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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個不準

鎖定
八個不準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規範全軍官兵的八條紀律。1986年7月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餘秋裏在全軍端正黨風、整黨情況彙報會上的講話中提出,除了嚴格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以外,根據部隊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還要明文規定:(1)不準打罵體罰士兵。(2)不準接受士兵的禮物。(3)不準侵佔士兵的利益。(4)不準對士兵罰款。(5)不準酗酒。(6)不準賭博。(7)不準看淫穢物品。(8)不準弄虛作假。1987年1月中央軍委已經將《八個不準》載入《關於新時期軍隊政治工作的決定》,正式成為軍隊的法規,全軍都要認真貫徹執行。 [1] 
中文名
八個不準
外文名
Eight are not allowed
實施對象
人民解放軍
重要意義
樹新風,講紀律,維正義
提出日期
1986年7月3日
正式錄入
1987年1月27日
相關文獻
關於新時期軍隊政治工作的決定
八個不準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根據新時期部隊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向全軍提出的必須嚴格遵守的新規定。具體內容包括:不準打罵體罰士兵,不準接受士兵禮物,不準侵佔士兵的利益,不準對士兵罰款,不準酗酒,不準賭博,不準看淫穢物品,不準弄虛作假。這幾條規定,通常簡稱為“八個不準”,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針對新時期的情況規定的紀律,是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新補充。
“八個不準”是在1986年7月3日全軍端正黨風、整黨情況彙報會上首先提出的,被認為是新的歷史條件下,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新的補充,並且應當成為軍隊的法規。1987年1月27日,中央軍委在《關於新時期軍隊政治工作的決定》中,明確寫進了“八個不準”的內容,正式成為軍隊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的法規。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