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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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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Preparatory Commission for the Comprehensive Nuclear-Test-Ban Treaty Organization),1996年11月19日成立,籌委會的職責是為《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生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中文名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
外文名
Preparatory Commission for the Comprehensive Nuclear-Test-Ban Treaty Organization [1] 
成立時間
1996年11月19日 [1] 
依    據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
總    部
奧地利維也納 [1] 
成    員
186國簽署條約,其中177國已批約(截至2023年1月) [1]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組織成員

所有條約簽字國均為籌委會成員。截至2023年7月,共有186國簽署條約,其中177國已批約。 [1]  [3-4]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職責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委會的職責是為《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生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3]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組織總部

在奧地利維也納 [1]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組織領導

第四任籌委會臨時技術秘書處執行秘書羅伯特·弗洛伊德(Robert Floyd,澳大利亞籍)。弗於2021年8月就任,任期從2021年8月起至2025年7月止。 [3] 
第三任籌委會臨時技術秘書處執行秘書拉西那·澤博(Lassina Zerbo,布基納法索籍)。澤博於2013年8月就任,2016年11月獲得連任,第二任期從2017年8月起至2021年7月止。澤博於2013年8月、2016年12月及2018年1月三次以執行秘書身份訪華。 [1] 
第二任籌委會臨時技術秘書處執行秘書為匈牙利前駐日內瓦代表團大使蒂伯·托特(Tibor Toth),其任期於2005年7月開始。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組織機構

籌委會主要包括全會和臨時技術秘書處。全會是籌委會的決策機構。臨時技術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下設行政、法律與外聯、國際監測系統、國際數據中心和現場視察5個司。 [1]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主要活動

籌委會每年召開兩次全會,審議條約籌備相關事宜並做出決定。全會下設A、B兩個工作組,分別就行政與法律工作、核查工作進行討論,並向全會提出建議。臨時技術秘書處負責為國際監測系統提供技術和法律援助,並負責國際監測系統台站的監督、管理和維護,以及台站數據的接收、分析和處理。 [1]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與華關係

中國於1996年9月24日簽署《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是籌委會首批成員國之一。中國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代表兼任中國常駐條約組織籌委會代表。2020年起,中國已成為條約第二大會費國,始終向條約組織籌委會按時足額繳納會費。中國積極同臨時技術秘書處開展合作,已完成中國境內應建11座監測台站中的10座台站建設。目前,蘭州核素台站、廣州核素台站、北京核素台站、蘭州地震台站、海拉爾地震台站等五個台站,已通過臨時技術秘書處核證驗收,並於2019年8月開始傳輸數據。中國目前正在與臨時技術秘書處合作,推進昆明次聲台站核證程序。 [1]  [3]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活動

禁核試組織執行秘書羅伯特·弗洛伊德在紀念《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全面禁試條約》)25週年及其在核裁軍和不擴散結構中的重要性的簡報會上向聯合國安理會發表講話。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