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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

鎖定
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是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十七部門聯合印發的《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切實發揮專家的諮詢和輔助決策作用,提高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學決策水平,教育部決定組建的諮詢委員會。 [1] 
中文名
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
簡    稱
諮詢委員會

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發展歷程

2023年11月,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成立。 [3] 

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組織體系

在人員組成方面,諮詢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委員組成,每屆任期4年。諮詢委員會的工作由主任委員主持,秘書處設在北京師範大學,負責諮詢委員會日常工作。諮詢委員會實行“一體+片區”組織機制,根據地理區域劃分為華北和東北片區、華東片區、華中和華南片區、西南片區、西北片區,每個片區設組長一人。 [1] 

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主要職責

諮詢委員會在教育部領導下,承擔全國大中小學心理健康工作研究、諮詢、監測、評估、科學普及、引領指導等職責。
(一)開展實踐調查。組織專業力量,開發適合我國大中小學特點的心理健康測評工具庫,建立完善的調研體系和監測機制,跟蹤、監控和預測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態,準確把握我國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
(二)組織科學研究。針對新形勢下大中小學心理健康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開展科學研究,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新規律,促進各地和學校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學生心理健康工作。
(三)引領服務發展。堅持與時俱進,需求引領,整合多方資源,創新發展心理健康服務模式,為大中小學生提供更加專業、便捷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務。
(四)提供決策參考。做好重要決策、頂層設計的前期研究,為政策制訂提供諮詢和決策參考意見,服務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中國風格、符合中國文化心理和中國學生特點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
(五)推動科普宣傳。發揮專業優勢,分類面向學生、家長、教師等羣體進行科普宣傳,為推進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開展相關研究和創新實踐模式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1] 

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有關要求

諮詢委員和秘書處所在單位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積極支持委員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聯繫對接,併為諮詢委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各工作片區要在組長組織帶領下,通過調研、科普宣講、義診等多種適宜方式,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覆蓋所在片區省份的重大活動,對片區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進行一次評估,準確把握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現狀、發展動態、存在問題及工作建議,向所在區域省級教育行政等部門和秘書處作出報告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