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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食律

鎖定
傳食律是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秦簡中的三條。傳食律主要是針對有關驛傳應依據官員身份供給飯食的法律規定。
中文名
傳食律
出    處
雲夢秦簡
包    括
傳食律三條
內    容
依據官員身份供給飯食的法律規定

目錄

傳食律之一

原文
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鬥,醬駟(四)分升一,採(菜)羹,給之韭?。其有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使者之從者,食?(糲)米半鬥;僕,少半鬥。
譯文
御史的卒人出差,每餐粺米半鬥,醬四分之一升,有菜羹,並供給韭葱。如繫有爵的人,爵為大夫、官大夫以上的,按其爵級規定供應飯食。出差者的隨從,每餐糲米半鬥;駕車的僕,糲米三分之一斗。

傳食律之二

原文
不更以下到謀人,粺米一斗,醬半升,採(菜)羹,芻?各半石。 宦奄如不更。
譯文
爵為不更到謀人的,每餐粺米半升,有菜羹,並供應芻稾各半石。宦者與不更同例。

傳食律之三

原文
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無)爵者,及卜、史、司御、寺、府,?(糲)米一斗,有采(菜)羹,鹽廿二分升二。
譯文
爵為上造以下到官府中沒有爵的佐、史,以及卜、史、司御、侍、府等,每餐糲米一斗,有菜羹,並供應鹽二十二分之二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