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全權委託

(法律詞語)

鎖定
一種委託形式,賬户的所有人將交易權委託給其他人(通常是一個交易商),受託人在交易時不需要事先徵得賬户所有人的同意。通常也指“管理賬户”或“可控賬户”。
中文名
全權委託
外文名
carte blanche
簡    介
一種委託形式
複數形式
為cartes blanches

目錄

全權委託注意

法律文件裏,“全權委託”實為常見詞彙;日常生活中,“全權委託”更是不絕於耳。英語裏, “carte blanche”可表達“全權委託、委託全權負責”之意。 [1] 

全權委託起源

“Carte blanche”源於法語,字面意是“空白的紙”。詞源記載,carte blanche最初可能是軍事術語:戰敗方無條件投降後遞交給戰勝方的“‘空白’協議書”。當然,“空白”僅對戰敗方而言,在“‘空白’協議書”上,戰勝方可以隨意填寫停戰條款,戰敗方只有簽名認同和無條件履行條款的份兒。 18世紀,“carte blanche”由“無條件戰敗協議書”演變為現代意義上的“全權委託負責”(即擁有某種絕對權力)。

全權委託示例

看下面一個例句:The general manager gave his assistant carte blanche in this matter.(總經理委託助手全權辦理此事。) 值得一提的是carte blanche的複數形式為cartes blanches。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