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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旅客

鎖定
兒童旅客是指年齡在2週歲以上(含)12週歲以下(含)的旅客。
中文名
兒童旅客
特    徵
以上稱為兒童旅客
2-4週歲兒童
不得坐於應急出口座位。
規    範
公司自收該兒童起便負有全部責任

兒童旅客特徵

以上稱為兒童旅客

兒童旅客2-4週歲兒童

(a) 應有同艙位的成年旅客陪伴。
(b) 不得坐於應急出口座位。

兒童旅客5-12週歲兒童

7.2.1允許在非換機航班上獨自旅行。
7.2.2允許在非備降或預計非天氣原因改程或直飛目的地的航班上獨自旅行。
7.2.3應由成年人陪伴直至登機為止。
7.2.4兒童旅客不得坐於應急出口座位。
7.2.5無成人陪伴兒童的交接責任

兒童旅客規範

(a) 公司自接收該兒童起便負有全部責任,直至航班抵達目的地機場交航班接機且持有有效證件的成人時止;
(b) 地面工作人員填寫“無人陪伴兒童”(UM)的記錄等文件;
(c) 地面工作人員必須在此無人陪伴兒童外衣上別上統一標誌;
(d) 地面工作人員把兒童送上飛機,向乘務長説明其目的地和接收成人的姓名;
(e) 乘務長保管其資料,直到落地後交給地面工作人員或來接的成人;
(f) 過站時,不允許兒童離開飛機,除非有地面工作人員或乘務員陪同;
(g) 在沒有當班山航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兒童不得下機;
(h) 在乘務組換機組兒童未到達目的地時,下機的乘務長負責將此兒童和有關資料移交給地面工作人員;
(i) 到達目的地機場後,乘務員應將無成人陪伴兒童交給地面工作人員,並要求地面工作人員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j) 由山航737和CRJ機型執行飛行的航班,每一航段最多承運2名無成人陪伴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