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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

鎖定
學科評估是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佈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簡稱學科目錄),對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一級學科進行整體水平的評估。學科評估是學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開展的非行政性、服務性評估項目,2002年首次開展,截至2017年完成了四輪。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於2016年4月啓動,按照“自願申請、免費參評”原則,採用“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估體系在前三輪的基礎上進行諸多創新;評估數據以“公共數據和單位填報相結合”的方式獲取;評估結果按“分檔”方式呈現,具體方法是按“學科整體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將前70%的學科分9檔公佈:前2%(或前2名)為A+,2%~5%為A(不含2%,下同),5%~10%為A-,10%~20%為B+,20%~30%為B,30%~40%為B-,40%~50%為C+,50%~60%為C,60%~70%為C-。
公佈評估結果旨在為參評單位瞭解學科優勢與不足、促進學科內涵建設、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提供客觀信息;為學生選報學科、專業提供參考;同時也便於社會各界瞭解中國高校和科研單位學科內涵建設的狀況和成效。 [1-2] 
中文名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
評估機構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
啓動時間
2016年4月
評估原則
自願申請、免費參評
評估方式
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參評總則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評估目的

一是服務大局。貫徹落實國家研究生教育發展方針,展示中國學科發展成就,建立學科評價的中國標準和中國模式,服務研究生教育“提高質量、優化結構、鼓勵特色、內涵發展”的大局;
二是服務高校。通過對學科建設成效和質量的評價,幫助高校瞭解學科優勢與不足和發展過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情況,促進學科內涵建設,提高學科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
三是服務社會。滿足社會對教育質量的知情需求,為社會各界瞭解和分析學科水平與質量信息提供服務。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參評規則

學科評估始終堅持“自願申請、免費參評”原則,各單位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一級學科(含一級學科和二級學科授權),均可申請參評。為了真實反映各單位學科發展水平,基於參評單位形成的共識,第四輪評估採用了“綁定參評”規則,即:同一學科門類滿足參評條件的學科須同時申請參評或均不參評(僅有“碩士二級”授權的一級學科除外)。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參評情況

學科評估平均四年開展一次。
第一輪評估於2002-2004年分3次進行(每次評估部分學科),共有229個單位的1366個學科參評。
第二輪評估於2006-2008年分2次進行,共有331個單位的2369個學科參評。
第三輪評估於2012年進行,共有391個單位的4235個學科參評。
第四輪評估於2016年在95個一級學科範圍內開展(不含軍事學門類等16個學科),共有513個單位的7449個學科參評(比第三輪增長76%),全國高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有94%申請參評。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指標體系

第四輪學科評估深入貫徹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按照“人才為先、質量為要、中國特色、國際影響”的價值導向,在繼承前三輪評估指標體系基本框架的基礎上,經廣泛調研論證形成了第四輪學科評估指標體系。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體系來源

第三輪學科評估結果發佈後,學位中心進行廣泛深入的調研論證工作。
一是委託課題專項研究。2013年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專門設立“學科評估指標體系研究”重點課題,組織力量開展專項研究。
二是深入一線廣泛調研。先後在16個省市召開了18場全省範圍內的指標體系調研會,當面聽取了200餘所高校的800餘名專家、校長及40餘位省市教育廳代表的意見建議。
三是集中開展專題諮詢。召開醫學類、藝術類、農林類和國防等特色學科,畢業生質量、師資隊伍評價等指標專題研討會,聽取了100多位專家的意見建議。
四是吸取“代表委員”和社會人士意見。認真梳理、研究和吸收了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和社會人士、有關媒體關於學科評估的意見建議。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體系説明

學科評估屬於水平評估,有別於政府開展的合格性評估,重點關注成效和質量。評估指標體系保持“師資隊伍與資源”“人才培養質量”“科學研究水平”“社會服務與學科聲譽”四個一級指標框架基本不變,共設置人文、社科、理工、農學、醫學、管理、藝術、建築、體育等9套指標體系框架,每個一級學科設置不同的權重。具體説明如下:
1. 師資隊伍與資源
包括“師資隊伍”與“支撐平台”兩部分。
“師資質量”採用“代表性骨幹教師”和“師資隊伍結構”相結合的方法,專家綜合評價由隊伍水平、結構及國際影響程度等構成的師資隊伍質量。
“專任教師數”主要體現師資充分性,具體評價時,通過設置上限(達到上限值不再加分)方式克服唯數量傾向。
“支撐平台”反映學科的“積累質量”,主要統計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基地、中心數。根據專家意見,本輪評估人文社會學科不再單列“支撐平台”定量指標,但可在學科簡介中予以充分體現。
2. 人才培養質量
人才培養是學科建設的核心任務,加強人才培養質量評價是立德樹人的必然要求。本輪學科評估建立了“培養過程質量”“在校生質量”“畢業生質量”三維度評價體系,全方位評價人才培養質量。
“培養過程質量”主要包括“課程教學質量”“導師指導質量”“學生國際交流”,其中“導師指導質量”通過對大規模學生問卷調查進行評價;
“在校生質量”主要包括“學位論文質量”“優秀在校生”情況等;
“畢業生質量”主要包括“總體就業情況”“優秀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評價”。其中“優秀畢業生”主要考察“代表性畢業生”職業發展質量,促進高校更加關注人才培養反饋機制;同時,首次試點開展大規模用人單位調查,將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話語權拓展到教育系統之外。
3. 科學研究水平
科研水平通過“科研成果”“科研獲獎”“科研項目”方面體現;對於藝術、建築等應用性較強的學科納入了“創作表演”和“建築設計”指標,以體現學科特色。
“科研成果”主要考察“學術論文”“專著專利”和“出版教材”。其中,“學術論文質量”包含“擴展版ESI論文數”和“代表性論文”同行評議兩個方面;同時要求代表性論文須包含一定比例的國內期刊(特別是哲學社會科學學科),以鼓勵優秀成果優先在國內期刊發表。
“科研獲獎”除關注國家和省級政府設獎外,該次評估採納了調研共識,選取部分在戰線具有廣泛共識、在行業具有突出影響的社會力量設獎,豐富了指標內涵。
4. 社會服務貢獻與學科聲譽
分設“社會服務貢獻”和“學科聲譽”兩個指標。
“社會服務貢獻”通過各學科提供的服務經濟社會建設總體情況和若干“代表性案例”,體現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單位服務社會的特色與貢獻,克服“一把尺”評價的弊端。
“學科聲譽”由參評學科專家參考《學科簡介》對學科的學術影響力和學術道德等情況進行評價。在專家組成方面,引入部分行業企業專家,並在部分理工學科試點引入海外專家評價學科的國際聲譽。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評估流程

為保證“嚴謹規範、公開透明”,第四輪學科評估按照評估邀請函的基本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評估和結果統計。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信息採集

信息採集包括“公共數據採集”和“單位材料報送”兩個環節。學位中心在評估工作啓動前通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有關部門和第三方數據提供商等獲取公共數據;再通過參評學科嚴格按照數據填報標準提供其他評估信息。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信息核實

評估信息真實性是結果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學位中心通過四個步驟核實相關信息:
一是通過證明材料核查、公共數據比對、重複數據篩查等舉措,對申報信息進行全面核查;
二是在確保國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對部分材料進行網上公示,接受同行監督;
三是將核查結果與公示異議反饋給各單位進行核實確認;
四是對重點數據進行抽查,對發現問題較多的高校加大抽查核實力度。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主觀評價

主觀評價包括問卷調查、專家評議和聲譽調查三部分。
一是對學生和用人單位進行大規模網絡問卷調查;
二是邀請同行專家對“師資隊伍質量”“優秀在校生”“優秀畢業生”“學術論文質量”“社會服務貢獻”等主觀指標進行“基於客觀事實的主觀評價”;
三是邀請同行專家和行業企業專家進行學科聲譽調查,同時還首次邀請海外同行專家對數學、物理、化學、機械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等6個學科試點進行國際聲譽調查。
該次評估共有13000多名同行專家、23萬學生和15萬用人單位聯繫人蔘與了主觀評價。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權重確定

學位中心採用專家法和德爾斐法相結合的方法,遵循嚴格的程序分“三步走”確定指標權重。
第一步,學位中心參考上輪指標權重和本輪評估改革理念,形成指標權重設定基本考慮和權重“初值”;
第二步,召開專家研討會,確定指標權重設定原則和權重“參考值”;
第三步,在每個參評學科至少挑選一位專家(實際邀請專家近9000名),根據權重設置原則和“參考值”給出各自的建議權重,學位中心通過求平均得到95個學科的最終權重。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產生

學科評估採用“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的指標體系。
一是客觀指標,經數據全面核查和修訂後,按照“線性規劃法”計算得到各末級指標得分。對於專任教師數、授予學位數等規模指標設置上限,達到上限值則得分相同;對於省級獎勵,將不同省市的設獎總數與研究生培養規模進行標準化處理。
二是主觀指標,分別邀請同行專家與行業專家、在校學生、用人單位對不同指標分別進行評價,得到各末級指標得分。然後再根據指標權重加權得出二級指標、一級指標和整體水平得分。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公佈

第四輪評估結果按照“精準計算、分檔呈現”的原則公佈。根據“學科整體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將排位前70%的學科分為9檔公佈:前2%(或前2名)為A+,2%~5%為A(不含2%,下同),5%~10%為A-,10%~20%為B+,20%~30%為B,30%~40%為B-,40%~50%為C+,50%~60%為C,60%~70%為C-。
考慮到科研院所等單位的特殊性,按慣例仍與高校評估結果分別呈現。同時,首次對外公佈中國學科建設主要成就,以展示十八大以來中國學科建設的蓬勃發展。
為促進高校全面瞭解學科建設整體情況,本輪評估首次為參評高校提供“學科優秀率”(即A類學科佔全校博士碩士授權學科數的比例),以幫助學校發現學科佈局問題,警示“攤大餅”式盲目擴張。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諮詢服務

通過學科評估,學位中心建立了中國最精準、最完備的學科大數據庫,體現了中國學科建設的重大進步,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取得的巨大成就。學位中心將按評估初衷進行多類型、深層次的數據挖掘,為各級政府、參評單位提供多元化的學科分析研究報告,統計學科核心指數,揭示學科發展規律,展現學科發展成就,為促進學科內涵建設提供服務。 [2]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改革創新

第四輪學科評估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根據國家關於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部署和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以服務需求、提高質量為主線,以改革創新、追求卓越為動力,按照“質量、成效、特色、分類”的指導原則,按照“人才為先、質量為要、中國特色、國際影響”的價值導向,廣泛調研、深入研究,充分依託廣大專家,大範圍聽取意見,堅持繼承基礎上的創新,堅持改革基礎上的發展,努力建立中國特色的學科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努力建立國際影響的中國評價標準和評價體系。
第四輪學科評估在繼承前三輪評估經驗的基礎上,經充分研究論證,對指標體系、評估方法及結果發佈方式進行了重大改進。 [3]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評價體系

1.堅持把人才培養放在首位,引導高校將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作為學科建設的核心任務
着力構建“培養過程質量”“在校生質量”“畢業生質量”三維度的人才培養質量評價方法,引導高校從培養過程投入和學生獲得感、學生學習成果到畢業後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發揮的作用,以及職業發展狀況來全程關注人才培養質量。為有效評價教學質量和畢業生質量,首次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開展“學生調查”和“僱主調查”,將教學質量和畢業生質量的評價話語權拓展到教育系統之外。
2.改革師資隊伍評價方法,引導高校關注隊伍結構質量和青年教師發展,抑制人才無序流動
着力構建“代表性骨幹教師”和“師資隊伍結構”相結合的師資隊伍評價方法,摒棄僅“以學術頭銜評價學術水平”(俗稱“數帽子”)的片面做法,由專家綜合考慮教師水平、隊伍結構、國際影響程度等進行評價。特別規定,教師成果按“產權單位”認定,不隨人移,抑制“搶帽子”等人才無序流動現象。
3.改革學術論文評價方法,引導高校提升論文質量、重視中國期刊
着力構建充分體現質量導向的學術論文評價方法,克服唯論文數量和國外期刊的評價方式,一是淡化論文數量,強化論文質量。除部分學科外,不再統計發表論文總數;二是量化指標與代表作相結合,在統計“中國版高被引論文數”的基礎上,更加註重對各學科提供的“代表性論文”進行同行評議。三是合理把握中外期刊論文的綜合評價,強化中國期刊在評價中的重要作用,並特別規定代表性論文必須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國期刊論文(特別是哲學社會科學學科),不斷提高中國期刊影響力,鼓勵優秀成果優先在中國期刊發表。
4.強化社會服務貢獻評價,引導學科建設服務國家重大需求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着力構建充分體現服務貢獻成果的評價方法,首次單獨設置“社會服務貢獻”指標,通過同行專家評價,綜合考察本學科社會服務貢獻的總體情況和“代表性案例”,引導學科建設更加關注服務國家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通過開放性的典型案例評價,能夠充分體現和肯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高校的差異性發展成果,克服“一把尺”評價的弊端。
5.強化分類評估,引導高校關注學科特色和內涵建設
着力構建充分體現學科特色的學科分類評價方法,第四輪評估指標體系進一步細化分類評估。在第三輪評估基礎上,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分別設置指標體系,農科、醫科、理工、管理、藝術、建築、體育分別設置指標體系(共設置9套指標體系框架)。同時,每個學科分別設置指標權重(共設置95套權重),進一步體現學科特色,避免學科建設同質化。 [3]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評估方法

1.採用主觀與客觀評價相結合方法,全面觀測學科建設成效
僅靠客觀(定量)數據不能全面體現學科建設成效。第四輪學科評估在科學採納能夠反映學科建設成效的定量數據基礎上,克服當前國內外大學學科評價主要依據公共數據評價的片面性,邀請同行專家對畢業生髮展質量、社會服務貢獻等指標項進行主觀評價,並面向學生和用人單位開展大規模問卷調查。
2.採用歸屬度認定成果方法,合理評價跨學科成果
學科之間不存在絕對的邊界,評價跨學科信息是世界難題。中國學科劃分較細,交叉學科研究更加普遍。因此,科學地評價跨學科成果和研究項目等具有重要意義。第四輪學科評估提出了“歸屬度”成果認定方法,跨學科成果依據內涵歸屬按比例拆分到若干學科,但比例之和不超100%。這種“歸屬度”方法既避免同一成果隨意多用,也為交叉學科研究成果的客觀評價提供了理論依據和實施方法。
3.採用綁定參評方法,引導高校優化學科佈局
第四輪學科評估實施了更加嚴格的“綁定參評”規則,要求同一學科門類滿足參評條件的學科須同時申請參評或均不參評(僅有“碩士二級”授權的一級學科除外)。“綁定參評”是克服材料不合理整合的有效機制,有利於真實反映高校學科整體水平;同時也促使高校摸清學科家底,優化學科佈局,增強調整動力,克服盲目擴點、“攤大餅”式的學科建設傾向。
4.採用全過程嚴格審慎的核查方法,確保評估數據真實可靠
第四輪學科評估嚴格按既定程序進行,通過數據標準檢查、證明材料核查、公共數據比對、重複數據篩查、重點數據抽查和信息網上公示等6項舉措,對參評材料進行全面、嚴格和交錯地審核,確保數據真實可靠
5.採用國際同行評價方法,推動建立中國特色國際影響的評估品牌
為提高中國學科國際知名度和中國學科建設的國際影響力,第四輪學科評估首次邀請海外同行專家,在數學、物理、化學、機械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等6個學科,探索開展國際聲譽調查,為建立中國特色、國際影響的評估品牌進行積極探索,提供經驗。 [3]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發佈

1.公佈“分檔”結果,注重推動學科內涵建設
第四輪學科評估首次採用“分檔”方式公佈評估結果,不公佈得分、不公佈名次,不強調單位間精細分數差異和名次前後。採用按百分位進行分檔的方式,既保證較強的區分度,體現學科建設水平的實際變化,滿足社會對教育質量的知情需求,又淡化了分數和名次,有利於引導高校將注意力轉移到學科內涵建設的優勢和不足中去。
2.提供“學科優秀率”,注重推動學科協調發展
第四輪學科評估首次向參評高校提供“學科優秀率”,即A類學科數佔全校博士碩士授權學科數的比例。“學科優秀率”是分析大學學科優勢佈局的重要指數,有利於幫助高校發現學科佈局不足,調整謀劃適合本單位發展的優勢佈局。特別是對於着力建立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不僅要關注某些強勢學科的發展,也要關注學校整體學科發展態勢,構築更加有利於高水平大學建設的良好學科生態。
3.公佈學科建設整體情況,注重展示中國學科建設最新成果
第四輪學科評估首次向社會公佈中國學科發展整體成果。評估發現,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高校學科發展呈現整體快速提高、高原學科更多崛起、高峯學科更多挺立的良好態勢,各個領域學科建設成效顯著,在高水平人才培養、高質量科學研究、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等方面日益發揮着更加重要的作用。發佈整體建設成果,有利於向社會展現中國高校學科建設的顯著進展,有利於向世界展示中國學科建設的顯著成就,也有利於進一步增強中國學科發展模式、發展建設成就的高度自信,激勵高校更有信心更有決心地投身高等教育強國建設的偉大事業中。 [3]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評估結果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高等院校

請參看參考資料: [4]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科研單位

該次共有16家科研機構的66個學科、5家黨校的20個學科和中國科學院大學的48個學科也申請參加了評估。
請參看參考資料: [4]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未來展望

學科評估下一步主要做好兩件事。
一是深入挖掘學科大數據,提供諮詢分析報告等服務,真正做到以評助建。學科評估已經開展了四輪7次,建立了中國規模最大、可靠性最高的學科大數據庫,對研究學科發展規律,發現內涵建設優劣,推動人才培養質量提高,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學位中心後續將深度挖掘評估數據,為參評高校和學科、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提供《學科發展分析報告》,真正做到以評助建。
二是進一步推進“中國特色、國際影響”的學科評價標準研究,擴大中國學科評估標準的影響力。學位中心將分層次、分區域開展調研研討,更加突出人才培養,更加突出學科特色,更加突出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不斷完善中國學科評價標準。同時,不斷擴大學科評估在國際和國內的影響力。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