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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符號

鎖定
傳播符號是指能被感知並揭示意義的現象形式,即能還原成“意思”的傳播要素。人類傳播信息,主要靠語言符號,也經常藉助非語言符號
中文名
傳播符號 [1] 
類    型
傳播學術語

目錄

傳播符號分類

根據傳播符號的語言性質進行分類,人們常常將傳播符號分為語言文字符號和非語言文字符號兩大類型。其中語言文字符號又包括自然語言文字符號、人工語言文字符號兩種。其實我們更應該根據符號的功能來區分傳播符號的類型,比如分為一階符號和二階符號,其中一階符號是傳播的基本符號單元,包括自然語言符號、“動態語言”符號以及形象化符號(如照片中的線條、色彩、構形等);二階符號則是構造出來表達某種特定含義的符號, 如幾何學中“△ ”、“∥”、“”符號,古代報警用的狼煙,船隻之間互通信息的彩旗,等等。這些符號是人工設計出來的,作為某種意義的“象徵物”和“代用品”,是一種代用性的傳播符號。當然,這樣的列舉未必是完全的。傳播現象作為人類社會中最為普遍的現象之一,隨時隨地都會發生,人類在如此漫長的歷史發展中,已經掌握瞭如此發達的傳播能力,能夠隨時隨地利用各種符號(那怕是那些我們想都沒想過的任何東西)自如地傳播信息,因此任何對傳播符號進行精確分類的嘗試都有可能遺漏某些重要的符號類別。 [1] 

傳播符號特性

1.物理性。信息不具有物理性特徵,要讓符號傳播信息,必須使符號具有物理性,可以為人見、為人聽。一個聲音符號在傳送時要由特定的聲波來負載,一個書寫符號由特定的光波來傳輸,一段手語則由手的動作、變化來組成,亦有其時間上的順序和空間上的變化 任何一個傳播符號,在其發出和傳送時,總要表現為一個物理過程,表現為一種物理現象。
2.可傳性。傳播符號的可傳性是以其物理性為基礎韻。由於傳播符號在傳送中表現為一個物理過程或物理現象, 因此就可以讓人們利用某個“物理通道”聽到、看到、接收到這一符號。傳播符號的物理性、可傳性實際上是人們使用它傳播信息的基本原因。若傳播符號不具有這種可見可聽的性質,它便不能用來傳送信息。
3.指代性。傳播符號具有物理性,但它並不僅僅是一種物理的存在,當人們使用它時,實際上是用它來代表某種含義、指稱某物某事。傳播者就是要用它讓受眾接收到這一符號後能“聯想”那種含義、那個物與那件事。任何可供使用的傳播符號都有其指稱的對象事物,都代表着某種意思或表達着某種含義,如果失去了與這些對象事物、意思、含義的對應,符號便成為一個空殼,失去了作為傳播符號的資格。
4.負載性。由於傳播符號具有指代性,它就可以用來負載某種內容,成為運載信息和內容的工具。信息本身不具有物理性,因而無法被“移動”或“傳輸”,信息的傳播只有靠符號負載才能實現。
5.中介性。相對於信息,符號有負載性,而相對於傳播者和受眾,則符號有中介性(即工具性)。人們使用傳播符號,實質是用它作為一種傳達信息的工具,用來傳遞意義的中介。這種中介性對於理解人類傳播現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甚至有學者認為這是理解人類傳播的基礎。美國社會學家倫德伯格明確指出,傳播可以定義為通過符號的中介而傳達意義。波蘭哲學家沙夫也説,人類傳播過程是經符號的中介而傳遞明確的意義。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