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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江市扶貧開發局

鎖定
內江市扶貧開發局是內江市機構改革設置的新部門,為內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2021年6月2日,內江市扶貧開發局改為內江市鄉村振興局 [5] 
中文名
內江市扶貧開發局
隸    屬
內江市人民政府

內江市扶貧開發局發展歷史

2021年6月2日,內江市扶貧開發局改為內江市鄉村振興局。 [5] 

內江市扶貧開發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扶貧開發和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後期扶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開發工作,負責聯絡市外機構或組織在內江定點扶貧與扶貧協作工作,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外資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與實施。
(三)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和移民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基金、物資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審計、績效考評、統計監測等監督工作。
(四)扶持扶貧開發和移民安置的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組織貧困羣眾、移民羣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移民工作人員培訓。
(五)制定全市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計劃,管理和監督全市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實施工作,組織移民安置驗收、後期扶持和監督評估。
(六)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有關涉及移民扶貧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安置、後期扶持政策宣傳工作。
(七)負責三峽外遷移民管理和後續實施工作。
(八)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內江市扶貧開發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政務督辦、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綜合治理、績效考核、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扶貧、移民資金的計劃、核算管理、內部審計、檢查稽查工作,對扶貧、移民資金和項目的審核、評估及對外委託、實施等過程實施監督;負責機關黨務、羣團、婦女、工會及計劃生育等工作。
(二)扶貧開發科
建立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和管理辦法,編制扶貧開發規劃,管理扶貧開發項目庫,承擔全市扶貧計劃、資金和項目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連片扶貧區、水庫淹沒區扶貧開發工作,承擔貧困地區防災減災、災後恢復重建及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工作;指導扶貧工作國際交流合作和項目的實施,承擔市外機構或組織在內江定點扶貧和扶貧協作工作,擬訂定點扶貧、對口幫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行業扶貧,聯繫市級扶貧社會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宣傳培訓。
(三)移民安置扶持科
組織、指導編制移民安置規劃,擬訂市內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細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計劃並組織、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市內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並組織驗收;負責在內江安置的三峽移民的後續工作。負責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全市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審核和後扶資金髮放的監管工作;擬訂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後期扶持規劃,管理後期扶持基金、庫區建設基金和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項目庫,制定後扶項目的年度計劃並指導、監督項目實施;負責移民生產技術和就業技能培訓、產業扶持等工作;開展移民政策宣傳培訓,承擔相關政策複議、應訴和審批事項。
(四)審計稽察科
對局機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損益、所有者權益進行審計監督。承辦局主要負責人以及上級單位內部審計機構交辦的有關事項。負責對本系統在建大中型水利水電移民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和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對扶貧、移民資金開展專項檢查。負責對扶貧、移民工作進行稽察。組織配合、參與國家、省、市審計、稽察等部門對扶貧、移民資金、項目開展的審計、稽察等監督工作和整改工作。負責制定內部審計、稽察等規章制度。
(五)扶貧移民服務中心
負責制定和建立全市扶貧和移民統計數據指標體系。承擔全國建檔立卡信息系統、全省脱貧攻堅“六有” 業務管理子系統信息管理平台的維護管理和相關數據的統計監測。負責全市“四個一批”“10個專項方案”數據管理維護和相關數據的統計監測。負責制定年度統計數據分析報告和扶貧移民項目績效評估。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規劃安置及後期扶持技術服務工作,承擔移民安置環境容量分析、安置方案論證評審、實物指標調查符合、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及報告初審、移民綜合設計(設代)和綜合監理及獨立評估工作考核、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及項目評審、移民安置及後期扶持項目驗收等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市扶貧移民局網站管理維護及運行工作。組織全市扶貧移民幹部培訓、開展涉及扶貧移民方面的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完成市扶貧移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3] 

內江市扶貧開發局所獲榮譽

2021年5月,榮獲全國鄉村振興(扶貧)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4] 
2021年6月4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授予“全國鄉村振興(扶貧)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