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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民主

鎖定
全過程民主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過程。 [2] 
據新華社2021年3月8日報道,施行三十多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將在本次全國人代會上作出修改。其中一大亮點,是擬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全過程民主”寫入法律。 [1]  [4] 
中文名
全過程民主
公佈時間
2021年3月8日

目錄

全過程民主發展進程

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來到上海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時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醖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 [1] 
一年一度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平時的國家立法、監督等工作中,人大代表也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來,已有近800人次的代表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直接參與立法,有50多位基層全國人大代表參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活動。這都是“全過程民主”的直接體現。 [1] 

全過程民主擬入法

全過程民主 全過程民主
施行三十多年後,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將迎來修改。2021年3月5日,兩部法律修正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堅持全過程民主”寫入草案,增加對國家監委及其主任的質詢、罷免制度,加強對代表依法履職的支持和保障,規定特殊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可決定適當提前或推遲召開會議,並加強了會議公開,適當精簡會議程序,提高大會議事質量和效率。兩部法律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重要制度保障,對其修改必將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4] 
與現行全國人大組織法相比,修正草案增加一條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全過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始終堅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同時,在對全國人大代表的要求中,草案增加“充分發揮在全過程民主中的作用”的表述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