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1271年—1368年
[1]
),是中國歷史上的朝代。鐵木真於1206年建國;1271年忽必烈定國號為元,1279年滅南宋。
[92]
是首次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傳五世十一帝。自1206年鐵木真建國始為162年;自忽必烈改國號為大元起為98年;自滅南宋起統一時間為89年。
[2]
1206年,鐵木真統一蒙古各部,建立大蒙古國。先後攻滅西遼、西夏、金朝、大理等政權,招降吐蕃諸部。蒙哥去世後引發了阿里不哥與忽必烈的汗位之爭,促使大蒙古國分裂。1260年,忽必烈在開平府稱汗,建元“中統”,上都成為新的都城。
[83]
1271年,忽必烈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改國號為“大元”,次年定都大都。1279年,滅亡南宋流亡政權,結束了自唐末以來長期的分裂割據局面。
[2]
[87]
元朝中期,皇位繼承紊亂、政變頻繁,而且漢化遲滯,發展不前。元朝後期,政治腐敗,權臣干政,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日益加劇,導致元末農民起義。
[3]
1368年,明朝攻佔大都和上都,元廷退守漠北,史稱“北元”,成為與明朝對峙的政權。北元一直持續到1635年,為後金所滅。
- 中文名
- 元朝
- 外文名
- Yuan dynasty
- 別 名
- 大蒙古國、大元大蒙古國、大朝、大朝蒙古國
- 時間範圍
- 1271年12月18日 至 1368年9月14日
- 都 城
- 大都(今北京)、上都(今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 [83]
- 帝 王
- 忽必烈、鐵穆耳、海山、愛育黎拔力八達、碩德八剌等
- 語 種
- 蒙古語(八思巴文)、漢語等
- 貨 幣
- 交鈔(為主)、圓形方孔錢
- 人口數量
- 九千萬左右(1341年)
- 主要民族
- 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等
- 開創者
- 忽必烈
- 主要城市
- 上都、遼陽、臨安、汴梁、哈拉和林、奉元等
- 疆域面積
- 1372萬平方公里(1330年)
- 中樞機構
- 中書省
- 地方制度
- 行中書省制度
- 軍事機構
- 樞密院
元朝國號
編輯元朝前身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
[5]
南宋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十九載:“蒙人既侵金國,乃自號大蒙古國。”元初漢文史科中尚有“大朝蒙古國”、“蒙古大朝國”(或僅稱“大朝國”)等名,都是同一蒙文國號的不同漢譯。
[6]
此外,元代碑刻中還有如:至元四年 (1338年) 《達魯花赤竹温台碑》的 "Dai OnkemeküyekeMongγolulus"(被稱為大元的大蒙古兀魯思)
[93]
、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追封西寧王忻都碑》的 "Dai OnyekeMongγolulus" (大元大蒙古兀魯思)
[94]
等稱呼。
元世祖忽必烈鑑於本朝“輿圖之廣,歷古所無”,像漢唐那樣以初起之地或始封之邑為名,都不足以顯示其盛大,於是在1271年發佈《建國號詔》,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以“大元”為國號。
[2]
元朝官方編纂的《經世大典》解釋:“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盡之,而謂之元者,大之至也。”
[7]
元代漢人儒士把 “元”釋為 “仁”,並以此推論仁德為本朝 “得天下之本”。現代學者主要有三種理解:一是認為 “元”字本意為 “始” ,進而引申為“宇宙之始”、“原始的力”等;二是根據元代官修政書 《經世大典·帝號總序》中 “元者大之至也”一句,認為 “大元”是國號頒定前華北漢人慣用的 “大朝”的 “文義化”,是對漢文經典的附會;三是從蒙古文化中尋找依據,認為它是蒙古長生天信仰、崇尚黑色等的反映。
[95]
元朝建號以後,大蒙古國之名在漢文文書中不再使用,但並沒有廢除,蒙文文書中仍用此號,通常是與漢名國號並稱,羅馬字轉寫為Dai’on yeke Mongghol ulus(大元大蒙古國),或Dai’on Kemeku Yeke Mongghol Ulus(稱為大元的大蒙古國)。
[8]
1368年元廷退居漠北,所以稱呼元廷的殘餘勢力為北元。
[2]
元朝歷史
編輯元朝蒙古統一
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鮮卑、契丹族屬同一語系的室韋各部落。隋唐時,他們分佈在契丹之北、韃靼之西、突厥之東(洮兒河以北,東起嫩江,西至呼倫貝爾)的廣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統治,突厥人多稱之為達怛(韃靼)。唐朝貞觀年間,突厥勢衰,後室韋人臣服於唐
[9]
。繼突厥而起的回鶻政權崩潰後,室韋—達怛人大批進入大漠南北。
大約在9至11世紀,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韋,從望建河下游之東逐漸西遷,到了斡難河、克魯倫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帶,分成尼魯温蒙古 和迭兒列斤蒙古 兩大支,合稱為合木黑蒙古 ,其中包括許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當時在蒙古高原活動的,還有蔑兒乞、塔塔兒、克烈、乃蠻、斡亦剌等部。所有這些氏族部落,先後都受到遼和金的統治
[5]
。
蒙古部落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到12世紀時,大部分從事狩獵遊牧,只有少數部落經營農業。不過這時,他們通過同中原的貿易獲得了大量鐵器,從而推動了生產的發展,階級的分化更加明顯。為了掠奪更多的財富,各個部落的奴隸主互相展開戰爭。
[10]
蒙古高原地區的眾多蒙古部落原為金朝的臣屬。隨着金的衰落, 蒙古部落也開始壯大起來,逐漸脱離金政權的統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諸部領袖鐵木真通過戰爭統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鐵木真被各部落推舉為“成吉思汗”,建立政權於漠北,蒙古帝國成立,國號大蒙古國。從此,蒙古草原結束了長期混戰的局面
[5]
。
[11]
元朝擴張分裂
大蒙古國成立後,不斷髮動對外戰爭擴張其疆域。1218年,蒙古滅西遼。1219年,成吉思汗西征中亞花剌子模,
[12]
一直進攻到東歐的伏爾加河流域,於1225年東歸。1227年,滅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對西夏的遠征中去世。
[13]
成吉思汗去世後,第三子窩闊台繼位。1234年,蒙古聯合南宋徹底滅金。1241年,西征的蒙古軍隊一度逼近東歐腹地。1246年,招降吐蕃。1253年,忽必烈遠征西南,滅大理。
蒙古軍隊在對外戰爭中,將大量敢於反抗的地區的人口,在破城之後進行屠殺和奴役。眾多民族受到了殘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壓迫,難以計數的人口和財產在戰火和隨後的瘟疫、饑荒及自然災害中損失,對戰火塗炭地區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時期。
[14-15]
1260年農曆三月,忽必烈在漢人地主階級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即位稱帝;四月,忽必烈設立中書省,總管國家政務;
[16]
五月,忽必烈頒佈《即位詔》法令,並建元中統。
[17]
阿里不哥亦稱汗,並與忽必烈隨即展開了四年的汗位(帝位)戰爭。
[5]
1264年阿里不哥戰敗,忽必烈奪得蒙古汗國的最高統治權。
忽必烈推行的“行漢法”主張,明顯違背了蒙古傳統,造成許多蒙古貴族的不滿,拒絕歸附忽必烈汗國,結果導致其他幾個蒙古汗國紛紛敵對。這場內戰讓四大汗國先後脱離獨立,直到元成宗時期才承認元朝為宗主國。
[5]
元朝建立大元
1271年,忽必烈公佈《建國號詔》,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
[18]
,正式建國號大元
[19]
。一年後,在劉秉忠規劃下,元帝國建都於金國中原的大都。北方政局穩定後,忽必烈決定採用南宋降將劉整建議,先拔襄陽,浮漢水入長江,進取南宋。1268年,命阿術、劉整督師,圍困隔漢水相望的襄、樊重鎮,襄樊軍民拒守孤城達六年。1272年初,元軍攻下樊城,襄陽守帥呂文煥出降(見襄樊之戰)。
[20]
次年六月,忽必烈命伯顏督諸軍,分兩路大舉南進。左軍由合答節度,以劉整為前鋒,由淮西出師。伯顏本人與阿術領右軍主力,九月,自襄陽出發,沿漢水入長江;同時,命董文炳自淮西正陽南逼安慶,以為呼應。十二月,元水師入長江,克宋江防要塞陽邏堡。宋漢鄂舟師統帥夏貴遁,漢陽、鄂州宋軍降。伯顏分兵留阿里海牙經略荊湖,自領水陸大軍順流而東,以呂文煥為前鋒。宋沿江諸帥多為呂氏舊部,皆不戰而降。
1274年二月,賈似道被迫督諸路精兵,抵禦元軍。這時,他仍企圖奉幣稱臣議和,被伯顏拒絕,只好在池州下游丁家洲勉強與元軍會戰。因宋軍內部不和,一觸即潰。同年秋,伯顏從建康(江蘇南京)、鎮江一線分兵三道趨宋都臨安(浙江杭州)。1276年正月,宋幼帝趙㬎上表降元。
[20]
元朝統一海內
1279年,金朝降將張弘範指揮元軍在崖山海戰消滅了南宋最後的抵抗勢力,陸秀夫揹着8歲的幼帝趙昺投海殉國,南宋滅亡。
[5]
元朝的統一,結束了自唐末藩鎮割據以來中國的南北對峙、各民族政權長期並存的分裂和戰亂局面,推動了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20]
蒙古滅南宋後,統治階層出現了以許衡為首的儒臣派與以阿合馬為首的理財派官員之爭。由於蒙古需要大量財寶賞賜予各封王,加上開支繁重,所以財政日漸緊張。以儒臣派官員認為元朝應該節省經費、減免税收。反之以色目人為主的理財派官員認為,南人藏有大量財物,應沒收以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於是這個問題在朝中沒有停止。
忽必烈信任色目官員阿合馬,設立尚書省解決財政問題。而儒臣則以受漢化更深的太子真金為核心形成一派,與阿合馬抗衡。結果阿合馬被刺殺,而真金也於其後得病而死。忽必烈仍然先後任用漢人盧世榮、畏兀兒桑哥等理財派官員以之來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
[5]
[21]
。
元朝四向遠征
元朝滅宋後,忽必烈對鄰近諸國發動了一系列戰爭,如安南、占城、爪哇和日本等。1274年,元軍侵日本遭遇颶風,日本稱“文永之役”,但元軍無功而還。1281年,元朝又分兩路進攻日本,由忻都率蒙古軍、漢軍、高麗軍從高麗東渡對馬海峽,范文虎率新附軍從慶元(浙江寧波)浮海北進,史稱“弘安之役”。元軍在日本鷹島遇颶風,戰船多壞,將卒溺死者眾,又遭日軍掩殺,幾乎全軍覆沒。
[11]
但兩次元日戰爭動搖了日本鎌倉幕府的統治。
1282年,元世祖忽必烈遣唆都從廣州渡海攻占城(今越南南部),連戰逾年。1284年至1285年,鎮南王孛兒只斤·脱歡(忽必烈子)發兵侵安南(越南北部),命唆都從占城北上助戰,南北夾攻。安南王撤離都城,其主力走匿山林,避免與元軍決戰;待元軍疲憊,又出而攻擾。五月,脱歡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被迫退師。唆都戰死。
1283年與1285年,元軍兩次從雲南出侵緬甸蒲甘王朝;1287年,元軍進至蒲甘,迫緬國定歲貢方物後退回。同年,元朝再侵安南,次年以糧盡師老北還。1292年十二月,史弼、亦黑迷失、高興從泉州起航出侵爪哇(印尼爪哇島)。爪哇統治者降元,並請元軍助討其敵國葛郎,打敗葛郎王以後復舉兵拒元,元軍力竭退師
[5]
。
從攻南宋以來,連年戰爭,加以宮廷廩祿、宗藩歲賜,都需要鉅額經費來支持。忽必烈急於解決國用不足的問題,因而日益信用以“理財助國”邀寵的大臣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等人主持國政。1270年至1272年、1287年至1291年間,兩次設尚書省綜理財用。尚書省的理財政策主要包括:增加税收、興鐵冶、鑄農器官賣、“括勘”(追還被私人、寺院奪佔的南宋公田,起徵田賦)、“理算”(追徵各地歷年積欠的錢糧)、變更鈔法等,使國家的收入顯著增加。但由於吏治腐敗,專注搜刮,流於橫徵暴斂,成為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為了對外戰爭,打造東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區徭役徵發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剝削與壓迫,紛紛起義。
元朝帝統轉系
主詞條:大都政變
元成宗在位期間基本維持守成局面,但濫增賞賜,入不敷出,國庫資財匱乏,鈔幣貶值。曾發兵征討八百媳婦(今泰國西北部),引起雲貴地區動亂。晚年患病,委任皇后卜魯罕和色目大臣,朝政日漸衰敗。元成宗執政末年還成功與長期敵對的窩闊台汗國議和,結束了西北的動亂局面
[5]
。
1307年,元成宗去世後,前太子真金之孫海山即位於元上都,是為元武宗。並立其弟愛育黎拔力八達為皇太子,約定兄終弟及,同時又約定愛育黎拔力八達死後,帝位復歸武宗之子和世㻋
[22]
。元武宗為了擺脱財政危機,下令重新設立尚書省,並印發至大銀鈔,結果導致至元鈔大為貶值。1309年,元廷與察合台汗國瓜分了窩闊台汗國,窩闊台汗國從此滅亡。
元朝漢化運動
1311年,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即位後,生母興聖皇太后的重臣鐵木迭兒為右丞相。元仁宗取消了元武宗的經濟措施,並立其子碩德八剌為皇太子,違背與元武宗相約先立和世㻋繼位,再傳位碩德八剌等之約。封元武宗長子和世㻋為周王,將周王和世㻋徙居雲南,但和世剌途中起兵前往西北遊牧,元仁宗又將和世剌之弟圖帖睦爾放逐至南方
[5]
。1314年,提倡漢化的元仁宗恢復科舉取士,史稱“延祐復科”。
1320年,元仁宗去世,碩德八剌即位,是為元英宗。元英宗繼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國政策,加強中央集權和官僚體制,並於1323年下令編成並頒佈元帝國正式法典——《大元通制》,共2539條。他還下令清除朝廷中鐵木迭兒的勢力,但隨着清理的擴大,再加上朝廷中的蒙古保守勢力對元英宗以儒治國的施政不滿,導致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在1323年夏天趁格堅汗去上都避暑之機,在上都以南15公里一個名叫南坡的地方,刺殺了元英宗及宰相拜住等人,史稱南坡之變。
元朝內亂頻發
1328年,泰定帝去世。丞相倒剌沙在上都奉泰定帝之子阿速吉八為帝,是為天順帝。而與此同時,元武宗的舊部重臣燕鐵木兒與河南行省丞相伯顏則分別秘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時迎接周王和世㻋與其弟圖帖睦爾。結果,圖帖睦爾先至大都,在1328年自立為帝,是為元文宗。而和世㻋抵達和林後,也宣佈即位,是為元明宗。元文宗表面上表示願意退位,奉兄為帝,兩人遂相會於上都之南,元文宗毒死元明宗後稱帝。
[22]
元文宗重祚以後,大興文治。1329年二月,元文宗設立了奎章閣學士院,掌進講經史之書,考察歷代治亂。又令所有勳貴大臣的子孫都要到奎章閣學習。奎章閣下設藝文監,專門負責將儒家典籍譯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年下令編纂《元經世大典》,兩年後修成,為元代一部重要的記述典章制度的鉅著。但元文宗在位期間,丞相燕帖木兒自恃有功,玩弄朝廷,導致大元朝政更加腐敗
[5]
。
元文宗於1332年去世後,為洗刷他毒死哥哥(元明宗)的罪行,遺詔立年僅七歲的和西拉古圖土次子懿璘質班為帝,是為元寧宗。但元寧宗僅在位不到兩個月即去世,不久後燕帖木兒也去世。元明宗的長子妥懽帖睦爾被札牙篤汗皇后卜答失裏從靜江(廣西桂林)召回並立為帝,是為元惠宗。
[23]
元惠宗在位之初,右丞相伯顏的勢力很大,把持着朝政,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裏。隨着時間的推移,元惠宗與伯顏的矛盾日益尖鋭,後來在伯顏之侄脱脱的幫助下,元惠宗終於成功地廢黜了伯顏,並控制了政局。
[23]
元朝起義風雲
元朝時期,蒙古統治者變本加厲向漢人收取各種名目繁雜的賦税,民族壓迫十分嚴重,漢人被掠奪更為常見。將各民族分為不同等級,殘酷剝削漢族羣眾,人民揭竿而起,在1325年就發生了河南趙醜廝、郭菩薩領導的起義。
次年,元惠宗派賈魯治黃河,欲歸故道,動用民夫十五萬,士兵二萬。而官吏乘機敲詐勒索,造成不滿。白蓮教首領韓山童、劉福通等人決定在5月率教眾發動起事,但事泄,韓山童被捕殺,於是劉福通帶韓山童之子韓林兒殺出重圍,指韓山童為宋徽宗八世孫,打出“復宋”旗號,以紅巾為標誌,其後郭子興等人也紛紛加入。彭和尚亦在湖北扶助徐壽輝起義。至此揭開了大元滅亡的序幕。蒙古政府則派兵鎮壓各地紅巾軍,由丞相脱脱親自督戰攻徐州起義軍芝麻李部,一度取得了很大的勝利。
1354年,脱脱率軍圍攻高郵起義軍張士誠部,被朝中彈劾,功虧一簣。1356年到1359年,朱元璋繼承了病逝的郭子興的地位,並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攻佔了江南的半壁江山。與此同時,在北方察罕帖木兒(李察罕)和李思齊等元軍將領則開始對北方紅巾軍展開反攻。
元朝北元興亡
朱元璋在擊敗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等其它南方起義軍和南方大元勢力後,於1367年開始北伐,在大將徐達、常遇春等的協助下,於1368年八月攻克通州,元惠宗於七月二十八日,倉惶北逃,徐達率軍攻陷元朝的首都元大都(北京),元作為一個全國性質的統治結束。元惠宗北遁,朱元璋認為他順天明命,給他上諡號為“順帝”。
元惠宗退至上都,隔年又至應昌。他繼續使用“大元”國號,史稱北元。當時北方除了元惠宗據有漠南漠北,關中還有元將擴廓帖木兒(王保保)駐守甘肅定西,此外元廷還領有東北地區與雲南地區。朱元璋為了佔領北方,採取兵分二路,各個擊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戰敗後於1370年在應昌去世,元昭宗即位後北逃至漠北和林。明將馮勝奪取了甘肅地區。然而元將擴廓帖木兒仍然在漠北多次與明將徐達等人作戰。明太祖曾多次寫信招降,但擴廓帖木兒從不理會,被朱元璋稱為“當世奇男子”。1378年四月,元昭宗去世,繼位的元天元帝繼續和明朝對抗,屢次侵犯明境。
[24]
至於北元領有的東北地區與雲南地區方面:1371年,元朝遼陽行省平章劉益降明,明朝佔領遼寧南部。然而其餘東北地區仍由元朝太尉納哈出控制,納哈出屯兵二十萬於金山(今遼寧省昌圖金山堡以北遼河南岸一帶),與明軍對峙了十幾年,多次拒絕明朝的招撫。1387年馮勝、傅友德、藍玉等人發動第五次北伐,目標是攻佔納哈出的金山。經過多次戰爭,1387年10月,納哈出投降藍玉,明朝佔領東北地區。鎮守雲南的元朝梁王把匝剌瓦爾密,在元廷退回草原後仍然繼續忠效之。1371年明太祖派湯和等人領兵平定據有四川的明玉珍,並且勸降梁王未果。1381年12月,明軍攻入雲南,1382年梁王逃離昆明並自殺,隨後明軍攻克大理,明軍平定雲南地區。
[24]
朱元璋為了徹底掃除北元勢力,於1388年5月命藍玉率領明軍十五萬發動第六次北伐。明軍橫跨戈壁至捕魚兒海(蒙古國貝爾湖)擊潰元軍,俘虜八萬餘人,元天元帝和他的長子天保奴逃走,但是幼子地保奴被明軍擒住,至此北元國勢大衰。1388年元天元帝及長子天保奴被阿里不哥後裔也速迭兒殺害,北元不再使用年號及大元國號。
[25]
1402年北元發生內亂,坤帖木兒被殺,原脱古思帖木兒舊部阿魯台等人乘機與擁立窩闊台庶子合丹後裔鬼力赤為大汗,
[96]
《明史》稱其改國號為蒙古(但《黃金史》《黃史》《阿拉坦汗傳》《蒙古源流》等蒙古史籍沒有蒙古大汗去國號的記錄
[91]
),明朝稱為韃靼。
[24]
元朝疆域
編輯元朝領土範圍
元朝的前身為大蒙古國,1206年成吉思汗鐵木真建國時領有大漠南北與林木中地區(即尼布楚地區),經由歷代蒙古諸汗的經營及三次西征後,疆域東起日本海、東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地區,北跨西伯利亞,南臨波斯灣。成吉思汗時期分封東道諸王與西道諸王,東道諸王是鐵木真之弟,大多分封於塞北東部與東北地區,從屬性較強;西道諸王則是鐵木真之子,其中分封長子朮赤於鹹海、裏海、巴爾喀什湖以北的欽察草原,後由拔都建立欽察汗國;封次子察合台於錫爾河以北的西遼舊地,史稱察合台汗國;三子窩闊台分封於乃蠻舊地,後由海都建立窩闊台汗國;塞北、漢地、東北、青藏及新疆東部則由幼子拖雷獲得,後由元朝直轄。
[27]
1279年,元世祖攻滅南宋一統中國。漢地、漠南、漠北、東北(包括外東北和庫頁島)、新疆東部(元初據有塔里木盆地西抵葱嶺)、青藏高原、澎湖羣島、濟州島及南海諸島皆在元朝統治範圍內。
[28]
自滅南宋後雖然多次對日本、緬甸、安南、爪哇等國有所衝突,然而疆域大體趨於穩定。1310年元武宗時期,元朝與察合台汗國瓜分窩闊台汗國,元朝取得窩闊台汗國的漠西領土。
元朝行政區劃
主詞條:元朝行政區劃
元朝時期,全國劃分為由中書省所直轄的京畿地區(即河北、山東、山西及漠南部分地區),由宣政院(初名總制院)所管轄的吐蕃地區,以及十個行中書省,分別為嶺北行省、遼陽行省、甘肅行省、陝西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湖廣行省、四川行省、雲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
[27]
[29]
元朝藩屬國
元朝的藩屬國有高麗、緬甸、安南、占城及四大汗國。其中有兩個直屬的藩屬國,即高麗王朝與緬甸蒲甘王朝,分置特別行政區徵東行省與緬中行省。西北方面,1268年窩闊台汗國的海都意圖奪回汗位而聯合欽察汗國與察合台汗國反元,史稱海都之亂。直到1304年元成宗時期,元廷與這三大汗國達成和議,並與伊利汗國一同承認元朝的宗主地位,成為元朝的藩屬國,而且元成宗並賜伊利汗國君主刻有“真命皇帝和順萬夷之寶”等漢文印璽,實質上也承認其獨立性。到1310年元武宗時期,元朝和察合台汗國聯合攻滅窩闊台汗國。元文宗年間編纂《經世大典》時,將欽察汗國、察合台汗國、伊利汗國列為元朝的藩屬國。
[27]
元朝政治
編輯元朝行政機構
中央最高機構為中書省。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領六部,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宰相職權。中書省長官中書令以下,設右、左丞相為實任的宰相。下設平章政事、右左丞、參知政事為副相。中書省下設吏、户、禮、工、刑、兵六部,設尚書、侍郎分理政務。
[30]
由於尚書省時置時廢,門下省不復置,故中書省地位較前代尤為重要。中書令通常由皇太子擔任。
[31]
中書省除為決策機構外,還負責直接管轄首都大都附近的腹裏地區。尚書省,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不過時置時廢。
元朝監察機構
御史台,是元朝最高監察機關。秩從一品。大夫二員,從一品;中丞二員,正二品;侍御史二員,從二品;治書侍御史二員,正三品,掌糾察百官善惡、政治得失。
[32]
御史台下設有殿中司、察院以及內八道肅政廉訪司。其中,殿中司負責掌握京城官員的上朝和請假情況;察院下設二十四名監察御史,負責監察官民;內八道肅政廉訪司負責對腹裏(今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山西一帶)、遼東和兩淮地區進行分區監察,共有八個。
[33]
元朝地方制度
- 行省制度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機構,併為一級政區名稱。簡稱行省,或只稱省。元置中書省總理全國政務,也稱都省;因大元幅員遼闊,除腹裏地區直隸於中書省、西藏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外,又於諸路重要都會設立十個行中書省,以分管各地區。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設立尚書省主管政務期間,行中書省也相應改稱行尚書省。元人稱其製為:“都省握天下之機,十省分天下之治。”
[34]
1260年,遵用漢法,立中書省總領全國政務,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參知政事等宰執官。其後,相繼於各大地區建立行中書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書省宰執官出領各行省,稱行某處中書省事。以後此類行省實際上已成為常設的地方行政機構。1286年銓定省、台、院、部官,罷各行省所設丞相,只置平章政事為最高長官,以與都省相區別。後來,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許設丞相。1320年,元仁宗復罷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為平章政事。泰定帝(1324-1328)以後,某些行省又設丞相,視需要及任職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兩員(從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兩員(從二品),其品秩與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為一,置郎中、員外郎、都事,品秩皆低於都省。元末,有些行省還增置“添設”平章、右丞、左丞、參政等官。行省掌管轄境內的錢糧、兵甲、屯種、漕運及其他軍國重事,統領路、府、州、縣;距離省治遠的地方,另設宣慰司統之,作為行省的派出機構。
[35]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縣、基層行政設施。
- 宣政院
宣政院,初名總制院。秩從一品,掌管西藏地區佛教事務和軍政事務。
[36]
遇吐蕃有事,則為分院往鎮,亦別有印。如大征伐,則會樞府議。其用人則自為選。其為選則軍民通攝,僧俗並用。
[37]
1264年,立總制院,而領以國師。1288年,因唐制吐蕃來朝見於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
- 宣慰司
- 宣慰使司
宣慰使司,秩從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員,從二品;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一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正九品。凡六道:山東東西道,益都路置。河東山西道,大同路置。淮東道,揚州置。浙東道,慶元路置。荊湖北道,中興路置。湖南道。天臨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經歷二員,知事二員,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
- 澎湖巡檢司
主詞條:澎湖巡檢司
元朝法律制度
元始終沒有頒佈完備的法典。1271年以前,中原漢地斷理獄訟,基本上參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關係量刑。1271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國號同時,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後曾數次修律,都沒有完成。判獄量刑,主要根據已斷案例,類推解釋,比附定刑,與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隨意性較顯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詔制、條格(經皇帝親自裁定或直接由中書省等中央機關頒發給下屬部門的各式政令)為依據。因此,元朝的法制體系,主要是由因時立制、臨事制宜而陸續頒發的各種單行法構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門均應分別類編先後頒發的各種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
[39]
當時“內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寫條格,至數十冊。遇事有難決,則檢尋舊例,或中所無載,則施行比擬”。條格和斷例歲增月積,繁雜重出,互相牴牾。元政府有時將歷年所頒降的某一方面的條例重加“分揀”、“斟酌”,釐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為“通例”公佈。同時,對國家的政制法程,也幾次召集老臣,從以往頒發的政府文書中選出“可著為令者,類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大元通制》《至正條格》等格律類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質的政書(見《通制條格》)。
元朝等級制度
在封建制度裏,貴族處於最高統治地位,當蒙古人侵佔其他國家建立政權後,就出現了包括蒙古貴族在內的多個民族貴族並立的情況,這產生了帝國該由誰統治的問題。元朝為維護蒙古貴族的專制統治權,採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國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這一政策維護蒙古貴族的特權。
[40]
等級 | 民族 |
---|---|
第一等 | |
第二等 | |
第三等 | |
第四等 |
除此之外還有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規定。比如禁止漢人打獵、學習拳擊武術、持有兵器、集會拜神、趕集趕場作買賣、夜間走路。1286年,為了進攻安南,徵用全國馬匹,色目人三匹馬中只徵兩匹;而漢人的馬,無論多少,全部徵收。以後不斷征馬,每次如此,漢人的馬就成為珍品。
[41]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長,全由蒙古人擔任。當蒙古人不夠分配,或中亞人賄賂夠多時,則由中亞人擔任。蒙古官員大多數是世襲的,每一個蒙古首長,如州長、縣長,他所管轄的一州或一縣,就是他的封建采邑。他們對漢人沒有政治責任,更沒有法律責任。但實際上對於許多豪強是不適用的。雖然法令禁止漢人持有兵器,但大興史氏、易州張氏、真定董氏等待遇和蒙古貴族相差無幾。相反許多蒙古貧民生活卻很困苦,到了元朝中葉,常有大批蒙古貧民在大都、通州等地被販賣,色目人也有不少淪為奴僕的。實際還是地主階級政權。
[41]
然而學術界迄今並沒有發現元代有把臣民明確劃分為四等的專門法令,但這種劃分卻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規定中,例如漢人打死蒙古人需要償命,而蒙古人打死漢人只需“斷罰出徵,並全徵燒埋銀”(原文為怯薛歹蒙古人,怯薛歹為元代一特權階級)
[42]
。
近代有研究指出,元代有相當多的漢族人在各級官府擔任高級職務,其中不少是正職。在《元史》、《新元史》、和《蒙兀兒史記》所作傳的864名三品以上的官員中,漢人佔了409位,即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七。此外,漢人在元朝官府裏做正職的,除了在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及行中書省擔任高官的漢族大僚外,在六部中任職尚書的,亦俯拾皆是。綜合來看,漢族人在元朝各級政府不僅任職顯要者甚眾,而且擔任正職者也為數不少。認為“元朝各級官府 的高級官吏,必須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漢人最多隻能做到副職”的説法並非準確
[43]
。
元朝軍事
編輯元朝軍事機構
元朝最高軍事機構是樞密院。秩從一品,掌天下兵甲機密之務。凡宮禁宿衞,邊庭軍翼,征討戍守,簡閲差遣,舉功轉官,節制調度,無不由之。置知院六員,從一品;同知四員,正二品;副樞二員,從二品;僉院二員,正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參議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事四員,正七品;承發兼照磨二員,正八品;架閣庫管勾一員,正九品;同管勾一員,從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譯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銓寫二人,蒙古書寫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醫二人。
元朝軍種設置
參見:怯薛
元代軍隊包括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新附軍等。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過着兵民合一的遊牧生活,戰時出軍,平時便屯聚牧養。在漢地,元朝軍士的來源採取從固定的軍户中籤發的辦法。蒙哥二年壬子(1252年)大規模籍户時,已明確地區分民户和軍户。進入內地的大多數蒙古人户及被收編的金、宋降軍之家,皆以軍户著籍;此外還有一些漢族或其他各族人户陸續被新籤為軍户,一般都由中户充當。軍户種田,可免税糧四頃,稱為“贍軍地”。蒙古、探馬赤軍和漢軍(金國降軍和蒙古政權、元政府在華北簽發的軍隊)軍户,都是通過奧魯進行管理的。奧魯的主要職責,一是從軍户中起發丁男當軍應役,並及時起徵亡故軍人的“户下弟男”承替軍役,彌補軍隊缺員。二是負責按時為本奧魯起發的當役軍人置備鞍馬、器杖、盤費等軍需。蒙古、探馬赤軍的奧魯,隸屬於該奧魯當役軍士所在的萬户、千户之下,漢軍奧魯由所在地區的管民官兼領。新附軍(南宋降軍)未設奧魯。
元朝防衞體系
元代軍事防衞分為兩大系統,即戍衞京師(大都)的宿衞系統和鎮守全國各地的鎮戍系統。宿衞軍隊由怯薛軍和侍衞親軍構成。忽必烈建國後,保留了成吉思汗創立的四怯薛輪番入侍之制,用他們列值禁庭以充護衞侍從,常額在萬人以上,由皇帝或親信大臣直接節制。侍衞親軍用於環衞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後置三十餘衞,衞設都指揮使或率使,品秩與萬户相當(正三品),隸屬於樞密院。進入內地的色目人軍隊,由於戰鬥力較強,相當一部分被編入侍衞親軍。鎮戍諸軍的佈局,腹裏主要由蒙古軍和探馬赤軍戍守。華北、陝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馬赤軍由各地區的蒙古軍都萬户府(都元帥府)統領,隸屬於樞密院。南方以蒙古軍、漢軍、新附軍相參駐戍,防禦重點是臨江沿淮地區。隸屬行省的鎮戍諸軍,方面有警時由行樞密院統領;平時日常事務歸於行省,但調遣更防等重要軍務仍受樞密院節制。全國軍馬總數,只有皇帝和樞密院蒙古官員知道,行省兵馬也只有為首的蒙古官員知道。
元朝主要戰爭
戰爭 | 年份 | 交戰方 |
---|---|---|
文永徵日之役 | 1274年 | 日本(鎌倉幕府) |
1276-1279年 | 南宋 | |
弘安徵日之役 | 1281年 | 日本(鎌倉幕府) |
徵佔城之役 | 1282年 | 占城 |
徵緬之戰 | 1283-1287年 | 緬甸(蒲甘政權) |
第二次徵越之戰 | 1284-1285年 | 越南(陳朝) |
第三次徵越之戰 | 1287-1288年 | 越南(陳朝) |
徵爪哇之戰 | 1292年 | 爪哇 |
元朝經濟
編輯參見:元朝經濟
元朝農業
元朝經濟大致上以農業為主,其整體生產力雖然不如宋朝,
[4]
但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可汗進入中原之初,慘酷的屠殺和劫掠,給北方地區的經濟帶來了很大的毀壞。
蒙古人原來是遊牧民族,草原時期以畜牧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土地制度。蒙金戰爭時期,曾打算盡殺漢人,把耕地都變為牧場,大臣耶律楚材建議不如保留漢人的農業生產,以提供財政上的收入來源。這個建議受到鐵木真的採納。窩闊台之後,為了鞏固對漢地統治,實行了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農業生產逐漸恢復。特別是經濟作物棉花的種植不斷推廣,棉花及棉紡織品在江南一帶種植和運銷都在南宋基礎上有所增加。
元朝手工業
經濟作物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使當時基本上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在某些方面滲入了商品貨幣經濟關係。但是,由於元帝集中控制了大量的手工業工匠,經營日用工藝品的生產,官營手工業特別發達,對民間手工業則有一定的限制。
元朝商業
- 重視商業
元代的商業發展與商品流通客觀上具備一些獨特的有利條件。規模空前的統一局面、對外關係的開拓以及暢達四方的水陸交通,為中外商旅提供了“適千里者如在户庭,之萬里者如出鄰家”的優越環境。
由於蒙古對商品交換依賴較大,同時受輕商思想較少,故元朝比較提倡商業,使得商品經濟十分繁榮,使其成為當時世界上相當富庶的國家。而元朝的首都大都,也成為當時聞名世界的商業中心。以政治權勢為標準,元代商人大體可劃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由貴族、西域商人、官僚、上層僧侶和豪商組成,他們在行商時受到官方多方面的庇護和優遇,有的甚至不當雜泛差役、豁免或逃匿商税,取得持璽書、佩虎符、乘驛馬的特權
[45]
。
商品交流也促進了元代交通業的發展,改善了陸路、漕運,內河與海路交通。
- 貨幣
紙幣正式作為法償幣,與白銀等一起通行全國,賦税政策又規定,必須繳納一定數量的鈔幣和白銀,耕織之家普遍用農產品和手工業品“貿易白銀,以供官賦”
[86]
,以輸税為條件,貴族官僚經商不存在任何限制。蒙古貴族還直接利用斡脱放債營利,並設立專門機構,制訂一系列條例,保護斡脱的運營。
[46-47]
這些都使商品化程度得以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元朝人口
年代 | 户數(户) | 口數(人) | 備註 |
---|---|---|---|
夏崇宗永安三年(1100年) | - | - | |
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 | |||
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年) | |||
元太宗八年(1236年) | - | 統計範圍為原金、夏境的華北地區,1235年實施的乙未籍户至1236年完成。 | |
元憲宗二年(1252年) | - | ||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 | - | - | |
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 | 13,196,206 | 58,834,711 | |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 | 13,430,332 | 60,491,300 | |
元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年) | ②11,633,281 | ②53,654,337 | ①號數據為官方統計峯值 |
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 | - | ||
元惠宗至正元年(1341年) | 部分學者認為此年為元代人口峯值 | ||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 | - | ||
元朝賦税
賦税制度主要有税糧和科差兩項。税糧南北不同,北方分為丁税、地税;南方則沿襲南宋舊制,按地畝徵收兩税。科差行於北方者,包括絲料、包銀和俸鈔三項。南方科差則有户鈔、包銀。但“江南包銀”在元代施行時間很短。一般來説,元代的江南三省不徵收包銀。
[5]
元朝文化
編輯元朝思想
元朝的思想上也是兼收並用的,他們對各種思想幾乎一視同仁,都加以承認與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
[85]
。早在1234年趙復被俘到北方後,他就在燕京設立太極書院,講授程朱理學,培養出一批理學家,使得理學得以北傳元朝時,元帝尊重儒學,冊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並且推崇理學為官學。元仁宗初年恢復科舉,史稱延祐復科,在《明經》、《經疑》和《經義》的考試都規定用南宋儒者朱熹等人的註釋,影響後來明朝的科舉考試皆採用朱熹註釋。
[61]
理學在元朝還有一些變化,南宋時期即有調和程朱理學的朱熹與心學的陸九齡等兩家學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學家大多捨棄兩派其短而綜匯所長,最後“合會朱陸”成為元代理學的重要特點。當代有名的理學家有黃震、許衡與劉因與調和朱陸學的吳澄、鄭玉與趙偕,其中許衡、劉因與吳澄被譽稱為元代理學三大家。朱學的後繼者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學的倫理道德學説,其道德矇昧主義的特徵日趨明顯。從而把注意力由學問思變的道問學轉向對道德實踐的尊德性的重視,這也促成朱、陸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學的發展,也為明朝朱學與陽明心學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開端。
[61]
由於元朝由蒙古人所統治,漢族士大夫基於異族統治的考量,在元朝初期大多分成合作派與抵抗派。合作一派是華北儒者如耶律楚材、楊奐、郝經與許衡等人。他們主張與蒙古統治者和平共存,認為華、夷並非固定不變,如果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如果蒙古統治者有德行,也可以完全入主中原。他們提倡安定社會,保護百姓,將中華的典章制度帶進元朝,以教感化蒙古人。另一派是江南南宋遺民的儒者如謝訪、鄭思肖、王應麟、胡三省、鄧牧、馬端臨等人。他們緬懷南宋故國,堅持民族氣節。為了消極抵抗元廷,採取隱遁鄉里,終生不願意出仕的方式。並且以着述書籍為業,將思想化為書中主旨。到元朝後期,由於元仁宗實行延祐復科,恢復科舉,及第者都感謝天子的恩寵,紛紛願意為元廷解憂。元朝後期國勢大墬,政治腐敗、財政困難,使得當時士大夫如趙天麟、鄭介夫、張養皓與劉基等人紛紛提出各種政治主張,或從弊端中總結經驗教訓。他們大多提倡勤政愛民、廉潔公正、任用賢才等措施。元末民變的爆發使得南方有不少士大夫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鎮壓農民起義。在明朝建立後,少數元朝遺老紛紛歸隱不出。
[62]
元朝文學
元朝文學以元曲與小説為主,對於史學研究也十分興盛。相對唐宋而言,元朝的詩詞成就不多,主要詩詞人有:方回、戴表元、元好問、李俊民、耶律楚材、郝經、劉因、虞集、楊載、範梈、揭傒斯、黃溍、柳貫、歐陽玄、王冕、楊維楨和薩都剌等,方回,詩學黃庭堅,是江西詩派的殿軍,藝術上,他大力發揮江西詩派的創作特點,在詩眼、句法上深致工夫,其詩以意象生新、境界老成為主要特徵。虞集、楊載、範梈、揭傒斯四人,被稱為元詩四大家。文以虞集為長,詩以劉因為著。
[63]
明朝王世貞説“元無文”,但是敍事性文學如戲曲、小説第一次成了主導地位。元朝使華北誕生元曲,江南則出現以浙江為中心的文人階層,孕育出《三國演義》和《水滸傳》等長篇小説,自由奔放的文人如楊維楨、倪瓚等人,在城市發放出市民文化的花朵。
元朝宗教
元朝與各藩國:蒙古朮赤汗國、蒙古察合台汗國、蒙古伊利汗國橫跨歐亞大陸,幅員遼闊,其疆土內的種族也十分繁多,這些都使得元朝的宗教呈現多元化,各類佛教(含漢傳佛教與喇嘛教)、道教、白蓮教等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東西方的商旅、教士亦來往頻繁,自西方傳來的伊斯蘭教、基督教(含景教和天主教)與猶太教的影響力也逐漸增加。
由於元朝對境內各種宗教基本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甚且優容禮遇之,這種環境比較有利於宗教的傳播與發展。元朝僧人有免税免役特權,致使一些不法之徒投機為僧,甚至干預訴訟,橫行鄉里,成為元代的一個社會問題。不過,元世祖曾在禮節上歧視伊斯蘭教,例如不尊重其宰羊方法,伊斯蘭教徒被逼吃死肉,此法令亦適用於基督教徒。元朝對宗教管制較為寬鬆,使得民間如白蓮教、明教等藉此建立秘密組織,進行抗元起義。
[64]
元朝史學
元朝語言
元朝戲曲
元朝的戲曲,即元曲,分成散曲與雜劇,散曲具有詩歌獨立生命,雜劇則具有戲劇的獨立生命。當時城市繁華,元廷不重視中國文學與科舉,當時社會提倡歌舞戲曲作為大眾的娛樂品,這些都使宋、金以來的戲曲昇華為元曲。散曲是元代的新體詩,也是元代一種新的韻文形式,以抒情為主,主要給舞台上清唱的流行歌曲,可以單獨唱也可以融入歌劇內,與唐宋詩詞關係密切;雜劇是元代的歌劇,產生於金末元初,發展和興盛於元代至元大德年間。根據《太和正音譜》中所記,大約有五百三十五本,創作十分巨大而輝煌。元朝後期,雜劇創作中心逐步南移,加強與温州發揚的南戲的交流,到元末成為傳奇,明清時發展出崑劇和粵劇。
當時散曲四大名家有關漢卿、馬致遠、張可久與喬吉,有名的【南呂】《一枝花·不伏老》反映作者樂觀和頑強精神;《憑闌人·江夜》追求文字技巧,脱離散曲特有風格;描寫景物的《水仙子·重觀瀑布》雅俗兼備,以出奇制勝;其中描寫自然景物的曲子《天淨沙·秋思》刻畫出一幅秋郊夕照圖,情景交融,色彩鮮明,被稱為“秋思之祖”。
雜劇五大名家除了關漢卿與馬致遠之外,還有白樸、王實甫與鄭光祖(其中關、白、馬、鄭被稱為“元曲四大家”),有名的作品有《竇娥冤》、《拜月亭》、《漢宮秋》、《梧桐雨》、《西廂記》與《倩女離魂》,主要表現社會與生活情況、歌頌歷史人物與事件,強調人物的情感。元曲的興盛,最後成為與漢賦、唐詩、宋詞並稱的中國優秀文學遺產。
元朝書畫
在書法和繪畫方面,以趙孟頫成就最高。他對詩文音律無所不通,書畫造詣極為精深,乃元代的畫壇領袖。其繪畫取材廣泛,技法全面,山水、人物、花鳥無不擅長。他倡導復古,強調“書畫同源”,主張師法自然。書法鍾繇、二王、李邕、宋高宗趙構以及歷代諸家,篆、隸、真、草各臻神妙。其繪畫、書風和書學主張對當代及後世影響巨大而深遠。
[65]
元朝科技
編輯元朝天文曆法
元朝在天文曆法方面比較發達,元世祖邀請阿拉伯的天文學家來華,吸收了阿拉伯天文學的技術,並且先後在上都、大都、登封等處興建天文台與回回司天台,設立了遠達極北南海的27處天文觀測站,在測定黃道和恆星觀測方面取得了遠超前代的突出成就。元朝有名的天文學家有郭守敬、王恂、耶律楚材、紮馬魯丁等人。耶律楚材曾編訂有《西征庚午元歷》,1267年,紮馬魯丁撰進《萬年曆》,1276年,許衡、王恂、郭守敬等人修改曆法,以近世截元法主持編訂了《授時歷》,《授時歷》於1280年頒行
[66]
,延用了400多年,是人類曆法史上的一大進步。
紮馬魯丁與後來的郭守敬等人研製出了簡儀、仰儀、圭表、景符、窺幾、正方案、候極儀、立運儀、證理儀、定時儀、日月食儀等十幾種天文儀器,當時在天文台裏工作的還有阿拉伯天文學家可馬剌丁、苫思丁等人。回回司天台一直存在到元末明初,仍由回回司天監黑的兒、阿都剌、司天監丞迭裏月實等修定歷數。
[67]
元朝地理
地理學方面《元一統志》的編纂、河源的探索、《輿地圖》的問世及大批遊記類著作的出版是其主要成就。《元一統志》由政府主持,紮馬魯丁、虞應龍具體負責。該書對中國各路府州縣的建置沿革、城郭鄉鎮、山川裏至、土產風俗、古蹟人物均有詳細描述,具有較高史料價值。1280年,元世祖命女真人都實探求黃河河源,認為星宿海(火敦腦兒)即河源,比較接近實際。潘昂霄還據此撰成《河源志》。
道士朱思本考察了今華北、華東、中南等廣大地區地理形勢,參閲《元一統志》等地理學著作,以“計裏劃方”法,繪製成《輿地圖》,成為元朝地理學及中國地圖史上劃時代的人物。遊記類地理學著作有耶律楚材《西遊錄》,李志常整理的《長春真人西遊記》,周達觀《真臘風土記》,汪大淵《島夷志略》等,對元朝國內外的地理地貌、風土人情、貿易來往等頗多描繪。
元朝農學
元朝數學
元朝水利
元朝建築
主詞條:元大都
元朝機械
元朝醫學
元朝民族
編輯參見:四等人制
元朝漢族
元朝統治者為始終保持其最高統治權力,維護蒙古貴族利益,竭力推行民族隔離和歧視政策,官員入仕堅持“長則蒙古人為之,而漢人、南人貳焉”的原則、
[69]
限制民間保存弓矢。
[70]
在部分蒙古人和西域人陸續漢化的同時,也有漢人不同程度地接受蒙古文化影響,主要表現於語言、名字、婚姻、服飾等方面。少數漢人蒙古化程度較深,部分漢人半蒙古化,大多數漢人所受影響較淺。北方漢人與蒙古人接觸較多,所受蒙古文化影響頗深,“南人”所受影響則淡薄得多。
[89]
元世祖和英宗時期一度任用“漢儒”,後因時局變動幾經反覆。
[71]
元朝色目人
隨着蒙古西征,大批西域人東來入華。元朝把這些人稱為色目人。常見於元人記載的色目人主要有:回回、唐兀、汪古、畏兀兒、康裏、欽察、阿速、哈剌魯、吐蕃、阿兒渾等。蒙古貴族往往重用色目人負責經濟和税收,
[72]
終元一代,色目人無論在政治經濟,還是在科技文化領域,都產生過重要影響。
元朝西南諸族
元朝吐蕃
吐蕃自晚唐就走向衰退。1247年窩闊台汗次子闊端召請喇嘛班智達來涼州,史稱涼州會盟,此後吐蕃喇嘛與蒙古大汗形成了佈施關係。朝廷支持下薩迦派在西藏建立政教合一制政權,
[74]
首領出任元朝“帝師”。
[75]
元朝外交
編輯參見:元朝外交
在元朝建立前後始終對周邊國家和政權發動侵略戰爭,例如:元日戰爭、元越戰爭、元緬戰爭、元爪戰爭、高麗蒙古戰爭等。元廷曾要求周邊一些國家或地區(包括日本、安南、占城、緬甸、爪哇)臣服,接受與元朝的朝貢關係,但遭到拒絕,故派遣軍隊進攻攻打這些國家或地區,其中以元日戰爭最為著名,也最慘烈。
元朝社會
編輯元朝祭祀
元朝婚姻
元朝的婚姻禮制是在1271年基本上確定下來的。元代婚禮中值得特別注意的首先是居於特殊地位的蒙古人的禮俗。一直到蒙古汗國建立以後,蒙古人中間還流行“搶親”的風俗。但同時,議婚的風俗也很普遍。元代蒙古人實行一夫多妻制。元代蒙古人還實行收繼婚制,也就是“父死則妻其從母,兄弟死則收其妻”
[84]
。
至於在元代仍占人口多數的漢族的婚姻禮俗,則基本上沿襲了原有的傳統,但也有若干變化。元代各民族的婚姻禮制,雖然各從本俗,但彼此之間不可能不發生影響。比較明顯的是漢族中有些人效法蒙古人多妻制,“有妻更娶妻”。蒙古的收繼婚制對漢族也有影響。
元朝喪葬
元朝在喪葬方面,包括葬式、喪服、喪事和服喪,也規定各從本俗。蒙古族實行土葬,但無冢,富貴的人有棺,但形制與漢族的棺不同,“中分為二,刳有人形,其廣狹長短,僅足容身而已”。
[77]
元代漢族的喪葬禮制沿襲了固有的傳統,而且把它更加牢固地建立在忠孝觀念之上。《大元通制》成書,“乃著五服於令”
[78]
,在中國法制史上第一次把五服在法典中列有專條。
元朝帝王世系
編輯元朝大蒙古國時期
廟號 | 尊號 | 諡號 | 名字 | 在位時間 |
---|---|---|---|---|
烈祖(世祖追尊) | - | 神元皇帝(世祖追諡) | ||
太祖(世祖追尊) | 成吉思汗 | 法天啓運聖武皇帝(世祖追諡,武宗加諡) | 1206年-1227年 | |
睿宗(世祖追尊) | 也可那顏 | 仁聖景襄皇帝(世祖追諡,武宗加諡) | 1227年-1229年 | |
太宗(世祖追尊) | 木亦堅汗 | 英文皇帝(世祖追諡) | 1229年-1241年 | |
- | - | 昭慈皇后(世祖追諡) | 乃馬真·脱列哥那 | 1242年-1246年 |
定宗(世祖追尊) | 庫裕克汗 | 簡平皇帝(世祖追諡) | 1246年-1248年 | |
- | - | 欽淑皇后(世祖追諡) | 斡兀立·海迷失 | 1248年-1251年 |
憲宗(世祖追尊) | 蒙哥汗 | 桓肅皇帝(世祖追諡) | 1251年-1259年 | |
世祖 | 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 薛禪汗 |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 中統1260年-1264年 至元1264年-1294年 | |
- | - | - | 1260年-1264年 |
元朝元朝時期
廟號 | 尊號 | 諡號 | 名字 | 在位時間 |
---|---|---|---|---|
世祖 | 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 |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 至元1271年-1294年 | |
薛禪汗 | ||||
裕宗 (成宗追尊) | - | (成宗追諡) | - | |
成宗 | - | 欽明廣孝皇帝 | 元貞1295年-1297年 大德1297年-1307年 | |
完澤篤汗 | ||||
順宗 (武宗追尊) | - | (武宗追諡) | - | |
武宗 | 統天繼聖欽文英武大章孝皇帝 | 仁惠宣孝皇帝 | 至大1308年-1311年 | |
曲律汗 | ||||
仁宗 | - | 聖文欽孝皇帝 | 皇慶1312年-1313年 延祐1314年-1320年 | |
普顏篤汗 | ||||
英宗 | 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 睿聖文孝皇帝 | 至治1321年-1323年 | |
格堅汗 | ||||
顯宗 (泰定帝追尊) | - | (泰定帝追諡、文宗剝奪) | - | |
- | - | - | 泰定1324年-1328年 致和1328年 | |
- | - | - | 天順1328年 | |
欽天統聖至德誠功大文孝皇帝 | 聖明元孝皇帝 | 天曆1328年-1329年 | ||
札牙篤汗 | ||||
順天立道睿文智武大聖孝皇帝 | 翼獻景孝皇帝 | 天曆1329年 | ||
忽都篤汗 | ||||
文宗 | 欽天統聖至德誠功大文孝皇帝 | 聖明元孝皇帝 | 孛兒只斤·圖帖睦爾 | 天曆1329年-1330年 至順1330年-1332年 |
札牙篤汗 | ||||
衝聖嗣孝皇帝 | - | 至順1332年 | ||
惠宗 | 順皇帝 (明太祖尊) | - | 至順1333年 元統1333年-1335年 至元1335年-1340年 至正1341年-1368年 | |
烏哈噶圖汗 | ||||
元朝北元時期
廟號 | 尊號 | 諡號 | 名字 | 在位時間 |
---|---|---|---|---|
惠宗 | 順皇帝(明太祖尊) 烏哈噶圖汗 | - | 至正1368年-1370年 | |
昭宗 | 必裏克圖汗 | - | 宣光1371年-1379年 | |
- | 烏薩哈爾汗 | - | 天元1379年-1388年 | |
- | 卓裏克圖汗 | - | 1388年-1391年 | |
- | 恩克汗 | - | 1391——1394年 | |
- | 尼古埒蘇克齊汗 | - | 1393年-1399年 | |
- | 掍特穆爾汗 | - | 1400年-1402年 |
- 參考資料
-
- 1. 中國歷史紀年簡表 .中國政府網.2005-07-27[引用日期2020-06-09]
- 2. 徐俊,《中國古代王朝和政權名號探源》, 武漢: 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0,第294–297頁.
- 3. 竺沙雅章,《征服王朝的時代》。
- 4. 鄧廣銘 漆俠. 《北大宋史專題課》第四章 宋代社會生產力.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8: 第59頁.
- 5. 中國文明史編輯部編,《中國文明史 ·〈元代· 第一章·雙重體制的政治〉》,台北,地球出版社, 1993年,第3-10頁,
- 6. 蕭啓慶.説“大朝”:元朝建號前蒙古的漢文國號[J]:漢學研究(台北),1985(01)
- 7. 《經世大典敍錄·帝號》,《元文類》卷四○。
- 8. 柯立夫:(FrancisW.Cleaves)《1362年的漢-蒙文忻都公碑》,《哈佛亞洲研究雜誌》12,1949年。
- 9. 《舊唐書·卷三十九》:師州 貞觀三年置,領契丹室韋部落,隸營州都督。
- 10. 黎東方.《黎東方講史:細説元朝》.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 11. 金子.日本海的“神風”:元朝東征日本始末[J]:艦載武器,2006(11)
- 12. 《元史卷一百一十九‧列傳第六·木華黎》
- 13. 《一代天驕 :成吉思汗傳》. 朱耀廷著. 台北市. 遠流出版社. 2002年.
- 14. 袁騰飛.《歷史是個什麼玩意兒1》.上海:上海錦繡文章出版社,2009:第180頁
- 15. 羅伯特·馬歇爾,《東方風暴:從成吉思汗到忽必烈,挑動歐亞大陸》:山西人民出版社,第133頁。
- 16. 《元史·卷四本紀第四·世祖一》:中統元年春三月戊辰朔,車駕至開平。親王合丹、阿只吉率西道諸王,塔察兒、也先哥、忽剌忽兒、爪都率東道諸王,皆來會,與諸大臣勸進。帝三讓,諸王大臣固請。辛卯,帝即皇帝位,以禡禡、趙璧、董文炳為燕京路宣慰使。陝西宣撫使廉希憲言:“高麗國王嘗遣其世子倎入覲,會憲宗將兵攻宋,倎留三年不遣。今聞其父已死,若立倎,遣歸國,彼必懷德於我,是不煩兵而得一國也。”帝是其言,改館倎,以兵衞送之,仍赦其境內。夏四月戊戌朔,立中書省,以王文統為平章政事,張文謙為左丞。以八春、廉希憲、商挺為陝西四川等路宣撫使,趙良弼參議司事,粘合南合、張啓元為西京等處宣撫使。己亥,詔諭高麗國王王倎,仍歸所俘民及其逃户,禁邊將勿擅掠。辛丑,以即位詔天下。
- 17. 元史·本紀第四·世祖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06-09]
- 18. 趙翼. 廿二史札記.
- 19. 明朝人朱國禎《湧幢小品》卷二“國號”條:“國號上加大字,始於胡元,我朝因之。……其言大漢、大唐、大宋者,乃臣子及外夷尊稱之詞。”不過據《遼史》(卷四)和《金史》(卷二)載,遼朝和金朝分別以“大遼”和“大金“為國號,簡稱遼、金,但兩者皆非中國歷史上的大一統王朝。
- 20. 忽必烈汗和新蒙古帝國 .勸學網[引用日期2013-04-04]
- 21. 夏徵農,陳至立主編,大辭海 民族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12,第321頁
- 22. 中國文明史編輯部編,《中國文明史 ·〈元代· 第一章·雙重體制的政治〉》,台北,地球出版社, 1993年,第14-16頁.
- 23. 錢熙彥.《補遺》:中華書局,ISBN:9787101025835
- 24. 傅樂成,《中國通史(下冊)·〈第二十三章 元帝國的組織〉》: 第620-622頁,
- 25. 中國通史 下冊》〈第二十三章 元帝國的組織〉,第620-622頁.
- 26. 《元史‧卷五十八》:自封建變為郡縣,有天下者,漢、隋、唐、宋為盛,然幅員之廣,鹹不逮元。漢梗於北狄,隋不能服東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則起朔漠,並西域,平西夏,滅女真,臣高麗,定南詔,遂下江南,而天下為一,故其地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蓋漢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東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萬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東南所至不下漢、唐,而西北則過之,有難以裏數限者矣。
- 27. 傅樂成,《中國通史(下冊)·〈第二十二章 南宋與外族〉》: 第559頁-第573頁.
- 28. 趙愷.《一言難盡:全元歷史現場》:古吳軒出版社,2012,ISBN:9787807337454
- 29. 《元史·卷五十八》:立中書省一,行中書省十有一:曰嶺北,曰遼陽,曰河南,曰陝西,曰四川,曰甘肅,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廣,曰徵東,分鎮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軍四,安撫司十五,縣一千一百二十七。
- 30. 中華文化通志編委會編.《中華文化通志·歷代文化沿革·宋遼夏金元文化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第507頁
- 31. 李健.《中國文化簡論》.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3:第49頁
- 32. 嚴耕望.《中國政治制度史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第171頁
- 33. 朱忠文.《中華改革故事》.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4:第235頁
- 34. 傅樂成,《中國通史(下冊)·》: 第603頁-第606頁.
- 35. 趙華富,《論忽必烈“行漢法”的原因》,《史學月刊》1985年04期
- 36. 蕭振士.《中國佛教文化簡明辭典》.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14:第337頁
- 37. 《元史·卷八十七·百官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12-25]
- 38. 李德洙主編.《中國民族百科全書 15 》.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16:第323頁
- 39. 楊陽,張青主編.《元代歷史辭典》.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2006:第53頁
- 40. 邱立坤、餘秋雨.《知道點中國歷史·典章制度·四等人和臭老九》:2003,貴州人民出版社:第59頁
- 41. 柏楊的《中國人史綱· 第二十七章· 第十四世紀》,1998年,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 42. 元史‧卷一百零五‧刑法志
- 43. 方駿.香港中學中史教科書應吸收新的史學研究成果.香港:教育曙光,2015:第70-73頁
- 44. 周良霄,顧菊英.《元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第344-351頁
- 45. 餘闕:《再上賀丞相書》,《青陽先生文集》卷五。
- 46. 翁獨健.斡脱雜考[J]:燕京學報,1941(29)
- 47. 愛宕松男:《斡脱錢及其背景》,《東洋史研究》第32卷第1、2號。
- 48. 吳松弟.《中國人口史·第3卷·遼宋金元時期》.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12
- 49. 《金史·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七》:大定初,天下户才三百餘萬,至二十七年天下户六百七十八萬九千四百四十九,口四千四百七十萬五千八十六。……十二月,奏天下户七百六十八萬四千四百三十八,口四千五百八十一萬六千七十九。(户增於大定二十七年一百六十二萬三千七百一十五,口增八百八十二萬七千六十五)。此金版籍之極盛也。
- 50. 葛劍雄.《中國人口發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
- 51. 《文獻通考·卷十一》:寧宗嘉定十六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六十七萬八百一,口二千八百三十二萬八十五。
- 52. 《元史·本紀第二》:夏六月,復括中州户口,得續户一百一十餘萬。
- 53. 《元史·卷五十八》:憲宗二年壬子,又籍之,增户二十餘萬。
- 54. 王育民《中國歷史地理概論》下冊,元代人口的變化:“乙未籍户後,北方人民要向政府承擔絲料、包銀等科差,加上軍户的簽發,軍馬的拘括,“徵求需索,民不堪命”,不得不“借賈人銀以償官,息累數倍,曰羊羔兒利。至奴其妻子,猶不足償”,被迫棄家逃亡。如邢州(今河北邢台)啓昔禮、把帶二答剌罕分地“日減月削,才五、七百户”。不及窩闊台丙申年(1236年)初封時14,087户的二十分之一。窩闊台二年(壬子年1252年),下令對民户“從新再行抄數”,“視乙未之數增二十餘萬户”。所稱“乙未之數”當係指窩闊台七年下詔籍户,八年完成編籍以後的數字,即在110餘萬的基礎上,又增20萬,則蒙哥二年實有人户當在130萬。”
- 55. 《新元史‧卷六十八》:中統元年天下户一百四十一萬八千四百九十有九,迨至元二十八年,户部上天下户口,內地一百九十九萬九千四百四十四,江淮、四川一千一百四十三萬八百七十八。口五千九百八十四萬八千九百六十四。
- 56. 《元史‧卷五十八》: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圓。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萬八百有奇。於是南北之户總書於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萬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萬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澤溪洞之民不與焉。
- 57. 《元史‧卷十六》:户部上天下户數,內郡百九十九萬九千四百四十四,江淮、四川一千一百四十三萬八百七十八,口五千九百八十四萬八千九百六十四,遊食者四十二萬九千一百一十八。司農司上諸路所設學校二萬一千三百餘,墾地千九百八十三頃有奇,植桑棗諸樹二千二百五十二萬七千七百餘株,義糧九萬九千九百六十石。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
- 58. 《元史·卷十七》:户一千四百萬二千七百六十。
- 59. 《元史·卷九十三》:故終世祖之世,家給人足。天下為户凡一千一百六十三萬三千二百八十一,為口凡五千三百六十五萬四千三百三十七,此其敦本之明效可睹也已。
- 60. 《元史‧卷五十八》:文宗至順元年,户部錢糧户數一千三百四十萬六百九十九,視前又增二十萬有奇,漢、唐極盛之際,有不及焉。
- 61. 中國文明史編輯部編,《中國文明史 ·〈元代· 第八章·理學的北傳與朱陸“和會”〉》,台北,地球出版社, 1993年: 第447頁-第480頁,ISBN 978-9577140475
- 62. 中國文明史編輯部編,《中國文明史 ·〈元代· 第一章·雙重體制的政治〉》,台北,地球出版社, 1993年: 第54頁-第76頁,ISBN 978-9577140475
- 63. 王明蓀,《中國通史·宋遼金元史·〈第五章·蒙古興起與大元帝國-草原民族的統一中國〉》,九州出版社, 2010: 第148頁-第163頁,ISBN: 9787510800610
- 64. 傅樂成,《中國通史(下冊)·》: 第610頁-第614頁.
- 65. 趙孟頫 .故宮博物院官網[引用日期2019-11-25]
- 66. 《元史·卷五十二》:至元四年,西域札馬魯丁撰進《萬年曆》,世祖稍頒行之。十三年,平宋,遂詔前中書左丞許衡、太子贊善王恂、都水少監郭守敬改治新曆。衡等以為金雖改歷,止以宋《紀元歷》微加增益,實未嘗測驗於天,乃與南北日官陳鼎臣、鄧元麟、毛鵬翼、劉巨淵、王素、嶽鉉、高敬等參考累代曆法,複測候日月星辰消息運行之變,參別同異,酌取中數,以為曆本。十七年冬至,歷成,詔賜名曰《授時歷》。十八年,頒行天下。
- 67. 中國文明史編輯部編,《中國文明史 ·〈元代· 第六章·富有成就的自然科學〉》,台北,地球出版社, 1993年: 第317頁-第404頁,ISBN 978-9577140475
- 68. 朱紹侯 主編.《中國古代史 下》:福建人民出版社,2015:第175-188頁
- 69. 姚繼榮. 略論元朝仕進制度中的民族歧視政策[J]. 青海社會科學, 1996(3):75-81.
- 70. 李春悦. 元代漢人、南人持弓矢問題考[J]. 江海學刊, 2013(4):165-171.
- 71. 姜海軍. 蒙元“用夏變夷”與漢儒的文化認同[J].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2, Vol.49(6):49-56.
- 72. 張賢亮. 淺談元代色目人對中國經濟的貢獻[J]. 考試(教研版), 2009(9):68-68.
- 73. 彭福榮, 劉譯蔓. 國家整合視野下的元朝土司制度[J]. 長江師範學院學報, 2016, 32(6):1-6.
- 74. 戴發望. 元代西藏的政教合一制[J]. 青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6(3):62-65.
- 75. 陳慶英. 元代帝師制度及其歷任帝師(下)[J]. 青海民族學院學報, 1991(2):40-46.
- 76. 白壽彝主編.《中國通史 第8卷 中古時代 元時期 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第1019-1022頁
- 77. 《元史·志第二十七下·祭祀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11-21]
- 78. 《憲典總序》,《元文類》卷四二。
- 79. 《新元史·卷一·本紀第一》:為尼而倫部長者曰也速該,合不勒罕第二子把兒壇之也,是為太祖皇考,追諡烈祖神元皇帝。
- 80. 《元史·卷一百一十五·裕宗》:裕宗文惠明孝皇帝,諱真金,世祖嫡子也。母昭睿順聖皇后,弘吉剌氏。
- 81. 《元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子三人:長曰阿木哥,封魏王,郭出也;妃所生者曰海山,是為武宗;曰愛育黎拔力八達,是為仁宗。大德十一年秋,武宗即位,追諡曰昭聖衍孝皇帝,廟號順宗,祔享太廟。
- 82. 《元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王薨後十年,仁宗即位,諡王獻武。又十一年,英宗遇弒,也孫帖木兒以嗣晉王即皇帝位,追尊曰光聖仁孝皇帝,廟號顯宗,祔享太室。又六年,文宗即位,乃毀其廟室。
- 83. 歷史沿革 .元上都遺址官網[引用日期2021-08-21]
- 84. 《史記·匈奴列傳》記載,匈奴有一婚俗,“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通假娶)其妻妻之”。
- 85. 至元十七年(1280),詳議官王惲向元世祖忽必烈上疏《立襲封衍聖公事狀》,該文收錄在王惲的《秋澗集·卷八十五》。其文曰: “伏見歷代尊禮孔聖,世有襲封,以奉祀事。會驗國朝,自壬辰(1232)年間,欽奉聖旨,於南京(今河南開封)取到五十一代孫孔元措赴闕,令襲封於魯。自元措之後,嗣襲遂闕。歲時主祀,止令曲阜令治(孔治)承權祀事,甚非大宗主祭之義。我國家尊師重道,焜耀百代,三教九流,莫不崇奉,豈惜一人爵位而不議封建。蓋未有奉行者,合無聞奏。明考族譜,令宗親推其賢而有文者,襲其封爵,俾奉祀事,以明風俗之本,實聖代殊常之盛典也。”
- 86. 郝經《河東罪言》:“河東土產,菜多餘桑,而地亦麻,專紡績織布,故有大布、卷布、板布等;自衣被補,只得折損價值,貿易白銀以供官賦。而一道課銀,獨高天下。造為器皿,萬里輸獻,則不負王府也。”
- 87. 彭付芝主編.《中國傳統文化概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出版社,2007:40
- 88. 《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委會.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二版):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03-01:289
- 89. 李治安.元代漢人受蒙古文化影響考述[J].歷史研究,2009(01):24-50.
- 90. 元朝 -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23-02-18[引用日期2023-06-19]
- 91. 格日勒圖.《論北元政權》:內蒙古民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1期:27-34
- 92. 商務國際辭書編輯部.現代漢語詞典 實用版[M]:商務印書館,2018:1078
- 93. 渡部洋等.《漢文·モンゴル文対訳 「達魯花赤竹君之碑」 (1338年)訳註稿》:《真宗総合研究所研究紀要》第29號,2012年:第113頁
- 94. F. Cleaves,"The Sino-Mongolian Inscription of 1362 in Memory of Prince Hindu,"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12,no.1/2,1949,p.62.
- 95. 李春圓.《“大元”國號新考——兼論元代蒙漢政治文化交流》:《歷史研究》,2019年第6期:59-73
- 96. 孛兒只斤·蘇和,孛兒只斤·蘇日娜,包·巴雅爾,牧人.蒙古歷史一百名人: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17:332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