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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成就法

鎖定
光明成就法,納若六法之一。其要義在引生明空俱生智。
中文名
光明成就法
外文名
vod-gsal-rnal-vbyor
歸    屬
納若六法
要    義
引生明空俱生智
簡介
光明成就法,藏文vod-gsal-rnal-vbyor。納若六法之一。其要義在引生明空俱生智。光明是自心本性,即明空俱生智,非其他因緣所造成,佛與眾生共具。光明的妙用為能現三有世間輪迴涅槃種種境界,是法界緣起、宇宙緣起之根本。見性、悟心體空是根本,修道見光明是從體起用,有體有用方為悟心圓滿。光明有:本有光明、修道中之光明、睡眠光明、死有光明等。本有光明為因,為母光明,修道中之光明為子光明;母子二光明相會融為一體,成為佛果之光明。心的光明既為本具,故無論修不修道、認識與否,都會顯露出來,只是眾生因業障蔽,所以不能明見。光明成就法就是修見光明之法。要徹見大光明,須用甚深圓滿次第,將業風納入中脈,轉成智風,本性光明才能出現。修光明應抓住四個時機:(1)熟睡,六識已不清明,漸次收入阿賴耶識(識藴);(2)夢境,意識與行藴俱起時(行藴);(3)常時,起能所二執相入意識境,意識明顯之時(想藴);(4)入定,感受往生習時(受藴)。四個時機都是光明出現之時,但要通過要訣,才能抓住。也有分作五個時機的:常時、夢境、往生(臨終)、中有、等引(入定)。光明為萬有之本源,如果不知光明之本為自心本性,則易入歧途,片面耽著於光明境界。正如米拉日巴《道歌》所説:“不證萬法成一味,修觀光明成常見;不證大樂雙運理,修觀空性成斷見。” [1] 
參考資料
  • 1.    任繼愈主編.《佛教大辭典》: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第5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