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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舍人
鎖定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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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舍人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17-10-03]
- 2. 內舍人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17-10-03]
- 3. 《新唐書·志·卷三十七》:“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 進畫;既下,則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緩,三曰違失,四曰忘誤。制 敕既行,有誤則奏改之。大朝會,諸方起居,則受其表狀;大捷、祥瑞,百寮表賀 亦如之。冊命大臣,則使持節讀冊命;將帥有功及大賓客,則勞問。與給事中及御 史三司鞫冤滯。百司奏議考課,皆預裁焉。以久次者一人為閣老,判本省雜事;又 一人知制誥,顓進畫,給食於政事堂;其餘分署制敕。以六員分押尚書六曹,佐宰 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樞密遷授不預。姚崇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為商量狀, 與本狀皆下紫微令,判二狀之是否,然後乃奏。開元初,以它官掌詔敕策命,謂之 “兼知制誥”。肅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書舍人事。兵興,急於權便,政去台閣, 決遣顓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復押六曹之奏。會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議:台閣常務、 州縣奏請,復以舍人平處可否。先是,知制誥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時,選尚書郎為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