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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外補貼
鎖定
- 中文名
- 價外補貼
- 相關領域
- 省級財政
- 補貼對象
- 邊遠地區和深山區的農業生產
- 額 度
- 執行國務院規定
作用
(1)主要用於邊遠地區和深山區三類農副產品的收購。目的在於支持和發展邊遠地區和深山區的農業生產,其形式是補貼運費。補貼的地區和品種由省級政府批准,補貼金額列入財政預算。
(2)商業部門在出廠價格之外,在一定時期內對生產單位的補貼。
(3)收購某些緊缺農副產品而給予生產者的價外補貼。實行價外補貼的品種和幅度,必須執行國務院的規定,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增加補貼品種和提高補貼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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