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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義務

鎖定
免除義務,是指行政機關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去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的行政行為,免去相對人作為的義務可稱為免除,免去相對人不作為的義務可稱為許可。 [1] 
中文名
免除義務
定    義
行政機關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去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的行政行為
例如,公安機關關於槍支管理的辦法規定,個人、團體、企業、機關都不得私有槍支,但又規定,某些幹部或工作人員經主管機關批准,可以攜帶槍支。行政機關依法免除幹部和工作人員不準攜帶槍支的義務,即為許可行為。又如,外國企業在中國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繳納所得税,但如有一些特定情況經過主管行政機關的批准可免徵所得税,即為免除作為的義務。
參考資料
  • 1.    顧明.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