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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

鎖定
2021年5月,水利部印發《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試行)》,旨在為規範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工作,滿足新時期洪水防禦工作的需要。
該規定適用於長江流域黃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珠江流域松遼流域太湖流域等七大流域。 [1] 
中文名
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
頒佈時間
2021年5月
發佈單位
水利部
適用流域
長江流域黃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珠江流域松遼流域太湖流域

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發佈規定

為規範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工作,滿足新時期洪水防禦工作的需要,2021年5月,水利部印發了《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試行)》。依據該規定,流域性洪水是指洪水來源區覆蓋流域全部或大部,干支流洪水遭遇,形成流域較大以上量級的洪水。
該規定適用於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遼及太湖等七大流域。 [1] 

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主要規定

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劃分等級

流域性洪水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流域性特大洪水、流域性大洪水和流域性較大洪水。 [1] 

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劃分步驟

流域性洪水劃分步驟為初步識別和量級確定。採用水位等要素實測值及防洪特徵值初步識別流域性洪水,主要依據流量、洪量等要素還原值確定流域性洪水量級。 [1] 

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識別指標

當有3個河系同期發生較大洪水,其中2個河系發生特大洪水,即為“流域性特大洪水”
當有3個河系同期發生較大洪水,其中2個河系發生大洪水,即為“流域性大洪水”
當有3個河系同期發生較大洪水即為“流域性較大洪水” [1] 

全國流域性洪水劃分規定代表站

全國七大江河流域分別有洪水劃分代表站。代表站能夠實時監測水文數據並上報。當發生洪水時,會依據河系洪水組合進行初步判定。 [2] 
流域洪水劃分代表站
流域
河系
代表站
薊運河於橋水庫、潮白河密雲水庫、北運河北關樞紐
官廳水庫、三家店樞紐
新蓋房樞紐、十方院水文站
嶽城水庫、元村水文站
參考資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