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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欽
(西魏第二位皇帝)
鎖定
大統元年(535年),父親元寶炬登基後,冊立為皇太子,迎娶丞相宇文泰女兒,帶兵出屯渭北,鎮守蒲坂。大統十七年(551年),正式即位,沿用大統年號,統治權力受到限制。元欽不甘心做傀儡皇帝,於是罷免宇文泰丞相、大行台官職,並暗中授意尚書元烈謀殺宇文泰。
西魏廢帝三年(554年),計劃泄露,被太師宇文泰毒殺,葬於永陵。
元欽人物生平
元欽早年經歷
大統四年(538年)七月,獨孤信遭到東魏將領侯景、高敖曹等人圍困,獨孤信向朝廷告急,元寶炬和丞相宇文泰一道援救獨孤信,命令尚書左僕射周惠達輔佐太子元欽守衞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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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西魏軍戰敗,當時關中地區留守的兵員很少,前前後後俘虜的東魏士兵都分散在民間,他們一聽説西魏的部隊遭到失敗,紛紛圖謀作亂。李虎等人來到長安,想不出好的對策,便和太尉王盟、僕射周惠達等人侍奉太子元欽出城,到渭北地區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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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八年(542年),東魏丞相高歡帶兵攻打西魏,宇文泰命令王思政守衞玉壁,以便切斷高歡的退路。十月,高歡指揮部隊包圍玉壁,恰逢大雪,東魏士兵飢寒交迫,死亡眾多,於是東魏的部隊解圍撤退。元寶炬派太子元欽鎮守蒲坂。
元欽繼位為帝
元欽被廢鴆殺
西魏之世,大權皆掌於宇文泰之手,元氏皇權名存實亡,不少元氏宗親對此憂憤不已。
西魏廢帝三年(554年)正月,元欽對於元烈之死憤憤不平,密謀誅殺宇文泰,奪回大權,臨淮王元育、廣平王元贊等人垂涕切諫,元欽不聽。當時宇文泰諸婿清河公李基(李遠次子)、義城公李暉(李弼次子)、常山公於翼(於謹次子)分掌禁軍,因此事情泄露,宇文泰將元欽廢黜,幽禁在雍州。改立元欽四弟齊王元廓為帝,是為西魏恭帝。同年四月,宇文泰鴆殺元欽,皇后宇文氏亦以忠於魏室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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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欽史書記載
元欽為政舉措
元欽政治
西魏元欽時期,繼續沿東漢末年的州郡縣制。當時因北方戰亂,大批北人舉族南徙長江中下游定居避亂,其聚居區仍沿用北方原西魏官員籍的州郡縣舊名,於是各地出現大量僑州、僑郡、僑縣,造成地方政治制度混亂。
西魏元欽時期,對軍隊進行統一指揮和訓練,有利於中央政權的加強。繼續推行均田制。根據敦煌文書《西魏大統十三年計帳》可知,均田制下的授受雖已實行,但授田不足額卻是普遍的現象。當時最普遍的一種力役為“六丁兵”,即每個丁男在六個月內為政府服役一個月,一年內要服役兩個月。權臣宇文泰對這些統治經驗非常重視,頒行為“六條詔書”,作為施政綱領。並專門組織中下級官吏學習,規定不通曉這六條及計帳的人,不能當官。十六年,又正式建立由八柱國分掌禁旅的府兵制。府兵共有兵力約五萬,除宇文泰和宗室元欣外,分別由六個柱國大將軍統領。
元欽軍事
大統十七年(552),侯景敗亡,梁武帝第七子蕭繹在江陵(今湖北江陵縣)稱帝,是為梁元帝。蕭繹在侯景未平前,曾稱臣於西魏,與西魏訂立盟約;西魏以竟陵(今湖北潛江西南),梁以安陸(今湖北安陸)為界,請同附庸,並送質子。既稱帝后便不再稱臣,宇文泰派使臣宇文仁恕到江陵聘問,梁元帝向宇文仁恕表示,梁已統一,西魏應將所佔梁、益、襄陽等地歸還梁朝。
宇文仁恕還告宇文泰後,宇文泰認為既已取得梁、益,就應進一步規取江漢,恰巧此時蕭繹侄蕭詧入朝西魏,請求出兵擊繹。於是西魏恭帝元年(554)九月,宇文泰命於謹、宇文護等率步騎五萬進攻江陵。十一月,城破,梁元帝被處死,魏軍挑選江陵百姓男女十餘萬口,驅歸關中,只把一座空城留給蕭詧,同時又將原來梁朝控制的雍州諸郡收歸西魏作郡縣,這樣,西魏的疆域擴展到了今四川、湖北一帶。
元欽經濟
西魏廢帝在位時期,手工業得到一定的發展,“冬官”之下,設有工部、匠師、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織等大小50多個部門,較之北魏,分工更為詳盡。一些官手工場,規模巨大,如夏陽諸山的鐵冶,營造軍器,擁有工匠8000人;一些工藝品,也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西魏文帝時造的“仙人”、“水芝”二欹器,精巧絕倫,令人歎為觀止。此外,北周的鹽業十分興盛,有海鹽、池鹽、井鹽,還有製成虎形,以供祭祀和接待賓客之用的“形鹽”和作藥用的“飴鹽”。政府壟斷鹽業,凡百姓取用,都要徵税。
西魏帝元欽時期,由於戰爭較頻繁,對整個社會生產影響較大,修宮室、築長城等土木工程,給人民帶來的徭役還是相當深重;官吏聚斂、貪污之事也時有發生;周武帝滅齊後,有窮兵黷武的苗頭出現。然而,無論如何,從大的方面看,西魏北周緊緊抓住了長期以來影響中國北方地區經濟發展的關鍵,即豪強、僧侶地方隱佔土地、户口,與國家爭奪勞動力;編户的逃亡失散和奴婢雜户的存在這三大問題。
西魏帝元欽時期的均田制,參照了北魏制度,也有一些創新。其主要內容有:有室(已婚丁男)者授田120畝,未婚丁男授田100畝;租調量為有室者每年納租5斛,絹10匹,綿8兩,未婚者納半數;凡民18至64歲皆納賦,每年具體所徵又視年成而定:畝收4釜(fǔ,音斧,容器。一釜合6.4鬥,一説合10鬥)為上年,全賦;畝收3釜為中年,半賦;畝收2釜為下年,徵1/10;官吏俸祿的發放比例,與徵賦額相同。百姓服役年齡為18歲至59歲,豐年服役1月,中年20天,下年10天;凡徵發徭役,家出1人,不得超過。此外,對各種情況下的免賦、免役,也作了具體規定。
元欽軼事典故
元欽人際關係
元欽先輩
曾祖父:孝文帝元宏;
曾祖母:袁貴人;
祖父:元愉,臨洮王,追封文景皇帝;
祖母:楊奧妃,臨洮王妃,追封文景皇后;
元欽兄弟姐妹
- 弟弟
二弟:晉王元謹;
三弟:武都王元戊,元欽同母弟;
四弟:恭帝元廓;
五弟:梁王元儉;
六弟:趙王元寧;
七弟:燕王元儒;
八弟:吳王元公;
九弟:宜都王元式;
- 姐妹
安樂公主,嫁咸陽公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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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寧公主,第三女,嫁於儀。
[18]
義陽公主,嫁鉅鹿公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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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嫁宇文泰次子武邑公宇文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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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欽妻子
宇文皇后,太師宇文泰長女。
元欽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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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廢帝諱欽,文皇帝之長子也。母曰乙皇后。
- 2.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大統元年正月乙卯,立為皇太子。
- 3. 《三國典略》:周太祖大饗羣臣,史宮柳虯執簡書告於廟曰:"廢帝,文皇帝之嗣子。年七歲,文皇帝託於安定公……”
- 4.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八》:東魏侯景、高敖曹等圍魏獨孤信於金墉,太師歡帥大軍繼之;景悉燒洛陽內外官寺民居,存者什二三。魏主將如洛陽拜園陵,會信等告急,遂與丞相泰俱東,命尚書左僕射周惠達輔太子欽守長安,開府儀同三司李弼、車騎大將軍達奚武帥千騎為前驅。
- 5.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八》:魏之東伐也,關中留守兵少,前後所虜東魏士卒散在民間,聞魏兵敗,謀作亂。李虎等至長安,計無所出,與太尉王盟、僕射周惠達等奉太子欽出屯渭北。
- 6.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八》:東魏丞相歡擊魏,入自汾、絳,連營四十里,丞相泰使王思政守玉壁以斷其道。歡以書招思政曰:“若降,當授以幷州。”思政復書曰:“可朱渾道元降,何以不得?”冬,十月,己亥,歡圍玉壁,凡九日,遇大雪,士卒飢凍,多死者,遂解圍去。魏遣太子欽鎮蒲坂。
- 7.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十七年春三月庚戌,帝崩於乾安殿,時年四十五。
- 8.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四》:庚戌,魏文帝殂,太子欽立。
- 9. 《北史·卷十三·列傳第一》:冬十一月,安定公宇文泰殺尚書元烈。
- 10. 《北史·卷十三·列傳第一》:三年春正月,安定公宇文泰廢帝而立齊王廓。帝自元烈之誅,有怨言。淮安王育、廣平王贊等並垂泣諫,帝不聽,故及於辱。
- 11. 西魏廢帝元欽 .西魏廢帝[引用日期2014-03-23]
- 12.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3-23]
- 13.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3-23]
- 14.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3-23]
- 15. 《北史·卷十三·列傳第一》:廢帝皇后宇文氏,周文帝女也。………廢帝之為太子,納為妃。及即位,立為皇后。志操明秀,帝深重之,專寵後宮,不置嬪御。
- 16. 《周書·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三》:“尉遲迥………尚魏文帝女金明公主,拜駙馬都尉,封西都侯。”
- 17. 《西魏書·卷十二·諸王列傳第二》:“安樂公主,文帝女,下嫁咸陽郡公王弼。
- 18. 《大隋使持節大將軍趙州諸軍事趙州刺史安平郡開國諡曰平公並夫人廣寧公主元氏合葬墓誌銘》:魏文皇帝見而奇之,遂尚以廣寧公主。主即帝第三女也。
- 19. 《周書·卷九·列傳第一》:“孝閔帝元皇后,名胡摩,魏文帝第五女。初封晉安公主。”
- 20. 《西魏書·卷十二·諸王列傳第二》:“義陽公主,文帝女,下嫁鉅鹿郡公竇照。”
- 21. 《西魏書·卷十二·諸王列傳第二》:“公主,文帝女,下嫁武邑公宇文震。”
- 22. 《西魏書·卷十二·諸王列傳第二》:“公主,文帝女,下嫁白土縣公辛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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