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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

鎖定
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國家正廳級行政機關。
2017年3月7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正式批覆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更名為內蒙古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員會,並由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 [1] 
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
局    長
魏國楠
副局長
白薇

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自治區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旅遊業管理的具體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培育和完善自治區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自治區旅遊業的辦法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自治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資源和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建設;指導旅遊統計及旅遊行業財會工作。
四、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各類旅遊景點、度假區、涉外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設施的標準和服務標準;按規定審核、審批旅行社資格;評定旅遊涉外星級飯店;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
五、負責對國家關於出國旅遊和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旅遊和邊境旅遊政策的組織實施;代表自治區人民政府簽定有關旅遊協定,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八、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機構設置

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內設機構

旅遊合作處
機關黨委
旅遊促進處
質量管理處
規劃發展處

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事業單位

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旅遊宣傳促進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培訓中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