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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懌
鎖定
神龜三年(520年),領軍將軍元乂和侍中劉騰發動“宣光政變”,殺了元懌,時年三十四歲。孝昌元年(525年),獲贈假黃鉞、侍中、太師、相國、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太尉公、清河王,諡號文獻。
[19]
- 出生日期
- 487年
- 逝世日期
- 520年8月2日
- 主要成就
- 輔佐朝政
- 主要作品
- 《顯忠錄》
- 官 職
- 太尉、司空等
- 追 贈
- 太師、丞相、大將軍等
- 諡 號
- 文獻
元懌人物生平
元懌堪比二南
元懌幼而敏慧,美姿貌,受到父親北魏孝文帝元宏的喜愛。叔父彭城王元勰器重他,認為他有風度神韻,外表魁梧,帶有中和之色,德行充備。如果上天假借他年歲,可與周公、召公相媲美。元懌博覽經史,兼習各家學説,有文學才能,善於談論道理,寬厚仁愛有氣度,喜怒不表現在臉上。
[2]
元懌醉勸宣武
元懌才能長於從政,明於決斷,分析各種事務,十分有名聲。司空高肇以宣武帝舅父的身份受寵信,專擅權勢後,謀劃除去皇室中有才能的人,屢次誣陷元懌和京兆王元愉等人。永平元年(508年),元愉因忍受不住憤怒,就在冀州起兵作亂。高肇利用元愉的叛逆,又誣陷殺害彭城王元勰。元懌恐懼不能免除禍患。高肇又放免囚徒,來樹立私人的恩惠。元懌利用侍奉宣武帝飲酒到酣暢時,就對高肇説:“天子的兄弟,還有幾個人,而你苦苦相逼不止。從前王莽頭髮禿頂,憑藉渭陽的資本,就篡奪漢室。現在你的奸邪形狀顯現出來了,恐怕又終將成為禍亂的根源。”又對宣武帝説:“臣下聽説只有神器和名分,不可以借給別人。所以季氏旅行到泰山,孔子加以深深的譏諷;仲叔濫用車懸之物,左丘明引以為重大的告誡。這是因為天尊地卑,君臣的道理有分別,應該防微杜漸,不互相僭越。至於縮減膳食、釋放囚徒,是君主的事情,現在竟讓司徒去做,哪是做臣屬的道理?而且陛下修明政教,聽訟斷案,則時雨降落,氣候和順,為什麼使明君在上面失職,奸臣在下面竊取權力呢?助長禍亂的根基,就在這裏。”宣武帝笑而不答。
[7]
元懌規勸太后
延昌四年(515年)正月,宣武帝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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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元詡繼位
[10]
,是為孝明帝。二月,孝明帝任命叔父元懌為司徒。
[11]
八月,孝明帝升任元懌為太傅、太尉
[12]
,侍中之職照舊,並詔令元懌裁決門下省的事務,掌管經典義理的註釋。當時有個叫惠憐的僧人,自稱用念過咒語的水給人喝,能治癒各種病。病人到他那裏去的,每天有一千人以上。孝明帝的母親胡太后(宣武靈皇后)下詔賜給衣服食物,差役從優配備,使他在城西的南面,治療百姓的疾病。元懌上奏疏規勸説:“臣下聽説法律有嚴防妖言惑眾的科條,禮制有杜絕妖冶淫亂的禁令,都是用來使光明居於正位,防治遏止奸邪的。從前在漢朝末年,有個叫張角的,也用這個方法迷惑當時人。論他的行為,和現在沒有不同。於是能誑騙誘惑民眾,導致黃巾軍的禍難,天下災難困苦幾十年,都是張角的緣故。從前新垣平奸猾,不能登明堂;五利將軍僥倖,終於遭誅殺。”
[13]
元懌被殺去世
胡太后因元懌是孝明帝的親叔父,便把朝政委託給他,故元懌享受了如同周公、霍光一般的待遇。領軍將軍元乂是胡太后的妹夫,受到寵信而驕傲自滿。元懌時常抑制他。通直郎宋維遵從了元乂的想法,狀告元懌謀反,把元懌幽禁於門下省。靈太后詢問了身邊隨從和朝中親貴,他們説元懌應該沒有謀反,於是靈太后將元懌釋放。元懌自從被釋放後,就到處打聽收集一些忠烈之士的事蹟,然後撰寫了足足二十卷的《顯忠錄》,來向眾人表現自己的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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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過了一段時間,元乂擔心元懌會找自己秋後算賬,於是,元乂與侍中劉騰打算除掉元懌。正光元年七月三日(520年8月2日),趁着靈太后在嘉福殿,主食中黃門胡玄度、胡定列一起向孝明帝狀告元懌謀逆。胡玄度他們寫的供詞上説:“元懌用大量的金銀財寶收買了他們,讓他們在食物中下毒,想要毒死孝明帝,自己當皇帝。還答應事成之後,讓他們享受榮華富貴。”隨後,劉騰關閉永巷門,使靈太后被困在裏面無法出來。元懌入朝時,在含章殿後遇到了元乂。元乂見狀,大聲喝止了他。元懌問:“你這是想要造反嗎?”元乂説:“不是我想造反,我正打算要捉拿造反的人。”元乂讓三十個人拉着元懌的衣襟,將他拖進了含章東省,派了數十人看守。劉騰召集公卿大臣,向他們宣佈元懌的罪狀,議定將元懌按謀反罪處置。大臣們比較懼怕元乂,所以倒是無人對此提出半點質疑。只有僕射遊肇一個人不同意。於是當天夜晚,元乂處死了元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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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懌史書記載
《魏書·卷八·帝紀第八》
[16]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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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懌軼事典故
元懌驕奢僭越
元懌平時的生活極為奢侈享受。根據記載:就連以奢侈豪橫著稱的高陽王元雍,他家的府邸都不如元懌的府邸豪華壯麗。但元雍的府邸已經可以媲美皇宮了:“居止第宅,匹於帝宮。”元懌的府邸還要勝過元雍幾分,可見元懌究竟奢靡到了什麼地步。
[28-29]
元懌的府邸也存在嚴重逾制的現象。他府邸的西北角有一棟高樓,比皇宮內的最高建築凌雲台還要高出幾分。站在高樓上俯視,京城內的景觀盡收眼底,這正是古詩中所記載的“西北有高樓,上與浮雲齊”。這棟高樓下面還建有儒林館、延賓堂,其建築形制竟然與皇家的清暑殿一模一樣。除此之外,元懌府邸內的假山、釣魚池,也是當世最為奢華的,沒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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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懌還喜歡到處結交賓客,使得天下才子全部拜在自己的門下。元懌府裏的臣子屬官,也全是從才子裏精心挑選而出。每天早晨,元懌家中的南台擺滿了各種珍稀昂貴的菜餚,馥郁芬芳的美酒倒滿了杯子,琴和笙在一旁演奏,賓客們座無虛席。元懌的府邸,就連喜好營造宮室梁孝王劉武看了,都會自愧不如,陳思王曹植看了也會對銅雀台的宴會感到羞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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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懌庇護蘭陵
蘭陵公主是孝文帝元宏的女兒,元懌的二姐。但蘭陵公主卻極為暴戾狂躁,殘忍嗜殺,故駙馬劉輝很厭惡蘭陵公主,夫妻二人的感情非常不好。後來,劉輝臨幸了一個婢女,婢女懷了身孕。蘭陵公主便活活打死了這個可憐的婢女,還親自動手扒開婢女的肚子,剖出胎兒,將屍體肢解,再用稻草塞滿了婢女被挖空的腹中。最後,蘭陵公主把血淋淋的屍塊擺到劉輝面前讓他觀看。劉輝被她嚇了個半死,又氣又怕。
[22]
靈太后得知蘭陵夫婦感情不和睦,便令元懌去調查此事。元懌對靈太后説,蘭陵夫婦確實感情不好,不如讓他倆離婚。但元懌是蘭陵公主的親弟弟,為了安慰“受了委屈”的蘭陵公主,元懌便和高陽王元雍,廣平王元懷一起請求靈太后剝奪劉輝的爵位。但喪心病狂的蘭陵公主並未因殺人碎屍而受到靈太后與元懌的半點處罰。
[23]
後來,劉輝與蘭陵公主被朝廷強行要求復婚,結果他們夫妻二人的感情越發惡劣。孝文帝的妹妹陳留公主唯恐天下不亂,在一旁煽風點火,使得蘭陵公主和劉輝爭吵不休,終於有一次,他們動手打了起來,劉輝把蘭陵公主推下牀,蘭陵公主重傷身亡。宣泄了積壓多年的怒氣,劉輝猛然清醒過來,連忙逃走。靈太后得知後,一邊派人追捕劉輝,一邊召令由元懌來裁決此事。元懌便把曾經與劉輝有私情的兩個女人抓入宮中,先將她們強行剃去頭髮,又將她們留在宮裏做了奴婢,還連坐了她們的兄長遭受一頓鞭刑,打完之後又把他們流放至環境惡劣的敦煌。元懌不去追究蘭陵公主殺人的罪行,卻公然違背律法,狠狠嚴懲了兩個並無大罪的女人,還故意把災禍牽連到她們家人身上,不能不評價一句因私亂公,量刑過重。
[24-25]
元懌個人作品
《顯忠錄》,共二十卷,記載歷代忠誠義烈人士的事蹟。
元懌歷史評價
元懌人際關係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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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輩 | 父親 | 拓跋宏 | 北魏孝文帝。 |
母親 | 羅夫人 | 孝文帝后妃。 | |
平輩 | 兄弟姐妹 | 元恂 | 廢太子,被孝文帝處死。 |
元恪 | 北魏宣武帝 | ||
京兆王。 | |||
元懷 | 廣平王。 | ||
元悦 | 汝南王。 | ||
蘭陵公主 | |||
濟南公主 | |||
長樂公主 | 嫁高猛。 | ||
華陽公主 | 嫁司馬朏。 | ||
西河公主 | 嫁薛洪祚。 | ||
順陽公主 | 嫁馮穆。 | ||
始平公主 | 嫁穆平城。 | ||
淮陽公主 | 嫁乙弗瑗。 | ||
義陽公主 | 嫁盧仲訓。 | ||
原配 | 羅氏 | 清河王妃,生元亶。 | |
妾室 | 張氏 | 南陽張氏,生常山王元巶。 | |
後輩 | 子女 | 元亶 | 元懌嫡長子。舉止輕浮,目光短淺。 |
元孟蕤 | 長安公主,嫁胡祥。 | ||
元仲蒨 | 博陵公主,嫁司馬慶雲。 | ||
元季聰 | 元懌第三女,先嫁范陽盧氏,改嫁李挺。 | ||
元氏 |
元懌後世紀念
元懌墓址位於今洛陽市城北側邙山半坡。《洛陽出土北魏墓誌編選》載其墓誌於1948年前夕,在河南省洛陽市城北2公里邙山南麓一座俗稱“青菜冢”、“司馬懿冢”內盜出。元懌墓誌現藏洛陽古代藝術館。根據墓誌記載,元懌在孝昌元年(525年)十一月二十日下葬,墓誌高95釐米,寬99釐米,正書,32行,行32字。首行題:“魏故使持節、侍中、假黃鉞、太師、丞相、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太尉公、清河文獻王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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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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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癸未,追復故范陽王懌為清河王。
- 2.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幼而敏惠,美姿貌,高祖愛之。彭城王勰甚器異之,並曰:“此兒風神外偉,黃中內潤,若天假之年,比《二南》矣。”博涉經史,兼綜羣言,有文才,善談理,寬仁容裕,喜怒不形於色。
- 3.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一》:壬戌,魏立皇子愉為京兆王,懌為清河王,懷為廣平王。
- 4.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夏四月丙午朔,帝崩於谷塘原之行宮,時年三十三。
- 5. 《魏書·卷八·帝紀第八》:二十三年夏四月丁巳,即皇帝位於魯陽,大赦天下。
- 6.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太和二十一年封。世宗初,拜侍中,轉尚書僕射。
- 7.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懌才長從政,明於斷決,割判眾務,甚有聲名。司空高肇以帝舅寵任,既擅威權,謀去良宗,屢譖懌及愉等。愉不勝其忿怒,遂舉逆冀州。因愉之逆,又構殺勰。懌恐不免。肇又錄囚徒,以立私惠。懌因侍宴酒酣,乃謂肇曰:“天子兄弟,詎有幾人,而炎炎不息。昔王莽頭禿,亦藉渭陽之資,遂纂漢室,今君曲形見矣,恐復終成亂階。”又言於世宗曰:“臣聞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是故季氏旅泰,宣尼以為深譏;仲叔軒懸,丘明以為至誡。諒以天尊地卑,君臣道別,宜杜漸防萌,無相僣越。至於減膳錄囚,人君之事,今乃司徒行之,詎是人臣之義?且陛下修政教,解獄訟,則時雨可降,玉燭知和,何使明君失之於上,奸臣竊之於下?長亂之基,於此在矣。”世宗笑而不應。
- 8. 《魏書·卷八·帝紀第八》:丙辰,以車騎大將軍、尚書令高肇為司徒公,光祿大夫、清河王懌為司空,司州牧、廣平王懷進號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 9. 《魏書·卷八·帝紀第八》:四年春正月甲寅,帝不豫,丁巳,崩於式乾殿,時年三十三。
- 10.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四年春正月丁巳夜,即皇帝位。
- 11.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癸未,太保、高陽王雍進位太傅、領太尉,司空、清河王懌為司徒,驃騎大將軍、廣平王懷為司空。
- 12.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己丑,司徒、清河王懌進位太傅,領太尉;司空、廣平王懷為太保,領司徒;驃騎大將軍、任城王澄為司空。
- 13.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肅宗初,遷太尉,侍中如故。詔懌裁門下之事。又典經義注。時有沙門惠憐者,自雲咒水飲人,能差諸病。病人就之者,日有千數。靈太后詔給衣食,事力優重,使於城西之南,治療百姓病。懌表諫曰:“臣聞律深惑眾之科,禮絕妖淫之禁,皆所以大明居正,防遏奸邪。昔在漢末,有張角者,亦以此術熒惑當時。論其所行,與今不異,遂能詃誘生人,致黃巾之禍,天下塗炭數十年間,角之由也。昔新垣奸,不登於明堂;五利僥,終嬰於顯戮。”
- 14.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靈太后以懌肅宗懿叔,德先具瞻,委以朝政,事擬周霍。懌竭力匡輔,以天下為己任。領軍元叉,太后之妹夫也,恃寵驕盈。懌裁之以法,每抑黜之,為叉所疾。叉黨人通直郎宋維希叉旨,告懌謀反,禁懌門下。訊問左右及朝貴,貴人分明,乃得雪釋焉。懌以忠而獲謗,乃鳩集昔忠烈之士,為《顯忠錄》二十卷,以見意焉。
- 15.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四年春二月壬辰,追封故咸陽王禧為敷城王,京兆王愉為臨洮王,清河王懌為范陽王,以禮加葬。
- 16. 《魏書·卷八·帝紀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17]
- 17.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17]
- 18.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4-19]
- 19.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17]
- 20. 《洛陽伽藍記·卷第三》:(元懌)是以熙平、神龜之際,勢傾人主。第宅豐大,逾於高陽。西北有樓,出凌雲台,俯臨朝市,目極京師,古詩所謂“西北有高樓,上與浮雲齊”者也。樓下有儒林館、延賓堂,形制並如清暑殿。土山釣池,冠於當世。
- 21. 《洛陽伽藍記·卷第三》:懌愛賓客,重文藻,海內才子,莫不輻輳。府僚臣佐,並選雋民。至於清晨明景,騁望南台,珍羞具設,琴笙並奏,芳醴盈罍,嘉賓滿席。使梁王愧兔園之遊,陳思慚雀台之燕。
- 22. 《魏書·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公主頗嚴妒,輝嘗私幸主侍婢有身,主笞殺之。剖其孕子,節解,以草裝實婢腹, 裸以示輝。輝遂忿憾,疏薄公主。
- 23. 《魏書·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四》:太后敕清河王懌窮其事。懌與高陽王雍、廣平王懷奏其不和之狀,無可為夫婦之理,請離婚, 削除封位。太后從之。
- 24. 《魏書·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公主在宮週歲,高陽王及劉騰等皆為言於太后。太后慮其不改,未許之,雍等屢請不已,聽復舊義。太后流涕送公主,誡令謹護。正光初,輝私淫張陳二氏女。公主更不檢惡,主姑陳留公主共相扇獎,遂與輝復致忿爭。輝推主墮牀,手腳毆蹈,主遂傷胎,輝懼罪逃逸。
- 25. 《魏書·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靈太后召清河王懌決其事,二家女髡笞付宮,兄弟皆坐鞭刑,徙配敦煌為兵。
- 26.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叉黨人通直郎宋維希乂旨,告懌謀反。禁懌門下,訊問左右及朝貴,貴人分明,得雪,乃釋焉。懌以忠而獲謗,乃鳩集昔忠烈之士,為《顯忠錄》二十卷以見意焉。
- 27. 《魏書·卷十六·列傳第四》:乂恐懌終為己害,乃與侍中劉騰密謀。靈太后時在嘉福,未御前殿,騰詐取主食中黃門胡玄度、胡定列誣懌,雲許度等金帛,令以毒藥置御食中以害帝;自望為帝,許度兄弟以富貴。騰閉永巷門,靈太后不得出。懌入,遇叉於含章殿後,欲入徽章東閣,乂厲聲不聽。懌曰:“汝欲反邪?”乂曰:“元乂不反,正欲縛反人。”乂命宗士及直齋等三十人執懌衣袂,將入含章東省,使數十人防守之。騰稱詔召集公卿,議以大逆論,鹹畏憚乂,無敢異者。唯僕射遊肇執意不同。語在其《傳》。乂、騰持公卿議入奏,俄而事可,夜中殺懌。
- 28. 《洛陽伽藍記·卷第三》:(元懌)是以熙平、神龜之際,勢傾人主。第宅豐大,逾於高陽。
- 29. 《洛陽伽藍記·卷第三》:正光中,雍為丞相,給羽葆鼓吹、虎賁班劍百人,貴極人臣,富兼山海。居止第宅,匹於帝宮。
- 30. 謝光林.洛陽北邙古代家族墓誌: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188
- 31. 《魏書·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盧道虔,字慶祖,粗閒經史,兼通算術。尚高祖女濟南長公主。公主驕淫,聲穢遐邇。
- 32.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帝之在洛也,從妹不嫁者三:一曰平原公主明月,南陽王同產也;二曰安德公主,清河王懌女也;三曰蒺藜,亦封公主。
- 33. 《魏書·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公主頗嚴妒,輝嘗私幸主侍婢有身,主笞殺之。剖其孕子,節解,以草裝實婢腹, 裸以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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