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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税

鎖定
新華網北京2014年7月9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4年7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決定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税,圍繞推進簡政放權,通過相關法律修正案草案和行政法規修改決定。
2022年11月,國家税務總局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11月10日,今年累計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税686.2億元,同比增長101.2%;累計銷售新能源汽車448萬輛,同比增長78.1%。 [2] 
中文名
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税
釋    義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政策
會議強調,發展新能源汽車是中國交通能源戰略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支持新能源汽車這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於實施創新驅動,促進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拉動國內市場需求、培育新的增長點,實現產業發展和環境保護“雙贏”,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公佈車型目錄。讓更多人選擇綠色出行,為可持續發展增添能量。 [1] 
2022年全年,中國累計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税879億元,同比增長92.6%。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