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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繼成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副廳長、黨組成員)

鎖定
傅繼成,男,漢族,1966年11月出生,湖北廣水人,1991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公共管理碩士學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 [1] 
2021年4月,傅繼成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黃岡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8] 
中文名
傅繼成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北廣水
出生日期
1966年11月
畢業院校
南開大學

傅繼成人物履歷

1985.09——1989.07 南開大學經濟學專業學習;
1989.07——1991.12 湖北省計委計劃經濟研究所幹部;
1991.12——1992.05 湖北省計委國土處科員;
1992.05——1994.03 國務院三峽辦副主任秘書;
1994.03——2005.02 湖北省三峽辦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綜合處副處長、對口支援協調處副處長;
2005.02——2006.12 湖北省大冶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協主席;
2006.12——2007.01 湖北省大冶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07.01——2009.09 湖北省大冶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9.09——2010.01 湖北省大冶市委書記;
2010.01——2011.12 湖北省大冶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2——2015.09 湖北省黃石市委常委、大冶市委書記;
2015.09——2017.07 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5] 
2017年7月-2021年2月,任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1]  [6] 

傅繼成人物事件

傅繼成違紀被查

2020年8月26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傅繼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 

傅繼成依法雙開

2021年2月7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傅繼成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以他人名義購買兩套房產和兩個車位的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縱容配偶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定向不符合條件的私營企業出借財政調度資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
傅繼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信仰,背離初心,貪財墮落,收受賄賂,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傅繼成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傅繼成提起公訴

2021年4月,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傅繼成(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黃岡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繼成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黃岡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傅繼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