的一個重要任務。經義成功地將外在的考試程式內化於文章結構,使考試程式與文章結構融為一體。但是也應該看到,在宋元經義發展的後期階段,其程式化結構已經變得相當繁瑣和臃腫(如“十段文”),甚至有使文體變得支離的趨勢。所以,八股文對宋元經義的程式作了必要的簡化和調整。 [16] 
不僅如此,八股文的程式規定性也較為寬鬆,在基本格式之外,一定程度的自由變化不但是被允許的,事實上也是普遍存在的。因而可以認為,八股文在文章化程度上較之宋元經義有了更高的發展。 [16] 
八股文沿襲經義“以經術為文章”的傳統,一方面保留了經學考試的特徵(內容的經典化與文體的程式化),另一方面則糅合了眾多的文體因素和文學表現方法,呈現出高度文章化的面貌。無論是要理解八股文的綜合化特徵還是程式化特徵,都應該抓住文章化這條隱藏着的線索。 [16] 
經義八股文的文章化,其動力來自科舉體制的歷史變化、經學與文學在科舉體制內的動態平衡,以及中國社會的尚文傳統等諸多方面。廢詩賦而用經義,是科舉制度的一個重大變化,人們往往將之視為科舉與文學關係的一個轉折點。嚴羽在《滄浪詩話·詩評》裏説: [16] 
或問:“唐詩何以勝我朝?”唐以詩取士,故多專門之學,我朝之詩所以不及也。
但從經義八股文的發展中卻可以看到,即使在改用經義試士之後,文學的暗線也從未斷絕,經義八股文一直沿着文章化的軌跡不斷邁進。在明代,詩賦徹底退出科舉考試,但八股文作為文章化程度最高的經義文體也醖酸成熟,這其間的消長關係不能不令人深長思之。 [16] 

八股文“題”與“格”

一篇文章可以解析為最基本的兩個要素一一“題”與“文”,“題”與“文”的關係也是文章最基本的結構關係。 [17] 
通常來説,“題”與“文”的關係以內容為主,題目規定文章的表達意向,但很少會規定文章的形式,同樣一個題目,在不同的作者手裏,可以用不同的體裁寫成五花八門、各不相同的樣子。但八股文與此不同,八股文的題目對文章的內容主旨與作法格式都具有規定作用。 [17] 
四書章句命題,以闡發四書義理為宗旨。八股文不但在內容上要遵守題目的規定,就是在形式上也需要對於這一點。 [17] 
“格”在八股文論中也是一個具有歧義的詞,既可以指“形格”(文體格式),也可以指“意格”(文章風格)。此處討論八股文“題”與“格”的關係,取“形格”之義,即指八股文的文體格式。 [17] 
八股文“題”與“格”的關係,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可稱之為“依題立格”。而若想充分説明“依題立格”對於八股文發展的意義,則必須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應該弄明白的,是“依題立格”對於八股文文體的確立具有什麼意義。 [17]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六“試文格式”條雲:
其兩扇立格,(原注:謂題本兩對,文亦兩大對。)則每扇之中,各有四股,故今人相傳謂之八股。若長題則不拘此。 [17] 
這段話有兩個關鍵的地方不能輕易放過,其一是文中夾註:“謂題本兩對,文亦兩大對。”這一表述被錢基博轉譯為“截本題為兩截,每截作四股”,也就是説,題有兩對,是因為作者有意識地將題意析分為兩截。其二是最後一句補充説明:“若長題則不拘此。”要理解這句話,得跟“試文格式”條開頭部分的另一句話結合起來看:
天順以前,經義之文不過敷衍傳注,或對或散,初無定式,其單句題亦甚少。 [17] 
所謂“題本兩對,文亦兩大對”,明確指出了八股文“題”與“格”之間的因果對應關係,一一文之所以有“兩大對”,是由於“題本兩對”。照顧炎武的分析,八股文的文章組織關係為“句一股一扇一篇”。一股可能是一句,也可能是數句;四股成扇,兩扇成篇。這就是定型於成化、弘治時期的八股文格式,而且也正是因為出現了這樣的格式,才有了所謂的八股文。所以,成、弘時期八股文的出現,與“兩扇立格”的截題法有密切關係。 [18] 
顧炎武顯然認為,“兩扇立格”的截題法更適用於單句題,而不大適用於長題(正因為長題不適用截題法,所以即使在八股文形成之後,長題經義仍可不拘八股格式)。天順以前,經義多用長題而甚少單句題,所以經義亦無定式。反之,因為成、弘時期單句題開始盛行,所以促進了八股文的形成。 [18] 
從顧炎武所舉的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和弘治九年(1496年)會試文來看,好像確實如此。這兩篇會試文都被視作標準的八股文,成化十三年的試題是“樂天者保天下”(出自《孟子·梁惠王下》),試文作者就將題意析分為“樂天”和“保天下”兩截,而弘治九年的試題“責難於君謂之恭”(出自《孟子·離婁上》)則被析分為“責難於君”與“謂之恭”兩截。 [18] 
單句題的意義容易析分為兩截,道理頗為簡單。單句題通常是一個句子,按照現代語法進行分析,句子的基本成分有主語謂語,如果將主語和謂詞以後的部分(賓語補語)分開來,自然就形成了兩截題意。 [18] 
顧炎武從截題法的角度來解釋八股文的形成,其看法得到了另一位清初學者陸隴其的印證:
科舉之文,謂之八股,此特為兩裁題言之耳。題有兩截,非上下各自發明,則題意不出。然欲發題意,非虛實併發,則題意亦不出。故先輩於兩截題,必將上截髮四股,兩虛兩實,下截髮四股,兩虛兩實,此所以有八股之名也。 [18] 
陸隴其也認為,八股文最初就是對應兩截題而設計的。他的話將八股文格式與兩截題的關係解釋得更為明白。所謂的“兩截題”,即顧炎武説的“題本兩對”,題有兩截,則文有兩扇。 [18] 
八股文形成的多方面原因,包括經義文體的演變和明代社會文化的發展,也了包括八股文體的直接淵源一一宋元“十段文”。“十段文”的主體分兩大段,中接一過段,這與成、弘時期八股文“兩扇八股”或“兩截八股”的標準格式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18] 
“兩扇立格”或“兩截題”的作法,可以看作是對宋元“十段文”技法的具體模仿。所以,“兩截題”也好,“兩扇立格”也好,都顯露出了八股文在作法上模仿宋元“十段文”的痕跡,顧、陸二人指出八股文文體的確立與單句題或兩截題之間的關聯,實質上也是暗示了八股文淵源於宋元“十段文”的事實,儘管他們對這一事實未必有清醒的認識。 [18] 
以上就是“依題立格”第一個方面的意義,即八股文文體的確立與特定的寫作技法(“截題”與“立格”)密切相關。
以下則是“依題立格”第二個方面的意義,即對於八股文寫作實踐中各種具體格式的形成的作用。 [18] 
關於八股文與兩截題關係的看法,陸隴其與顧炎武大致相同。但顧炎武在兩截題中特別強調單句題的作用,陸隴其卻有不同態度:
兩截之外,如一句題亦有發八股者矣,由虛漸實,所謂一滾格是也。亦有發六股者矣,題意已透,不多贅也。至如二句、三句之題,則用兩扇三扇之格。全章通節之題,則用隨章挨講之格,固不拘於八股。但八股者多,不八股者少,此所以統謂之八股。 [18] 
在陸隴其看來,從單句題到全章通節題,都可應用八股格式,但處理的方式則各不相同。他所羅列的“題”與“格”之間的關係約有這麼幾類:
題型
文格
題型
文格
單句題
一滾格
三句題
三扇格
二句題
兩扇格
章節題
挨講格
其中,單句題對應的是一滾格而非兩扇格,並且説“一句題亦有發八股者”,顯然並不認為八股文的兩截題應以單句題為主。陸隴其説的“兩扇格”與顧炎武説的“兩扇八股”不完全是一回事,“兩扇”可以是八股,也可以不是。但無論是否包含八股,文之兩扇與題之兩截卻有着密不可分的關聯。陸隴其以二句題對應兩扇格,無異於將二句題視作兩截題的主要題型。那麼,究竟是單句題還是二句題更適合被當做兩截題來處理呢? [18] 
其實這個問題並不是特別重要。所謂“兩截題”,是指題目中包含有兩個意義單元(兩截題意)。單句題的題意容易析分為兩截,已如上述。而由於語句單元與語義單元通常是統一的,二句題在多數情況下會包含兩個語義單元,所以它與兩截題的內在關聯更不難理解。 [18] 
對於兩截題來説,真正需要區分的是長題與短題。單句題和二句題都屬於短題,此外還有多句題、章節題等,則可歸入長題。長題的容量較大,往往藴含多層意思。八股文的一個基本要求,行文必須緊扣題意,否則,“漏題所應有”或“發題所可無”,都是失範的表現。在此嚴格限制下,要將長題所藴含的多層意思歸為兩截且能夠不“漏題所應有”(把複雜的題目內涵歸納為一兩個要點,在八股文裏叫作“立柱法”。“立柱法”表明,即使是長題,人們也往往試圖將其做成標準的八股文。),其困難可想而知,所以與短題相比,長題確實更難用兩截題的方式來處理。長題之不必拘限於“兩扇八股”的標準格式,可能也正是因此。 [18] 
顧、陸二人都將“兩扇八股”或“兩截八股”看作八股文的“正格”,究其原因,大概是由於成化、弘治年間最早出現的就是這種格式。但正如顧、陸二人所説的,“兩扇八股”或“兩截八股”的標準格式只能適用於特定的題型。八股文既然是“依題立格”,那麼,在寫作實踐中,隨着題型的不同,其格式難免會有所變化。 [18] 
嘉靖以後,各種不同的“八股格”出現,“成弘正格”反而日趨式微,以至於顧炎武大為感嘆:
嘉靖以後,文體日變,而問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謂矣。孟子曰:“大匠誨人,必以規矩。”今之為時文者,豈必裂規偭矩矣乎? [18] 
顧炎武認為嘉靖以後儒生皆不知八股為何物,或許不無誇張,實際上終明之世,一直不乏八股士人堅持按“成弘正格”來寫作。但無論如何,嘉靖以後八股文格不斷孳乳變異,卻是事實。生活於嘉靖、萬曆年間的杜偉,在談論八股文作法時,就曾涉及各種不同的文格:
文格不可以數計也,吾姑舉其格之難,而易者可推也。…格之難其凡有六,一曰一滾格,二曰連珠格,三曰中紐格,四曰兩活扇格,五曰兩扇遙對格,六曰影喻格。其餘則不可勝計矣,有上生下格,有下承上格,有下明上格,有下原上格,有下贊上格,有上開下合格,有上合下開格,有上重下輕格,有上輕下重格,有上呼下應格,有輕引重釋格,有重本輕證格,有重證輕喻格,有重主輕賓格,有一頭兩腳格,有兩頭一腳格,有一頭兩腹一腳格,有一頭一項三腹一腳格,有頭虛腳實格,有三扇先奇格,有三扇先偶格,此皆格之易者,推類以盡其餘可也。知其難,則易者可推也。
杜偉生於嘉靖二年(1523),卒於萬曆二十年(1592年),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杜氏精於八股制義,頓負時譽,唐順之稱其“得時文正宗”。他所列舉的這些紛繁複雜的文格,説明八股文技法在嘉、萬年間獲得了較大的發展,在“依題立格”的原則下,出現了大量“同題異格”現象。 [18] 
這些紛繁複雜的文格,説明八股文技法在嘉、萬年間獲得了較大的發展,在“依題立格”的原則下,出現了大量“同題異格”現象。 [19] 
與杜偉所論相似,郭子章也曾就八股文的不同文格做過歸納,不過他使用的名詞不是“格”,而是“題式”。郭子章所歸納的“題式”包括單題式、兩扇題式、三扇題式、四扇題式、長題式、一句分兩截題式、接上搭下題式、前後照應題式、兩句作一句題式、發問未盡題式、反題式、事實題式、斷制題式、散題式、詠歎題式等。 [19] 
這十五種題式大體上是按兩個標準進行分類的:
括單題式、兩扇題式、三扇題式、四扇題式、長題式、一句分兩截題式、接上搭下題式、前後照應題式按題意結構來區分,也就是説,這一類文格的確立,要根據題意層次及層次之間的關係而定。
發問未盡題式、反題式、事實題式、斷制題式、散題式、詠歎題式則按題文性質來區分,比如事實題陳述事實(陳述句),斷制題表述判斷(判斷句),詠歎題表達情緒(感嘆句),其題意性質不同,題式也應該有所不同。 [19] 
郭子章所列舉的十五種題式,相互之間存在大量重合的可能,不但不同分類標準下的題式會重合,比如事實題式有可能又是單題式,或分扇題式、長題式等,就是同一分類標準下的題式也會重合,如接上搭下題式主要用於截搭題,該題式也完全可以按單題式或分扇題式來寫作。 [19] 
郭子章用“題式”來指稱八股文的不同體式,要比杜偉所用的“格”的概念更大一些,一種“題式”往往包含多種“格”,或者説,一種“題式”可以分化為多種“格”。杜偉所説的“格”大都可以歸入郭子章所説的“題式”範圍之內。 [19] 
以杜偉的六難格為例,其中的一滾格和連珠格可以歸入單題式。所謂單題式,是單句題之一種,其題意單一,不能析分,如“臣事君以忠”(出自《論語·八佾》)。而單句題之題意可析分者,則有“一句分兩截題式”。一滾格和連珠格都不截題分扇,其區別在於一滾格在拈出本題後,正講諸股(往往僅六股)如“明珠滾盤”,首尾貫串;連珠格則圍繞本題,從不同的側面反覆講論,“如一線而穿八珠”,正講諸股挨次並列,而又意脈貫通。 [19] 
而中紐格、兩活扇格、兩扇遙對格和影喻格則可以歸入兩扇題式。按杜偉的解釋,中紐格“如對胸之衣而中用一紐”,即前後兩扇之間有過接,為兩扇格中較為基本的模式。兩活扇格“前面合起二小股,後面必又合詠二小股,前後圓活,不必拘定兩大扇死局也”。兩扇活格雖分兩扇,但並不以前後四股析為兩講,而是以起股為“總提”,束股為“總繳”,中間二股始為對講,正講八股形成“總一分一總”的結構。兩扇遙對格“前扇不作小股,…直待後扇遙對之”,即以前、後扇為兩大比,而兩扇之內,則用散句而不分小股,實際是將八小股變為兩大股。影喻格就是將兩截題意區分主賓,主意實講,賓意虛講,間虛於實,“點影於其中,若鏡中之花、水中之月也”。影喻格的分扇不大明顯,可以看作是一種弱化的兩扇題式。以上諸種八股文格,凡參考杜偉解釋之處,皆見袁黃《遊藝整續文規》卷二《靜台杜先生論文》。 [19] 
單題式與兩扇題式是最常見、最基本的八股文格式。六大難格之外,象各種“上下格”“輕重格”(從“上生下格”到“重主輕賓”格),也都應該屬於兩扇格。此外一頭兩腳格、兩頭一腳格、三扇先奇格、三扇先偶格等,則應屬於三扇題式,一頭兩腹一腳格疑為四扇題式,一頭一項三腹一腳格則當為長題式。 [19] 
杜偉的“格”與郭子章的“題式”在概念上的另一區別在於,“格”更多地着眼於以股法為重點的八股文作法,而“題式”則更直觀地反映了八股文“依題立格”或者説是“依題定式”的特點。這種不同或許正好表明,高度程式化的八股文已將題與文整合為一體,八股文的寫作既是“作文”,也是“作題”,而在八股文的題式與文格之間,存在若高度的關聯性。 [19] 
八股文的題目對於寫作的重要性,前人論之已詳。明代文家茅坤説“為文須首認題”,李栻《困學纂言》説“作義最貴體貼題意,切近真實”,清代學者焦循亦云“時文之體,全視乎題”,無論從“體”或“意”的角度來講,題目都是八股文的中心和靈魂。 [19] 
尤其是八股文的破題,更是素來為人所看重。清末劉熙載在所著的《藝概》卷六《經義概》中説:
昔人論文,謂未作破題,文章由我;既作破題,我由文章。餘謂題出於書者,可以斡旋;題出於我者,惟抱定而已。破題者,我所出之題也。 [19] 
這番話綜合前人之説與劉氏自己的見解,論破題最得要領。一方面,破題要勘透題意,並形成自己的理解,即將“出於書”之題轉化為“我所出”之題:另一方面,破題還具有為文章定“格”的功能,題破格立,而一旦文章格式確立,就只能“我由文章”,而不能“文章由我”了。由此可見,八股文“題”與“格”的關係並不是抽象的,它在八股文的寫作中具有實實在在的意義,而八股文各種文格的衍變,也與八股文寫作實踐的不斷深入密切相關。 [19] 
總之,無論考察八股文的文體特徵還是寫作實踐,都不能忽略八股文“題”與“格”的關係。“依題立格”是八股文程式化的具體途徑,從中可以看到八股文的程式化寫作與自由寫作的區別。對於自由寫作來説,文無定式,文章結構視內容而定,其功能在於滿足表達的需要。 [19] 
而對於八股文寫作來説,則是“文有定式”,文章的結構已被規整為相對固定的格式。“依題立格”雖然考慮到了文章表現形式的多樣性追求,但這種多樣只是類型的多樣,與自由寫作中的個性多樣仍有差距。而且,在八股文的寫作實踐中,“依題立格”並不容易做到,很多作者反而會被格法所束縛,出現“以題從法”的現象。對於八股文“題”與“格”的矛盾關係,王夫之在《姜齋詩話》裏曾有論述
無法無脈,不復成文字。特世所謂“成弘法脈”者,法非法,脈非脈耳。…吏受法於時王,經義固受法於題。故必以法從題,不可以題從法。以法從題者,如因情因理,得其平允。以題從法者,豫擬一法,截割題理而入其中,如舞文之吏,俾民手足無措。且法者,合一事之始終,而俾成條貫也。一篇之中為數小幅,一揚則又一抑,一伏則又一起,各自為法,而析之成局,合之異致,是為亂法而已矣。 [19] 
王夫之所批評的“成弘法脈”,大概就是指確立於成、弘時期的“兩扇八股”的正格。他批評“成弘法脈”,主要是因為這一“八股正格”已經被人所習用而陷入機械和僵硬。八股文的“題”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八股文的“意”,也就是八股文的內容主旨。 [19] 
當人們不顧題意而一切套用“兩扇八股”的格式時,所謂的“成弘法脈”也就成了死法絕脈。王夫之開出“以法從題”的藥方,實際上也就是明代八股文寫作實踐一直在探索和發展的“依題立格”的方法。但程式化寫作的弊病,是否能依靠程式的多樣化來解決呢?當然,王夫之也許更為理想化,他可能並不是從“類型“的角度而是從“意”的角度來理解“題”的,一一因為所有的“題”都有不同的“意”,基於這種“意”的各殊性,“以法從題”從理論上説是可以徹底地消解固定而普遍適用的“法”的。 [19] 

八股文駢與散:比偶

從上節的分析可以看出,八股文,尤其是兩扇格的八股文,其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文章結構的對稱性。八股文的對稱性除了表現在結構上之外,還表現在文句的對偶上。 [20] 
所謂的“八股”,就是指四個對偶句組。對偶在中國古典文學中運用甚廣,從《詩經》、《楚辭》開始,就已出現大量對偶句,先秦諸子散文亦多對偶和排比的句式。其後到漢賦以及唐宋時期的律詩律賦駢文等,莫不以對偶為文體的基本特徵。而人們在談論八股文時,也往往會與詩賦駢文等文體發生聯想。如毛奇齡就認為八股文的結構句式很象唐代的試律
…且世亦知試文八比之何所防乎?漢武以經義對策,而江都、平津、太子家令並起而應之,此試文所自始也,然而皆散文也。天下無散文而復其句,重其語,兩疊其話言作對待者。惟唐制試士,改漢魏散詩而限以比語,有破題,有承題,有頜比、頸比、腹比、後比,而然後以結收之,六韻之首尾,即起、結也,其中四韻,即八比也,然則試文之八比視此矣。 [20] 
周以清也認為八股文與唐代的試律和律賦相似:
今之制藝,排比聲調,裁對整齊,即唐人所試之律詩律賦,貌雖殊而體則一也。 [20] 
阮元則認為明代四書文上接唐、宋四六文
兩都賦序》“白麟”“神雀”二比,“言語”“公卿”二比,即開明人八比之先路。明人號唐宋八家為古文者,為其別於四書文也,為其別於駢偶文也。然四書文之體皆以比偶成文,不比不行,是明人終日在偶中而不自覺也。且洪武、永樂時四書文甚短,兩比四句,即宋四六之流派。弘治、正德以後,氣機始暢,篇幅始長,筆近八家,便於幕取。是以茅坤等知其後而昧於前也。是四書排偶之文,真乃上接唐、宋四六為一脈,為文之正統也。 [20] 
這些比附之論,其用意主要在於強調八股文的駢偶化特徵。但正如吳承學在《中國古代文體形態研究》所説,八股文之駢偶無論與試律、試賦還是四六駢文,都有相當明顯的區別:
從語體看,八股文綜合了中國古代駢散兩種語體:八比是駢體,而其他則是散體,由於八比是八股文的主體,所以八股語言的主體是駢體。但這種駢體與四六駢文又有很大的區別,其對偶是相當靈活的,可以比較嚴整,也可以非常隨意。 [20] 
首先,八股文並非通篇駢偶,而是有駢有散,八股是駢,其餘是散。其次,就“八股”部分而言,其對偶形式並不嚴格,很多情況下都只是意對而非語對,或者説其性質更接近於“平行之語氣”,而不是字面、詞性、平仄上的對偶。 [20] 
再次,“八股”部分雖然股與股相對,但如單就各股而言,則往往仍是散文化句式,且並不注重用典與藻採,這也與駢文的整齊句式(或可稱之為“律句式”)和典實化傾向不同。因此,以非駢非散、駢散結合來概括八股文的特徵,顯然更為全面,也更為恰當。 [20] 
八股文非駢非散、駢散結合的特點,是其文體綜合性的又一表現。在八股文裏,同時存在律化和散化兩種傾向。八股文將文句的對偶融入文章的整體結構之中,形成一種特殊的文體格式,這是一種律化的傾向。毛奇齡以唐代試律比附八股文的起、結及四比,所要強調的正是八股文的律化特點。但八股文以意對和散句對為主,其對偶偏向於使用長句對、句組對,甚至出現段落對(“扇對”)這種極端的形式,就此而言,又具有明顯的散化傾向。駢化和散化是不無矛盾的,而八股文則將這對矛盾熔於一爐,達到了化散為駢,以駢行散的效果。 [20] 
八股文獨特的駢偶形式,引發了人們的揣測。吳承學認為八股文的語體淵源於“四書文體”,並説:
古代的對偶形式有“古對”與“駢對”之別。對偶形式在魏晉以後,始形成整齊工麗的駢文,而在此之前尤其是先秦時代的對偶形式則是比較古樸而自然成文的。四書中的許多對偶句,僅是以意思相對而不是追求語言形式的整齊…八股文的對偶形式正是源於此。 [20] 
“古對”是吳承學自己發明的名詞,他對此的解釋是:
這種對偶以總體的重複和局部的變化強調其意藴,似乎顯得重複與“囉嗦”。其實這種修辭手法大致兼對偶與排比於一身,它們在語言上的特殊風格,也正在於“囉嗦”得古樸而有風味,讀起來似乎是迴環往復的詠歎調。 [20] 
兼對偶與排比於一身的“古對”,實即排偶。排偶的運用,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相當常見,稱之為“四書文體”,未必恰當。但因為八股文以四書為題,操斧伐柯,取則不遠,八股文模擬四書文體形式的推測卻並非沒有道理。 [20] 
不過,要正確判斷八股文對偶形式的淵源,仍需謹慎。馮承基《六朝文述論略》就有不同的看法:
“排比”變而有“對仗”,“對仗”進而成“四六”。宋四六“散文化”以後,遂有抑揚頓挫之長聯出現,竟似明清以來之“八股文”文中之“股”。 [20] 
馮承基將“排比”看作“對仗”的前身,而將長聯的出現視為駢文散化的結果。較之吳承學將“古對”溯源於“四書文體”,馮承基的看法可能更接近文體發展的實際。 [20] 
當然,馮氏的説法還略有瑕疵。八股文為明清所獨有,但八股文的“股”卻在宋代就已出現(南宋末年出現的《論學繩尺》就已經使用“股”“腳”等名目來描述所選範文中的對句。),所以,並不是宋四六“散文化”以後出現的“抑揚頓挫之長聯”類似於八股文之“股”,而是八股文之“股”本來就導源於宋四六之“散文化”。 [20] 
其實無論是先秦文還是唐宋文,當涉及議論之時,往往就會出現“抑揚頓挫之長聯”,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也就是説,排偶(或被稱為“古對”“長聯”)的修辭手法與論體文具有特別緊密的關係。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 [20] 
這就要看看在論體文的文體特性和排偶的修辭效果之間有何契合之點了。
首先,排偶有助於增加論説的邏輯性,使文章變得更為縝密有致。圍繞一個論題,往往要從不同的方面、不同的層次,引證不同的事例加以論説。尤其是在中國傳統的辯證思維的影響下,要將一個道理説透,正面論證之外,還須從反面進行論證。這樣的例子可謂舉不勝舉,如《荀子·天論篇》雲: [20] 
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飢渴,寒暑不能使之疾,襖怪不能使之兇。
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飢,寒暑未薄而疾,襖怪未至而兇。 [20] 
這段話要證明“強本節用”的重要性,長聯中的第一句是正面論證,第二句則是反面論證。而無論正反,其論證都具有多個層面,排比連貫而又層次分明。又如曾鞏的《筠州學記》雲:
繇漢之士察舉於鄉閭,故不得不篤於自修。至於漸磨之久,則果於義者,非強而能也。
今之士選用於文章,故不得不篤於所學。至於循習之深,則得於心者,亦不自知其至也。 [20] 
《筠州學記》雖非論體文,但這對“長聯”卻完全屬於議論性質。下聯二句屬於正説,而上聯二句則是虛襯,其引用“漢之士”的例子,不過是為了以之與“今士”做對比,從而更加突出“今士”篤學之重要性。 [20] 
再舉一個八股文的例子以資對比。胡友信《臣事君以忠》文的束比雲:
其功之可成者固足以建明於當時,而功有所不成者尤足以陰被於天下,苟利社稷,則成敗以之,而鞠躬盡瘁之餘,舉非所論也:
其名之立者固足以暴白於當時,而名有所不立者尤足以見諒於後世,苟益國家,則死生以之,而蹇蹇匪躬之外,舉非所知也。 [20] 
“臣事君以忠”,語出《論語·八佾》。胡友信的這篇八股文可謂比中有比:大比兩股,分別從“功”“名”兩個角度立論:兩股之中又各有小比,分別從功之可成與不可成、名之可立與不可立這正反兩方面展開。 [20]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荀、曾二文對排偶的運用與八股文的“股對”並沒有太大的區別。“股對”與排偶都能使論證更富邏輯性和説服力,其作用也大體相似。顧炎武對八股文運用“股對”的原則有很好的概括:“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虛一實,一淺一深。” [20] 
其次,使用排偶有助於增強語勢。論體文形成於戰國,與當時盛行的論辯風氣有關。論辯以求勝於人(説服人)為目的,故而論體文較為講究氣勢。歷史上善於作論的大家如賈誼陸贄蘇軾等,其文章無不以氣勢取勝。 [20] 
排偶的特點是構詞緻密、引證繁博、音韻和諧,這些無疑都有助於增強語勢,而大致相同的文句結構、排比遞進的論證方式,往往也能起到強化文意的效果。朱鶴齡論排偶的作用,就説:
昔人云:先秦無段落,兩漢無排偶。此實不然。…偶句乃文之鋪排點綴處,鋪排點綴而氣行乎其間。但須相文勢所宜耳,若文勢須頓挫而以單辭只句承之,便瘠薄無力。 [20] 
可見排偶確實具有增進文章氣勢的作用,能使文之聲情更為頓挫,文之體勢更為渾厚。馮承基將排偶視為“抑揚頓挫之長聯”,以“抑揚頓挫”來概括排偶的主要修辭效果,可謂貼切。 [20] 
八股文本質上也是一種論體文(即經論),與其它論體文一樣,都要講究邏輯,講究語勢。八股文以“股對”的形式運用排偶或比偶(排比與對偶),與其文體性質是相適應的。當然,作為一種科舉考試文體,八股文的駢偶化還有修辭學以外的意義。 [20] 
科舉要甄別的是士之才德,但其甄別功能的實現,卻需藉助“文”的差別性。八股文名義上以發揮“聖人之道”為宗旨,其實不過是科舉考試的工具而已。對於八股文的作者來説,“道”是高度規範和高度統一的,真正能使自己不同於他人的,是“文”的差別性,而不是“道”的差別性。同樣,考官的取捨依據也是“文”不是“道”。 [20] 
從“文以載道”的理論角度講,文道應該統一,但就科舉考試的實踐來説,文道卻又往往是分離的。那麼,到底是堅持文道合一的理想,還是承認文道分離的事實,就成了兩種大相徑庭的態度。以經義取代詩賦,其本意是要將文道合一的理想貫徹到科舉的實踐中去。但從一開始,就有人對此提出異議。蘇軾就曾説:
自文章而言之,則策論為有用,詩賦為無益。自政事言之,則詩賦策論均為無用矣。雖知其無用,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者,以為設法取士,不過如此也。…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必欲廢之?近歲士人,纂類經史,鱖緝時務,謂之策括,待問條目,搜抉略盡,臨時剽竊,竄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且其為文也,無規矩準繩,故學之易成,無聲病對偶,故考之難精。以易學之文,付難考之吏,其弊有甚於詩賦者矣。 [20] 
蘇軾認為科舉“以文試士”的合理性在於“文”具有“規矩準繩”“聲病對偶”等客觀的形式,可用作評判的標準,而不在於“文”之有用無用,因而他反對以經義策論等“實學”代替詩賦。明清時期,與蘇軾認識相同的也大有人在,明人董其昌就説“作文原是虛架子”,而清代學者焦循更是對此問題做了深入的探討:
季蕃問日:“時文莫善於章、陳。兩家之文,往往深僻其意。然則何如而後能深僻其意也?”餘日:“深僻者,形也,非意也。兩家之意,雖初學俗手亦能之。夫章、陳之文之深僻者,其形則然也。匪獨章、陳,凡時文皆然。庸奇、清濁、淺深、華樸,均以形別之。古文以意,時文以形。舍意而論形,則無古文:舍形而講意,則無時文。故二者不可以相通。”“然則時文易工乎?”曰:“惟以形,工之尤難。” [20] 
從蘇軾到焦循的一貫態度是,將科舉時文與明道達意之文區別開來,承認科舉時文的工具性,承認其形式層面和技術層面的意義。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八股文的駢偶化其實也可以看成是其程式化的一個部分,正是駢偶化的“股對”與文章整體結構的結合,最終完成了八股文的程式化。 [20] 
八股文的產生與古文運動具有相同的思想背景,但從八股文乃至於經義中存在的駢偶化傾向來看,八股文的淵源實則更為複雜,它與古文有聯繫,但也與駢文有聯繫。研究八股文的文體特徵及其發展過程,駢散關係是一個十分關鍵的問題。明中葉以後,“以古文為時文”的潮流逐漸形成,而“以古文為時文”的主要內涵依然涉及駢散問題。 [20] 

八股文虛與實:代言

八股文最獨特的兩個文體特徵,是“代古人語氣”和“體用排偶”。八股文要求考生揣摩經書意旨,闡發聖賢的“微言大義”,因而自起講以下,通常要模擬聖賢的口氣進行寫作,這就叫“代古人語氣”,或者叫“代聖賢立言”。 [21] 
董其昌即將“代”視為“時藝九法”之一:
代者,謂以我講題,只是自説,故又代當時作者之口,代寫他意中事,乃謂注於不涸之源。且如《莊子·逍遙》篇説鷽鳩笑大鵬,須代他説曰:“我決起而飛,槍[榆]枋,時則不至,亦控於地而已矣,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此非代乎?若不代,只説鷽鳩笑,亦足矣。又如太史稱燕將魯連書,雲:“欲歸燕,已有隙,恐誅;欲降齊,所殺虜齊人甚眾,恐已降而後見辱。胃然嘆曰:『與人刃我,寧自刃!』”此非代乎?又如蘇老泉《易論》:“聖人云:『是天人蔘焉,道也。道有所施,吾教矣。』”非代乎?時文如壬戌會試“事君能致其身”墨卷雲:“仰觀於君,則知君即吾之元首,而不有其身者,乃所以不負其君也。”此非正講,乃代之耳。又如邵北虞“陶應問日”文雲:“居舜之地,諒舜之心,必將曰:『在朝廷則情為重,法為尤重,而情窮於不可奪:在海濱則天下為輕,親為重,而法泯於無所加。』”皆是代也。又如癸西南京江文明“小大之臣”至“承弼厥闢”墨卷講雲:“若日:一言之失,將不為聖德之累乎?”此句亦代也。凡作文原是虛架子,如棚中傀儡,抽牽由人,非執定死煞者也。 [21] 
董其昌歷引《莊子》、《史記》及唐宋古文來論證時文的“代”字法由來有自,而最值得注意的是他所得出的“作文原是虛架子”的結論。要理解八股文“代古人語氣”的特點,虛實問題是關鍵。 [21] 
時文即應試之文。應試之文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擬辭”或“擬作”,天然具有虛擬性。對此前人早有認識,元代的陳繹曾在論古文、時文之區別時就説:
古文一主於實,實題實做,虛題亦實做,敍事則實敍,議論則實議是也。
時文一主於虛,虛題虛做,實題亦虛做。只此是古文、時文分處也。 [21] 
時文“虛做”可謂是其作為考試文體的本性使然。“虛做”的一個重要表現在於,應試作者往往要脱離“自我”而進入一個虛擬的角色。 [21] 
唐以詩賦試士,祖詠在開元十二年(724年)應進士試時寫下了一首非常有名的《終南望餘雪》
終南陰嶺秀,積雪浮雲端。林表明霽色,城中增暮寒。
儘管唐代試進士是在每年春初,應試舉子也許真地還能看到終南山的積雪,但在考場中,“終南山望餘雪”只是一個虛擬的試題(“望餘雪”也完全可以換成“望夏雲”或“望秋月”),考生在作文時,就要暫時扮演一個遊客的角色,寫出遊客的所見所感。 [21] 
角色的轉換在詔、誥、表、判等應用性文體中會表現得更為突出,茲舉正統元年(1436年)會試諸體文題為例:
詔:擬漢景帝勸農桑詔(後三年)
誥:擬唐太宗以魏徵為侍中誥(貞觀七年)
表:擬賀瑞麥表
判:①貢舉非其人;②私度關津;③造作不如法;④違禁取利;⑤官司故入人罪。 [21] 
顯而易見,這些題目都是對某個歷史或現實情境的虛擬。考生在擬寫詔、誥、表的時候,他的身份就變成了皇帝的文學侍從或朝廷的館閣詞臣,而在擬寫判詞的時候,又要化身為部曹的官員或地方的官長。 [21] 
但由於文體的性質的不同,角色的虛擬轉化在經義中本來卻是不存在的。經義屬於論體文,是針對經文題目而展開的論述。當經義作者“自出議論”時,他就是經典義理的解釋者,作者與解釋者的身份是統一的,並不存在另外一個虛擬角色。經義中的虛擬角色,是在“代言”手法介入之後才出現的。 [21] 
“代言”手法的運用,使得八股文成為一種類似“二重角色”的體制。詩賦及詔、誥、表、判等文體的作者,其“自我”在轉化為相應的虛擬角色後即告隱退,但在八股文中,作者的“自我”與其所扮演的角色卻是共存的。八股文並非通篇“代言”,起講之前的破題和承題,以及文章最後的大結,都不需要“代古人語氣”,仍是作者的“自我”在發表議論。這樣的結構,使得八股文象是在作者的兩個角色一一“自我”與“古人”一一之間展開的一場對話。那麼,“自我”與“古人”之間對話的可能性又在哪裏呢? [21] 
錢鍾書參考清人周以清、侯康的《四書文源流考》,認為經義之“代言”體濫觴於南宋楊萬里,“及明太祖乃規定代古人語氣之例”。楊萬里現存《“至於治國”一節》文,自“孟子借玉論治,謂齊王曰”以下至“何尊玉人而輕幼學壯行者哉”,皆代孟子口氣,其為“代言”之始,似無問題。但説“代言”體為明太祖所規定,卻沒有什麼根據。明代官方並未規定寫作四書文必須用“八股”格式,也沒有規定必須“代古人語氣”。“代古人語氣”和“八股”格式一樣,都是在明代科舉考試的實踐中逐漸發展成熟的。 [22] 
清人李紱曾説:
有明始變為八股文,中葉更衍為順題語氣,依聲附響,毫無發明。 [22] 
李氏雖然對於“順題語氣”(即“代古人語氣”)頗存微言,但指出“順題語氣”至明中葉才開始流行,則是對的。 [22] 
經義的出現,代表着解經方式的重大轉折,即由“以註疏解經”變為“以文解經”。與“以註疏解經”相比,“以文解經”為發揮個人見解提供了較大的自由空間。但應該看到的是,經義與註疏的關係仍然十分緊密,尤其是明初明確規定,四書文一依朱子《集註》,也就是説,四書文在闡發義理時,實際上仍要以朱熹的註解作為標準。 [22] 
在此功令程式的束縛下,難免出現一些弊端,其嚴重者或如歸有光所述:
世儒果於信傳,而不深惟經之本意,至於其不能必合者,則寧屈經以從傳,而不肯背傳以從經,規規焉守其一説,白首而不得其要者眾矣。 [22] 
歸有光雖然沒有明言“屈經以從傳”的“傳”是誰的著作,但其矛頭顯然是指向被奉為科舉程式的朱熹的《四書集註》。歸有光稱朱注為“一人一時之見”,且未必皆能“不詭於孔氏之舊而無一言之悖”。他對朱子的懷疑在另一篇文章裏有更明確的表達:
餘始五六歲,即知有紫陽先生,而能讀其書。迨長,習進士業,於朱氏之書,頗能精誦之。然時虛心反覆於聖人之本旨,則於當時之論,亦未必一一符合,而或時有過於離析附會者。 [22] 
歸有光懷疑朱子,實際上也是在懷疑明初以來僵硬的意識形態。他的懷疑精神顯然來自明中葉開始的思想解放運動。陳白沙王陽明的心學以人心的自明自足作為判定真理的最後依據,聖賢經傳之所以具有權威性,也是因為它們揭示了人心之所同然。心學原則上承認,一個人反求諸心,也能發現聖賢經傳中的那些真理;相反,如果聖賢經傳中的真理未經心體的驗證,那麼,對於個人來説仍然無法具有真實的價值。 [22] 
繼宋代新儒學運動之後,明中葉興起的心學思潮進一步改變了人們理解經典的方式,推動“以文解經”向“以心證經”發展,經學解釋方法亦由重註疏轉為重體悟。由此來看“代古人語氣”或“代聖賢立言”,其意義就在於使四書文有可能擺脱科舉功令的束縛,從依傍朱注轉向體會聖賢原意。 [22] 
明中葉以後,越來越多的人在談論八股文作法時,都主張取消“朱注”的中介,而以作者之心與經典直接相會:
吾求得聖賢之所以立言者而已矣。求聖賢之所以立言者,求之心而已矣。(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續稿》卷五五《集虛齋書義序》)
以吾心之理而會書之意,以書之旨而證吾心之理,則本原洞然,意趣融液,舉筆為文,辭達義精,去有司之程度亦不遠矣。(歸有光《震川先生集》卷七《山舍示學者》)
作文要得解悟。時文不在學,只在悟。…理義原悦人心,我合着他,自是合着人心。(董其昌《畫禪室隨筆》卷三“評文”) [22] 
這些論點帶有濃厚的心學色彩。肯定人心即理義,吾心之理即聖賢之理,亦即肯定“聖賢”與“我”在心理上具有同質性。這種帶有反權威色彩的心學理論,為“代聖賢立言”提供了可靠的思想基礎,也為“自我”與“古人”的對話提供了可能性。只有在獲得這一思想基礎之後,八股文的“代言”體才可能廣泛流行。 [22] 
前人在討論八股文的“代言”現象時,多未注意其思想背景,將明代八股文的代言與滿清八股文的代言混為一談,,因而也就不能正確地理解“代言”的性質。有一種需要加以檢討的看法,認為“代言”消解了作者的“自我”和個性,把作者變成了古人的傳聲筒,八股文因此也淪落為不斷重複舊説的陳詞濫調。 [22] 
清人吳喬《圍爐詩話》卷二雲:
學時文甚難,學成只是俗體。…問曰:“八比乃經義,何得目為俗體?”答曰:“自六經以至詩餘,皆是自説己意,未有代他人説話者也。元人就故事以作雜劇,始代他人説話。八比雖闡發聖經,而非注非疏,代他人説話。八比若是雅體,則《西廂》、《琵琶》,不得擯之為俗,同是代他人説話故也。若謂八比代聖賢之言與《西廂》、《琵琶》異,則契丹扮夾谷之會,與關壯繆之『大江東去』,代聖賢之言者也,命為雅體,何詞拒之?” [22] 
袁枚亦有類似的論調:
從古文章皆自言所得,未有為優孟衣冠,代人作語者。惟時文與戲曲,則皆以描摩口吻為工。如作王孫賈,便極言媚灶之妙;作淳于髡、微生畝,便極詆孔、孟之非。猶之優人,忽而胡妲,忽而蒼鶻,忽而忠臣孝子,忽而淫婦奸臣。此其體之所以卑也。 [22] 
吳、袁二説的要點有二:一是指出“自説己意”與“代他人説話”或“自言所得”與“代人作語”之間的區別。二氏以“自言”為高而以“代言”為低,軒輊之意十分明顯。二是指出八股文的“代言”與戲曲角色語言的相似,並藉此來貶低八股文的文體。 [22] 
鄙視戲曲是傳統文人的偏見,如果排除此種偏見,就與戲制的相通而言,八股文反而更具有文學文體的特徵。與吳、袁之“崇實”不同,現代文學觀念更“尚虛”,虛構和想象在文學創作中具有特別重要的作用,而在傳統詩文領域,八股文依賴虛構和想象的地方可能是最多的。所以,吳、袁借戲曲來貶低八股文,在今天看來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22] 
但他們將“代言”看作自由表達的對立面,卻與人們對八股文的印象比較吻合,故而影響也較為廣泛。承其説者多將“代言”看作規範和限制八股文思想內容的“緊箍咒”,使八股文難以跳出“遵經守注”的樊籠。近人宋佩韋更將八股文之“代言”與明代詩文的模擬復古之風聯繫起來,批判八股文“不説自己的話,專事模擬古人”,使作者陷入“聖賢”的窠臼而不能發揮自己的思想。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22] 
認為文學作品代他人説話就會陷入他人的窠臼,這樣的看法無疑是相當膚淺的。袁枚“從古文章皆自言所得”的看法,也並不符合中國文學的事實。蔣寅就曾反詰:“文章就一定是自言所得嗎?散文中向來有代言之體,詩歌中更有專以描摹口吻為工的各種擬代依託之作。”吳承學亦指出,“『代人作語』其實是中國古代詩文創作中常見的情況”。 [22] 
實際上,代言作為修辭技巧,在中外文學中都運用得十分普遍。不僅如此,如果從文化心理的層次進行更深入的分析,就會發現,“代言”與“自言”之間其實存在着相當辯證的關係。黃強《八股文與明清文學論稿》運用現代解釋學理論,將八股文的“代言”與歐美的”原意説”進行比較,認為“代言”的出現,是儒家經學理解方式發生轉變的結果,其意圖在於消除闡釋主體(八股文作者)與闡釋對象(經典義理)之間的疏隔,亦即復活儒家經典的“原意”,而其本質則屬於一種“心理的解釋”(有別於“語法的解釋”)。 [22] 
但他同時認為,重構聖賢“原意”僅是一種“理想化的理解方式”,由於歷史時空距離造成的障礙,實際上並不可能做到:
儒學經典本文通過八股文人的理解和“代言式”的闡釋,其意義並不是偶然地才越出“聖賢”的意圖,而是永遠處在這種越出“聖賢”意圖的情形之中,理解和闡釋因而並不是一個重構“聖賢原意”的過程,相反,它永遠是一個創造的過程。 [22] 
因而,八股文的演變呈現出一種趨勢,作者的主體性日益得到肯定,“己見”往往戰勝“原意”而獲得合法地位,最後甚至促成了“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的竄位現象:
…八股文作者的認知主體借居於客位而進行的主位思考,在認知對象中注入主體的個人經驗,還將這種個人經驗説成是聖人寄託在經典中的“本意”,由此產生了“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的離經叛道的八股文。 [22] 
與黃強借鑑現代解釋學理論不同,楊波的《八股文專題研究》藉助中國文學“賦詩言志”的傳統來與八股文的“代聖賢立言”進行類比。她認為,春秋時期就已盛行的“賦詩言志”,其所理解的詩句意義既與作品原意有一定的聯繫,又不完全等同於作品原意。八股文的“代聖賢立言”也兼有聖賢之意與作者之意兩個層面,而八股文真正想要表達的是作者之意,而非聖賢之意。因此,所謂“代聖賢立言”,實際只是“借聖賢立言”: [22] 
代聖賢立言和賦詩言志有很多相似之處,兩者都是用古代典籍中的語句作為表達自己見解的工具,都用典籍的詞句的字面意思來作為溝通前人與自己的橋樑,都是借重而又忽略原文的意思來表達自己的意思。其實,“代聖賢立言”也好,賦詩言志也好,都是同樣的文化背景下出現的現象,反映的都是古人濃厚的崇古心理。華夏文明有鮮明的經驗主義特色,前人的所言所行常常成為後人説話行事的準則或模仿對象。我們可以發現,古人做事往往要尋找前代的依據,相應地,前人言語也往往成為後人表達自己的符號體系。我們的傳統文化表現出一種儘量把個人特色融合在既有的文化環境中、使自己成為其中的一分子的特點。 [23] 
黃、楊二人用以審視八股文“代言”現象的視角雖然不同,但結論卻相當一致。二者都承認八股文的“代言”實際上只是一種表現技巧,而真正要表現的仍是作者的“己意”,而不是經典中的聖賢原意,也就是説,“代人作語”的邏輯曲線最後卻指向了“自言所得”。這就完全逆轉了吳喬、袁枚的看法。 [23] 
八股文確實存在諸多弊端,也不能認為所有八股文都能實現從“代人作語”到“自言所得”的昇華。比如黃強的結論就比較謹慎,他雖然肯定八股文完全可以“自言所得”,但仍區分了境界八股文和功名八股文的不同,認為真正具有表現力的是境界八股文,而功名八股文可能就會拘守經傳,死於古人言下。吳喬和袁枚批評八股文,其用意或許別有所在,但他們將矛頭集中在“代言”體制上,則是不對的。 [23] 
確實,八股文很少直接抒發個人的情感,但這主要是由於文體(經論)的限制,而不能歸咎於“代言”。從現代文學以情感審美為中心的角度看,這不能不説是一個缺憾。不過也應該看到,情感審美在中國文學傳統中所具有的不同意義。中國文學往往將“情”與“志”結合在一起,成為人格主體的一部分,而情感審美亦為更具整體性的人格審美所代替。那麼,如果就人格審美而言,八股文的表現功能其實並不遜色於其它文體,這從一些八股文的評論就可以看出: [23] 
俞桐川日:每誦吳鮑庵寬稿,舂容爾雅,不動聲色,文之以養勝者。及考先生傳,始困於試事,終阻於仕路,而聞寵若驚,見辱不怒,生平之養,亦驗於文。
俞桐川日:顧東江清,潔己奉公,恬淡樂道,故其文亦有高峻之風。
又曰:讀於忠肅公“不待三”篇,見守京師手段:讀王文成公“子噲不得與人燕”篇,見擒宸濠手段。按:言為心聲,真經濟氣節人,即制義可以規其概,不當僅以帖括目之。 [23] 
這三個例子都是俞長城《可儀堂一百二十名家制義》裏的評語,所評價的作者分別是吳寬顧清于謙王陽明。這些評論都將八股文作品和作者人格聯繫在一起,並指出二者之間的高度一致性。最後一則的按語為梁章鉅所下,其“言為心聲”一語也充分肯定了八股文具有表現作者內在品質的功能。 [23] 
作為一種考試文體,八股文的目的在於求才。八股文要承擔“以文選人”的任務,首先必須具備“以文見人”的功能,這也是不言自明的。在科舉史上,憑舉子的應試文而判斷其人才性,甚至預言其人一生事業的例子,可謂不勝枚舉,這也進一步證明,古人是相信一個人的人格、才性、學問是會在八股文的字裏行間流露出來的。不但如此,體現在八股文中的人格境界也能給讀者帶來感動: [23] 
林樾亭喬蔭日:少承庭訓,令熟讀羅念庵洪先“後生可畏”文,雲:“使能志以帥氣焉,遠大之承,固可預期於今日;苟其進而不已焉,高明之極,難以限量其將來。”謂能使人神旺。制義之足以移人,此類是也。 [23] 
羅洪先是嘉靖八年(1529年)的狀元,也是嘉靖年間最負盛名的理學家,具有極高的人格修養。他的八股文“能使人神旺”,説明好的八股文作品確實可以溝通士人的情感,促使士人在閲讀的過程中產生情志的共鳴。 [23] 
文學對於中國傳統士人的意義,並不僅限於表達個人情志,以文學寄託政治情感也是一個重要的方面。八股文在這方面同樣有其作用,如顧炎武《日知錄》卷一六“題切時事”雲: [23] 
天啓四年應天鄉試題“今夫奕之為數”一節,以魏忠賢始用事也;浙江鄉試題“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以杖殺工部郎萬憬也。七年江西鄉試題“皓皓乎不可尚已”,其年監生陸萬齡請以忠賢建祠國學也:萬齡疏以忠賢芟除奸黨為誅少正卯,定《三朝要典》為作《春秋》,請上特製碑文,並祠其父於後室,以比於啓聖。崇禎三年應天鄉試題“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以媚奄諸臣初定逆案也。此皆可以開帝聰。 [23] 
八股文與時事的結合,使八股文擴展了它的表達功能。此時,“代聖賢立言”已經退居其次,八股文成了表達輿論和進行政治諷諫的載體。楊波認為八股文的“代言”與“賦詩言志”存在相同的表現機制,顧炎武所舉的例子可以看作是這方面的恰當例子。在與現實語境(時事)結合之後,人們對八股文所引用的經文章句會形成新的意義認識,一種反諷的效果也由此誕生。 [23] 
明中葉以後,對八股文的反諷運用日漸廣泛,甚至達到了氾濫的程度。這從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一五“出題有他意”條的記載中即可見一斑:
古來考試,以題譏人者,與見譏於人者,其出時未必有意,而揣摩者多巧中之。…我朝命題者無此事,而正德改元,實誤襲西夏李乾順故號,時馬端肅秉銓,出試題以嘲政府之不學,劉晦庵、李西涯、謝木齋三公在揆地,世傳為笑端。世宗朝語涉忌諱有厲禁,鄉、會試命題,莫非諛詞。至癸丑,《孟》題“五百餘歲”,而巧極矣。隆慶初元,高中元以次揆聚劾去,是年應天遂出“顏淵問為邦”一章,以放鄭為言,蓋媚徐華亭也。斯已可異。萬曆己卯,正江陵擅國之時,山東、貴州第二題俱為“散大臣則不眩”,尤屬可笑:而南京出“舜禹為首”題,致他日有勸進之疑,則怪極矣。壬午,湖廣出“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則江陵之桑梓,媚之尤為近情,而權相已歿,不及知矣。此後諂風稍衰,而諷訕者漸出。戊子,河南《孟子》出“好善”章後二節,主意在“訑訑之聲音顏色”與“讒諂面諛之人”,所以譏切時相,聞時相頗不悦。甲午,應天以“管仲器小”命題,福建以“郡夫事君”命題,説者謂指蘭溪相公,又謂只指石東泉司馬,未知誰屬,而借聖語置人,亦虐甚矣。至於己酉,湖廣忽出《孟子》“孫叔敖舉於海”,初見人甚疑駭,後乃知為郭江夏家居,方負相望,故以此題默寓擁戴,亦真能識時趨者。但江夏公正人,反未必喜也。 [23] 
從這些對八股文的反諷運用中,可以看到八股文的“代言”與“己意”實在難以劃分此疆彼界。而且由於八股文是考試文體,考官在出題時也往往會將“己意”注入其中,八股文的“代言”也就有了更復雜的內容。考生在闡發經典義理的同時,還要揣摩主司的意圖。最後,當聖賢、主司和自我糅合到一起時,八股文就有可能成為眾聲喧譁、虛實難辨的意義叢體。 [23] 
總之,透過“代言”現象,可以更明晰地看到八股文“以經義為文章”的特點。“代言”既是一種經學闡釋的方法,也是一種文章組織的方式。它既能滿足作為經義的八股文闡發經典義理的需要,又能滿足作為文章的八股文完善文體結構與增強表現功能的要求。 [23] 
在明中葉心學思想的推動下,“代言”成為八股文的流行機制。有異於人們通常的理解,就經學闡釋方法而言,“代言”不是要恪守經注,而是試圖進一步擺脱經注(尤其是朱熹《集註》)的羈絆:就文章組織方式而言,“代言”給八股文染上了虛構的文學色彩,而且通過與“自言”的辯證轉化增強了八股文的表現功能。 [23] 
然而隨着滿清入關,功令收緊,八股“代言”的闡釋被諸多限制,逐漸陷入褊狹境地。事實上就八股文的內容結構而言,“起講”以下是“代古人語氣”的內容。滿清入關的第二年即順治二年(1645年)官方規定“起講用“意謂、若曰、以為、今夫”而“意謂、若曰”等詞彙均是揣摩語氣的標誌。自清代官方規定以後,“代古人語氣”成了八股文創作中的重要特徵。 [24] 
乾隆十九年(1754年)年,愛新覺羅·弘曆在入選的八股文中發現有“九迴腸”一語,此語出自《漢書》“腸一日而九回”,既然要第一人稱“代聖賢口氣”,那聖賢以後的事便不能出現在文章中。愛新覺羅·弘曆對“代言”的定義,便是將“代聖賢立言”和“代口氣”畫上等號。如乾隆四十年(1775年),有官員在磨勘會試試卷中,發現許士煌的卷子“卷內首題既入成湯語氣,復引用《周易》爻彖及《泰誓》書詞”,斷定其屬於援引錯謬,參照滿清的鄉試禁例罰停殿試二科。乾隆六十年(1795年),官員於磨勘時發現王以語會試卷第二藝“參也魯比”內用“一日萬幾一夜四事”等字樣,以為“於先賢身分尤為引用不切”,論定此卷為“膚泛失當”。可見功令嚴苛。 [25] 
將“代口氣”狹義化理解的不乏其人,但愛新覺羅·弘曆對“代言”的理解帶有“權力”色彩,顯示出治統對文統的干預,將後世對時文“代言”的理解引向偏狹。此後“代口氣”不能“引用三代以後事”此種狹義文體認知被明確為官方功令,寫入《欽定科場條例》,消解了援後世事以證經的合法性。不僅如此,此功令還被逐漸曲解為“禁讀後世書”,陳維昭認為其中不無考官與父兄師長規避心理的推波助瀾,而這種“不必多讀書”的心理更是將士風導向空疏。以此,滿清後期對八股“代言”功能產生了諸多質疑,甚至否定其選拔真才實學的基本功能。 [25] 
康有為在《請廢八股試帖楷法試士改用策論折》中總結了當時的八股“代言”之弊。在其描述下,“代言”由“不能述引後世”逐漸發展為“非三代之書不得讀”,將士子引向“謝絕學問,惟事八股”的褊狹境地,學問空疏而循聲學調者反有可能登第,不禁感嘆此“為若何才俊乎?”康氏言之鑿鑿,將“代言”和截搭小題指為束縛人才的罪魁禍首。戊戌變法後,隨着八股的廢除,八股“代言”也變為汩沒性靈、僵化思想的代名詞。 [25] 
參考資料
  • 1.    張榮剛.論明初取士經義體式的形成與特徵[J].貴州師範學院學報,2018,34(02):13-16.
  • 2.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27-28
  • 3.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29-30
  • 4.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31-32
  • 5.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31-32
  • 6.    楊伯峻.論語譯注.北京:中華書局,1982:174
  • 7.    張榮剛.論明初取士經義體式的形成與特徵[J].貴州師範學院學報,2018,34(02):16-17.
  • 8.    張榮剛.取士經義八股格成因探析[J].貴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04):123-125.
  • 9.    張榮剛.取士經義八股格成因探析[J].貴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04):125-126.
  • 10.    王涵.明末清初“諸子入八股”考論[J].文學遺產,2022(04):145-148.
  • 11.    王涵.明末清初“諸子入八股”考論[J].文學遺產,2022(04):148-151.
  • 12.    陳維昭.戊戌變法運動與八股文的近代命運[J].文藝理論研究,2022,42(04):52-61.
  • 13.    陳維昭.戊戌變法運動與八股文的近代命運[J].文藝理論研究,2022,42(04):58-61.
  • 14.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42-47
  • 15.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55-58
  • 16.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58-60
  • 17.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60-61
  • 18.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62-64
  • 19.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65-67
  • 20.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67-72
  • 21.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73-75
  • 22.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75-78
  • 23.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79-81
  • 24.    張榮剛.明清八股文“代言”特徵考辨[J].浙江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42(04):59-63.
  • 25.    周丹丹.八股文“代言”説綜論[J].古代文學理論研究,2022(2):489-490
  • 26.    陳瑞贊. 明代八股文及其文學面相研究[D].南京大學,2014.136-138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