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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
鎖定
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是由國內外材料行業相關單位、個人共同聯合發起,並由最具有研發資格和從事新材料研發、生產的單位與個人自願結成,是材料領域的高層次、高起點、綜合性極強的社會團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不受部門、地區和所有制限制的社會團體。協會業務上接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指導。
- 中文名
- 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
- 外文名
- NATIONAL MATERIALS NEW TECHNOLOGY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
- 職 能
- 開展管理和科技等方面的研究等
- 研究會宗旨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
- 簡 稱
- N-MTR
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研究會簡介
研究會宗旨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和組織全國廣大材料科技工作者,維護全行業與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和共同利益,緊緊圍繞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目標,瞄準世界材料科學前沿,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各類材料的研究與發展,努力推動新材料在產業中的實際應用,為繁榮和發展材料科技事業、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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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研究會職能
☆開展材料政策、管理和科技等方面的研究
☆開展國內外材料科技領域交流活動
☆組織編著材料科技圖書、會議論文集及其他出版物
☆開展材料領域的科技諮詢服務活動
☆接受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的委託,開展能源政策、規劃、法規和科技項目的研究與評估;
☆組織舉辦材料科技展覽
☆推薦、表彰和獎勵優秀材料科技工作者
☆開展材料科學普及和繼續教育工作
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研究會章程
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團體名稱: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NATIONALMATERIALSNEWTECHNOLOGY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英文縮寫為NMNTDRI。 第二條: 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是由國內外材料行業相關單位、個人共同聯合發起,並由最具有研發資格和從事新材料研發、生產的單位與個人自願結成,是材料領域的高層次、高起點、綜合性極強的社會團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不受部門、地區和所有制限制的社會團體。 社團註冊號:62907482—000—03—14—8 第三條: 本會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和組織全國廣大材料科技工作者,維護全行業與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和共同利益,緊緊圍繞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目標,瞄準世界材料科學前沿,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各類材料的研究與發展,努力推動新材料在產業中的實際應用,為繁榮和發展材料科技事業、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做貢獻。 第四條: 本會地址設在北京豐台區小屯路9號,立高大廈C座4層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五條: 1.開展材料政策、管理和科技等方面的研究 2.開展國內外材料科技領域交流活動 3.組織編著材料科技圖書、會議論文集及其他出版物 4.開展材料領域的科技諮詢服務活動 5.接受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的委託,開展能源政策、規劃、法規和科技項目的研究與評估; 6.組織舉辦材料科技展覽 7.推薦、表彰和獎勵優秀材料科技工作者 8.開展材料科學普及和繼續教育工作 9.維護本會會員的正當權益,舉辦為會員服務的事業和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兩類。個人會員是會員、高級會員、學生會員的統稱。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具有工程師、技師、講師和助理研究員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或具有同等專業技術資格者; (四)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 (五)個人會員應該是在材料科學技術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的人士; (六)在材料科學技術方面有發明創造,或在科研、生產、教學等實踐中有一定成就和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事業管理工作者; (六)單位會員應該是從事材料科學技術領域,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組織。 (七)凡在材料科學技術領域有一定學術地位和影響,對我國友好的外籍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材料科學技術工作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本章程規定的相應會員資格條件,均可成為本會會員。由本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審核、批准,發給相應等級的會員證書。 第七條: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其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 (三)頒發會員證書。 第八條: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享有對本會工作的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3.享有參加本會活動以及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除特定情況外,享有會議註冊費優惠待遇 5.享有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權利。 二、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積極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3.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4.完成本會委託交辦的工作,與本會溝通信息; 5.密切與本會聯繫,及時反映科技工作者對研究會工作的訴求,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6.按時繳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2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條 會員如有觸犯刑律或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下設會長、副會長、理事會,理事會由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組成。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年度工作計劃報告; 3.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 4.審議決定本會的終止事項; 5.審議決定本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當選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半數以上代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四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 理事會的職權如下: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或推薦會長、副會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學會年度計劃; 5.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6.決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制定內部管理制度,領導並監督所屬機構的日常工作; 9.決定表彰和獎勵事宜; 10.決定其他日常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3.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七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5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十九條 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應有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至每2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學會秘書處是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辦事機構;秘書處在理事會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條 研究會秘書處職責 1、執行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 2、向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報告工作; 3、處理日常業務,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分支機構的工作; 4、經理事會授權,審批會員入會和退會,並向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報告; 第二十四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六、處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授權的其它事項。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八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九條 本學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三十條 本學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三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向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五條 第三十六條 本會經政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紀律 第三十八條 本會成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依法辦事、按章辦事。第三十九條 本會成員必須十分珍惜和自覺維護本會信譽,勇於開拓,誠信辦事,熱情待人,樹立良好形象。 第四十條本會成員必須恪盡職守,廉潔奉公,不得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 第九章附則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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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政部公佈第六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 .民政部[引用日期2016-08-04]
- 2. 簡介 .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引用日期2014-06-05]
- 3. 章程 .全國材料新技術發展研究會[引用日期201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