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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孝友

鎖定
元孝友(?~551年),字孝友,河南洛陽人。東魏北齊時期大臣,北魏太武帝拓跋燾玄孫,濟南康王元昌之子。 [1] 
少有時譽,襲爵臨淮王,遷滄州刺史。為政温和,方便百姓。遷河南尹,以法自守,善事權勢,頗有政績。 [2] 
北齊建立後,降為臨淮縣公,拜光祿大夫。天保二年,為文宣帝高洋所殺。 [2] 
本    名
元孝友
別    名
拓跋孝友
孝友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鮮卑族
出生地
河南洛陽
逝世日期
551年
主要成就
為政河南尹,以法自守,甚著聲稱
爵    位
臨淮王→臨淮縣公
擔任職務
滄州刺史、河南尹、光祿大夫

元孝友人物生平

元孝友早年經歷

元孝友,少有時譽,襲爵臨淮王,累遷滄州刺史。為政温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無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

元孝友為政措施

孝靜帝時,元孝友為針對政府鄰里政策出現的差錯,奏表説:“令制:百家為黨族,二十家為閭,五家為比鄰。百家之內,有帥二十五,徵發皆免,苦樂不均。羊少狼多,復有蠶食。此之為弊久矣。京邑諸坊,或七八百家,唯 一里正、二史,庶事無闕,而況外州乎?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為四閭,閭二比。計族省十二丁,得十二匹貲絹。略計見管之户,應二萬餘族,一歲出貲絹二十四萬匹。十五丁出一番兵,計得一萬六千兵。此富國安人之道也。古諸侯娶九女,士有一妻二妾。《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公、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所以陰教聿修,繼嗣有廣。廣繼嗣,孝也;修陰教,禮也。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將相多尚公主,王侯亦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婦人多幸,生逢今世,舉朝略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設令人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內外親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無準節。父母嫁女,則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持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自雲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姦淫之兆興。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限以一週,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妒加捶撻,免所居官。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凶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省人帥以出兵丁,立倉儲以豐穀食,設賞格以擒奸盜,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又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苗胤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志也。”有司有不同意的,孝友又説:“今人生為皂隸,葬擬王侯,存沒異途,無復節制,崇壯丘壠,盛飾祭儀,鄰里相榮,稱為至孝。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於祭槃。累魚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鸞鳳斯存。徒有煩勞,終成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禮者,以違旨論,官司不加糾劾,即與同罪。”
孝友在河南尹為政時,以法自守,甚著聲稱。然性無骨鯁,善事權勢,為正直者所譏。

元孝友被害身亡

公元550年,北齊受禪,依例降爵,封臨淮縣公,拜光祿大夫天保二年(551)冬,受詔入晉陽宮。出宮後,與元暉業一同被殺。 [1] 

元孝友軼事典故

孝靜帝(元善見)宴齊文襄王高澄華林園。元孝友因醉自譽,又云陛下許賜臣能。帝笑曰:"朕恆聞王自道清。"文襄帝:"臨淮王雅旨舍罪。"於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元孝友親屬成員

高祖:拓跋燾,北魏世祖太武皇帝。
曾祖:拓跋譚,侍中、中軍大將軍、臨淮宣王。
祖父:拓跋提,使持節、侍中、徵西大將軍、雍梁二州刺史、臨淮懿王。
父親:元昌,冠軍將軍、齊州刺史、臨淮康王。
兄弟:元彧,侍中、衞將軍、左僕射,贈太保、錄尚書事、定州刺史,臨淮文穆王。
元秀,滄州刺史、臨淮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