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克盡職責

鎖定
克盡職責是一個折衷的適航義務。即承運人和其他代理人以及僱傭人必須使船舶適航,克盡職責,使船舶本身具有經得起一股海上風浪的衝擊,把貨物安全運抵目的地。 [1] 
中文名
克盡職責
類    別
適航義務
在已克盡職責的條件下發生的貨物滅失和損壞,只要歸因於法定的免責項目範圍之內,承運人可以免於負責,但必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船舶在啓航前和啓航時已經克盡職責進行處理。 [1] 
參考資料
  • 1.    宋國華、吳耀宗等.保險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