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教育部
- 规范文件
- 《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
- 适用范围
- 高校命名
目录
- 1命名规范
命名规范
播报编辑
根据教育部2020年8月31日印发的《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全日制大学属于该办法规范的范畴 [1]。办法明确规定,高校命名需遵循以下原则:
- 1.名称地域性:高校名称应体现地域特征,避免使用超出所在省(区、市)范围的称谓 [1]适用于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专科层次职业学校)以及高等专科学校的命名事项;
- 2.学科特色性:名称应体现学科专业特色,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 [1];
- 3.层次对应性:本科层次高校称为“大学”,专科层次则为“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