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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蔘政

鎖定
在高僧娘·定埃增的支持下,赤德松贊得以繼承贊普之位,為表感謝,任命其為僧相,僧人開始參政。
中文名
僧人蔘政
自定義
西藏曆史
參政背景
赤德松贊任命高僧娘·定埃增為僧相

目錄

僧人蔘政背景介紹

據《西藏通史》載:“公元798年,赤松德贊的幼子賽那累江雲被娘·定埃增等僧侶勢力推戴為贊普,此即赤德松贊(798-815年在位)。他自幼年起即受娘·定埃增的培養教育,後者待之如父如母,又如舅父。在王位的繼承問題上,極力支持赤德松贊,併為此立下卓越功績。這一背景直接影響到他即位後的施政。”

僧人蔘政過程

由於高級僧侶娘·定埃增的大力支持,赤德松贊才得以繼承贊普之位,並克服各種險阻,穩固其統治。赤德松贊自然沒有忘記這一恩德,他直接任命娘·定埃增為僧相,從而為僧人掌政開闢了先河。娘·定埃增是一位有德行的僧人,當贊布委以重任時,他依然持臣民之禮,守比丘之規,格盡職守,效忠王室。為了表彰他的功德,並使其後代實收恩澤,赤德松贊按照當時的習俗,與兄長、王太后戚族、諸小邦、平章政事社稷大論、大尚論等一起盟誓,約定:“無論何時,贊布世代子孫,對班第·定埃增祖先大論—囊桑努貢之子孫後代,予以青睞關照,委以適當之職務,如其所能予以褒獎宣揚。若為他人欺壓凌辱,或有奸人讒言,均有王廷作主保護。設或有不實之罪,則決不聽信離間、讒言。”囊桑努貢之子孫後代,若有某人對社稷及贊佈政鞠心懷二志,或作其他歹事,處罪僅於一身,其兄弟子孫不得連做,不罪及他人,不予責譴,唯有罪者受罰。其永久持有之告身及家世令名,不得湮沒,所任職司大位,仍着令繼續操持。其部落之岱本一職,仍予世襲傳承。囊桑努貢之子孫後代之奴隸、牧場、草料、園林等項財產,無論何時,設或斷絕後嗣,或因罪下獄,王廷亦不沒收,亦不轉賜他人。下面臣僚未呈現<贊布>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搶奪或沒收等。所賜誓文也永遠不得變更。” [1]  在赤德松贊時期,僧人開始參政,在赤祖德贊時期設立了“博闡布”一職。
參考資料
  • 1.    陳慶英高淑芬.西藏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5月第一版: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