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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府
鎖定
- 中文名
- 儒學府
- 分 類
- 官署名
- 朝 代
- 清
- 等 級
- 正七品
三十二年,省各衞武學訓導。三十九年,頒學宮聖諭十六條,月朔望命儒學官集諸生宣讀。四十一年,頒御製訓飭士子文,命學宮鑱石。四十二年,定教職,學各二人。雍正元年,允雲南土人、四川建昌番夷、湖南永綏等處建立義學,嗣是改土歸流,塞外荒區漸次俱設儒學。明年(1724年),置雲南井學訓導,井學自此始。又明年(1725年),省都司儒學、京衞武學教授,滿洲生員並歸漢官月課。十三年,定府、州、縣儒學官品秩。如前所列。光緒三十年後,科舉既罷,各省教職缺出不補。時議改置文廟官,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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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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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儒學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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