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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黨的建設

鎖定
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是中國共產黨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基本要求。指黨的建設要貫穿于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各方面。
1994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 要把我們黨建設成為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能夠經受住各種風險、始終走在時代前列的馬克思主義政黨這是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開創的、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正在領導全黨繼續進行的偉大的工程。 [2] 
1997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五大進一步提出: 全黨要按照新的偉大工程的總目標,從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不斷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以新的面貌和更強大的戰鬥力,帶領人民完成新的歷史任務。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體現了一個重要思想,就是要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為重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2006年,胡錦濤在建黨85週年講話中指出: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是緊密相關、相輔相成的,要貫穿於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之中,統一於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