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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

鎖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在極“左”思潮和羣眾運動的衝擊下,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工作陷於癱瘓。1967年6月,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成立,11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正式成立,取代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人民委員會的職能。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由19名常委、85名委員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4人。
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
地    點
內蒙古自治區
時    間
1967年11月1日
組    成
19名常委、85名委員組成

目錄

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基本信息

1969年2月,經中共中央批准,東部區呼倫貝爾盟、哲里木盟、昭烏達盟分別劃歸黑龍江、吉林、遼寧3省,西部區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分別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和甘肅省。1975年8月,國務院批准,撤銷烏達市和海勃灣市,合併設立烏海市(地級),隸屬內蒙古自治區。
1969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發佈《關於內蒙古實行分區全面軍管的決定》,責成北京軍區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全面軍管。北京軍區組成內蒙古自治區前線指揮所(簡稱“前指”),進駐呼和浩特市,領導軍管,實行對內蒙古自治區的一元化領導。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在“前指”黨的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工作。北京軍區抽人組成“前指”辦事機構。

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發展

在北京軍區內蒙古自治區“前指”的統一指揮下,包頭市、巴彥淖爾盟、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盟、呼和浩特市、伊克昭盟等地區的革命委員會和軍分區(警備區),分別由63軍、65軍、69軍、27軍組成“前指”,實行分區全面軍管。
1972年1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黨政領導機構進行了初步的調整和整頓,恢復了對自治區各項工作的領導,內蒙古自治區的分區軍管結束。
1973年6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黨政機構分開,自治區革命委員會開始行使人民政府職能。
1977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五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選舉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主任1人、副主任14人、委員60人。後又增選革命委員會副主任4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