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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收入分配結構

鎖定
《優化收入分配結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政治名詞。 [1] 
中文名
優化收入分配結構
類    型
政治名詞
內容
堅持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續提高低收入羣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羣體,更加積極有為地促進共同富裕。
第一節 拓展居民收入增長渠道
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完善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指導線形成機制,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類生產要素由市場決定報酬的機制,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羣體要素收入。完善國有企業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普遍實行全員績效管理。改革完善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薪酬制度。規範勞務派遣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同工同酬。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創新更多適應家庭財富管理需求的金融產品。完善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制度,加大公共財政支出用於民生保障力度。
第二節 擴大中等收入羣體
實施擴大中等收入羣體行動計劃,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能型勞動者、農民工等為重點,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羣體比重。提高高校、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匹配度和勞動參與率。拓寬技術工人上升通道,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和技能等級認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運用農業農村資源和現代經營方式增加收入。完善小微創業者扶持政策,支持個體工商户、靈活就業人員等羣體勤勞致富。
第三節 完善再分配機制
加大税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發揮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健全直接税體系,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税制度,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税收調節和監管。增強社會保障待遇和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完善兜底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規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遏制以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獲取收入。建立完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健全現代支付和收入監測體系。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