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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鎖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組成委員長會議。
依照憲法和全國人大組織法的規定,委員長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1] 
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參加人員
正副委員長、秘書長
現任委員長
趙樂際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法律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規定的內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基本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
(一)決定常務委員會每次會議的會期,擬訂會議議程草案,必要時提出調整會議議程的建議;
(二)對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的議案和質詢案,決定交由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或者提請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
(三)決定是否將議案和決定草案、決議草案提請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對暫不交付表決的,提出下一步處理意見;
(四)通過常務委員會年度工作要點、立法工作計劃、監督工作計劃、代表工作計劃、專項工作規劃和工作規範性文件等;
(五)指導和協調各專門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處理常務委員會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現任領導

委員長
副委員長
秘書長
劉奇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