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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權委託
(法律詞語)
鎖定
一種委託形式,賬户的所有人將交易權委託給其他人(通常是一個交易商),受託人在交易時不需要事先徵得賬户所有人的同意。通常也指“管理賬户”或“可控賬户”。
- 中文名
- 全權委託
- 外文名
- carte blanche
- 簡 介
- 一種委託形式
- 複數形式
- 為cartes blanches
全權委託注意
全權委託起源
“Carte blanche”源於法語,字面意是“空白的紙”。詞源記載,carte blanche最初可能是軍事術語:戰敗方無條件投降後遞交給戰勝方的“‘空白’協議書”。當然,“空白”僅對戰敗方而言,在“‘空白’協議書”上,戰勝方可以隨意填寫停戰條款,戰敗方只有簽名認同和無條件履行條款的份兒。 18世紀,“carte blanche”由“無條件戰敗協議書”演變為現代意義上的“全權委託負責”(即擁有某種絕對權力)。
全權委託示例
看下面一個例句:The general manager gave his assistant carte blanche in this matter.(總經理委託助手全權辦理此事。) 值得一提的是carte blanche的複數形式為cartes blanches。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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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律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