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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戲曲廣播聯盟

鎖定
2009年9月24日晚,“全國戲曲廣播聯盟”的成立儀式在南京舉行。10個聯盟台的代表在禮儀“小格格”的帶領下依次走上舞台,“小格格”在舞台中央展開手中的“聖旨”,上面寫着各位代表所屬的省份名稱,當一面巨大的扇子被拉開,從而宣告了“全國戲曲廣播聯盟”的正式成立。在成立儀式上,宣讀了“全國戲曲廣播聯盟”成立宣言,宣言以“整合媒體資源,創新戲曲傳播”為主旨,立志高舉公益文化的大旗打造中國最具創新力、最具影響力的戲曲傳播協作平台,讓與時俱進的戲曲匯入文化的主流。聯盟的成立對於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繁榮戲曲藝術事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於戲迷票友們來説也是一大福音。
“全國戲曲廣播聯盟”前身是2007年春在南京成立的“江蘇省戲曲廣播聯盟”,2008年上海台和浙江各省市台的加入而發展壯大為“長三角戲曲廣播聯盟”。
中文名
全國戲曲廣播聯盟
成立時間
2009年9月24日晚
成立地點
南京
前    身
江蘇省戲曲廣播聯盟

全國戲曲廣播聯盟首批成員台

全國戲曲廣播聯盟全國戲曲廣播聯盟
全國戲曲廣播聯盟全國戲曲廣播聯盟(13張)
江蘇文藝廣播、北京文藝廣播、上海戲劇曲藝廣播、廣東南方生活廣播、河南戲曲廣播、陝西戲曲廣播、安徽戲曲廣播、河北新聞廣播、湖北楚天新聞廣播、四川文藝廣播等全國10個省和直轄市電台。

全國戲曲廣播聯盟聯盟章程

全國戲曲廣播聯盟章程
(聯盟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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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全國戲曲廣播聯盟(下稱“聯盟”)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政策為準則。
第二條:聯盟的性質:本聯盟由設有戲曲廣播節目的省級廣播電台自願組成,是一個非法人的行業聯盟組織。
第三條:聯盟的宗旨:建立建設全國省級廣播戲曲節目互助合作機制和協作平台,整合資源、促進戲曲廣播的創新與合作,提升廣播媒體對戲曲藝術傳承傳播的水平與能力,提升廣播戲曲節目質量和美譽度,提升廣播戲曲節目在社會和市場上的地位和影響力。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本聯盟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議事決策機構是全國戲曲廣播聯盟理事會。
1、聯盟理事會由聯盟台委派省級台副台長以上的負責人組成,人選由聯盟成員單位自主產生。聯盟台的代表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聯盟每年召開一屆年會,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任命秘書長、執行秘書長、副秘書長。
2、全國戲曲廣播聯盟年會期間舉辦《戲曲傳播創新論壇》。
3、聯盟秘書處為聯盟日常辦事機構,對聯盟理事會負責。秘書處常設在江蘇省廣播電視總枱廣播傳媒中心。
第五條:聯盟理事會職責:
1、制定、修改並通過全國戲曲廣播聯盟章程;
2、監督全國戲曲廣播聯盟章程執行情況;
3、審批聯盟秘書處提交的工作報告;
4、任命全國戲曲廣播聯盟秘書處組成人員。
第六條:聯盟秘書處職能:秘書處負責全國戲曲廣播聯盟各項日常工作,定期與聯盟台進行溝通交流,及時收集成員單位對聯盟相關工作的建議,組織開展聯盟層面的有關活動,撰寫工作報告。
第七條:加盟條件及程序
1、凡開辦有常態戲曲節目、願意履行聯盟台責任義務的省和地市級電台,均可申請加入聯盟;
2、願意加盟的電台向聯盟秘書處提出申請,秘書處提請各理事長台討論決定。
第三章 聯盟成員
第八條:聯盟成員台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1、遵守《全國戲曲廣播聯盟章程》,執行聯盟決議;
2、分享在戲曲傳播推廣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
3、支持和參加聯盟活動;
4、在條件允許下為聯盟成員台提供資源的支援。
第九條:聯盟台的權利
1、共享其他成員台的信息資源和互動需求,獲得節目上的幫助;
2、發起和參與大型社會推廣活動的聯辦合作;
3、參與學術研討和經驗交流。
第十條:成員退出或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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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員自願退出;
2、長期不履行義務或在統一行動中嚴重違規操作的,經聯盟理事會討論決定取消資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或修改有關條款,經聯盟理事會通過,可對章程進行補充或修正。
第十二條:本章程由聯盟成立大會討論通過後生效。本章程解釋權歸聯盟理事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