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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光強度

鎖定
發光強度(Luminous intensity),在光度學中簡稱光強光度。用於表示光源給定方向上單位立體角內光通量的物理量,國際單位為坎德拉,符號:cd,以前又稱燭光、支光。
發光強度的定義考慮人的視覺因素和光學特點,是在人的視覺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容易混淆的是, 在光學中, 光強往往指單位面積的輻射功率, 由於人眼對不同波長光的相對視見率不同,所以不同波長光的輻射功率相等時,其光通量並不相等。
中文名
發光強度
外文名
luminous intensity
簡    稱
光強, 光度
國際單位
candela(cd, 坎德拉)
計    算
基爾霍夫積分定理計算
學    科
光度學

發光強度坎德拉的定義

1948年第9屆國際計量大會決定用一種絕對黑體輻射器作標準,並給予發光強度以現在的命名:candela(cd,坎德拉)。
1967年第13屆國際計量大會定義(現已作廢):“在101,325 Pa的壓強下,處於鉑凝固點温度的黑體的1/600 000平方米表面在垂直方向上的發光強度。”
1979年第16屆國際計量大會通過決議,廢除上述定義,規定新定義為:
“坎德拉是發出540 x 10^12Hz 頻率的光的單色輻射源在給定方向上的發光強度,該方向上的輻射強度為 1/683 W/sr。”

發光強度發光強度的物理表達式

發光體在給定方向上的發光強度是該發光體在該方向的立體角元dΩ內傳輸的光通量dΦ除以該立體角元所得之商,即單位立體角的光通量.其公式為:
單位為坎德拉(cd),光通量單位為流明(lm),立體角單位為sr,故1cd=1 lm/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