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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債券
鎖定
- 中文名
- 免税債券
- 定 義
- 經政府特許不繳納所得税的債券
免税債券釋義
指經政府特許不必繳納利息所得税的債券。西方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有價證券的收益必須計入投資者收入總額並繳納所得税。但是為了吸引投資者投資於公共事業或政府認可的某種特殊事業,一些國家的政府作出特殊規定:為發展此類事業而購買的債券給予免繳收入所得税的待遇,許多國家為鼓勵投資者認購國債,規定投資於國債的可以少繳或免繳收入所得税。日本從1968年起實行了“小額國債非課税制度”。我國政府發行的國庫券,重點建設債券等也規定予以免税。
免税債券分類
免税債券有三類:即長期(20年以上)、中期和短期(六個月以下),有時還可以購買由免税債券構成的貨幣市場基金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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