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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審計

鎖定
全部審計,是指對被審單位被審期間全部經濟活動和會計資料進行審核檢查。進行全部審計時可以只對被審期內的各項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也可既對財務收支又對經濟效益進行審計。 [1] 
中文名
全部審計
外文名
complete audit
實    質
單位審計期內的全部財務收支
特    點
審查詳細徹底,容易查出問題

目錄

全部審計解釋

特點:審查詳細徹底,容易查出問題,有利於促進被審計單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不足:審計的工作量大,費時費力,審計成本較高。
適用範圍:一般僅適用於規模較小、業務量較少,或內部控制系統極不健全、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

全部審計區別內容

全部審計與詳細審計的區別
全部審計不同於詳細審計,詳細審計是抽樣審計的對稱,屬於一種審計方法,是指對被審計對象涉及的所有賬、證、表等資料逐一審查的方法,而全部審計則是審計的一種類別。進行全部審計時既可用詳細審計的方法,也可用抽樣審計的方法
參考資料
  • 1.    李鳳鳴.審計學原理:中國審計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