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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審機構

鎖定
內審機構是根據《國務院關於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和《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若干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各部門、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大中型企業事業組織和基本建設單位,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審計業務少的部門和小型企業事業組織,可設置專職內部審計人員。 [1] 
中文名
內審機構
釋    義
獨立於會計和其他業務部門的職能部門之一
內審機構是獨立於會計和其他業務部門的職能部門之一。在本部門、本單位及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狀況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業務上受同級國家審計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的指導,並向其報告工作。 [1] 
參考資料
  • 1.    葛家澍.中國財會大辭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