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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

鎖定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成立於1984年,是依法設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內蒙古自治區律師的自律性組織,依法對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執業機構和執業律師實施行業管理。
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
成立時間
1984年
管理範圍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執業機構和執業律師
組織類型
自律性組織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協會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現有團體會員 368個,個人會員 2658名。協會設黨組、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秘書處。有維權、紀律、宣傳聯絡、女律師、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五個專門委員會和民事、刑事、涉外、金融證券、未成年人保護五個專業委員會。還設有互助金管理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發展歷程

2024年1月,自治區律師協會出台了《專門委員會工作規則》《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第十屆《專門委員會設置及組成人員名單》《專業委員會設置及組成人員名單》四份文件,以標準化引領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 [2]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協會宗旨

團結帶領會員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為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和文明進步而奮鬥。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履行職責

(一)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二)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
(三)制定行業規範和懲戒規則;
(四)組織律師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對律師的執業活動進行考核;
(五)組織管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活動,對實習人員進行考核;
(六)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實施獎勵和懲戒;
(七)受理對律師的投訴或者舉報,調解律師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受理律師的申訴;
(八)舉辦會員福利事業;
(九)組織會員參加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現任領導

第十屆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會長:胡麗妹 [1] 
第十屆內蒙古自治區律師協會監事長:張承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