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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一日次茶陵縣入湖南界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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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一日次茶陵縣入湖南界有感》是詩人李綱創作的一首詩。
作品名稱
八月十一日次茶陵縣入湖南界有感
作    者
李綱
創作年代
宋代
作品體裁

八月十一日次茶陵縣入湖南界有感作品原文

憶昔湖南全盛日,郡邑鄉村盡充實。
連年兵火人煙稀,田野荊榛氣蕭瑟。
我初入境重傷懷,空有山川照旌節。
試呼耆老細詢問,未語吞聲已先咽。
自從虜騎犯長沙,巨寇如麻恣馳突。
殺人不異犬與羊,至今澗谷猶流血。
盜賊縱橫尚可避,官吏貪殘不可説。
挾威倚勢甚豺狼,刻削誅求到毫髮。
父子妻孥不相保,何止肌膚困鞭撻。
上户逃移下户死,人口凋零十無八。
九重深遠那得知,使者寬容失譏察。
今朝幸睹漢官儀,願使斯民再蘇活。
我聞此(道光本作斯)語心如摧,平生況有陽城拙。
行移州縣遣官僚,盡罷科須治奸猾。
巨蠹推窮付囹圄,社鼠城狐掃巢穴。
削平羣盜拊瘡痍,報政何須待期月。
祖宗德澤感人深,周漢正賴宣光哲。
中興之運期有在,庶以涓微助溟渤。
少陵酷愛舂陵行,千古知心有元結。 [2] 

八月十一日次茶陵縣入湖南界有感作者簡介

李綱(1083-1140),北宋末政治家。字伯紀,先為邵武(今福建邵武)人,始祖遷居無錫(今屬江蘇)。政和二年(1112)進士。初歷任監察御史、太常少卿等職。靖康元年(1126),除兵部侍郎。金兵犯開封時,力主迎戰,反對遷都,旋為耿南仲等所排斥。高宗即位,首召為相,修內治,整邊防,謀軍政,力圖恢復失地,又遭黃潛善等排斥,僅七十餘日而罷官。後歷任湖廣宣撫使等職,仍屢疏抗金大計,均未被採納。喜談佛理,善易學。著有《梁溪易傳內外篇》二十三卷,南宋時已僅存十九卷,今皆亡佚。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