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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元豐七年/13134364
元豐七年
鎖定
福建路轉運副使王子京,奏準福建茶葉仍舊施行榷法,建州歲榷300萬斤,南劍州歲榷20萬斤。哲宗繼位(1086年),王子京被以“買臘茶抑民”罪罷職,遂改行通商。
[1]
參考資料
1.
元豐七年(1084年)
..
[引用日期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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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啊的道德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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