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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政權
鎖定
傀儡政權是指形式上獨立,但其內政外交卻受到外國指揮、控制的政權。一些小國內政外交往往難免會受到大國的影響,但這並不意味着受到指揮控制,不可以視為傀儡政權。
傀儡政權是一個特定意識形態和民族認同中產生的詞彙,通常指某個政權,因為外國勢力的扶持,或者由外國侵略者所建立和控制而導致其非法統治的“傀儡政策”。當一個政權的最高首腦由外國勢力授意產生,而不是由本國公民選舉產生,該政權必然是傀儡政權。
傀儡政權一詞有濃厚的政治意識形態和民族主義的色彩,不少處於內戰,或者有外國勢力插手的戰爭中的政治實體,都互相指責對方是某一外國勢力的“傀儡政權”,己方則是“合法政府”。
- 中文名
- 傀儡政權
- 外文名
- Puppet State
- 拼 音
- Kuǐ lěi zhèng quán
- 含 義
- 受制於他國的一種政治實體
傀儡政權定義
傀儡政權(漢語拼音:[kuǐ lěi zhèng quán],英語:Puppet Government),即形式上雖具獨立之名,實質上卻受制於他國的一種政治實體。
傀儡政權特徵
“傀儡政權”的三個組成元素
傀儡政權:一個它國軍事佔領被控制的政府,各種象徵國家完整的政治花瓶(Paraphernalia)都有被保留,但這些政治花瓶不足夠證明其自主性;
主人政權:控制國家,必須是主權國,或由單一主權國控制的政治集團,它不想立即吞併傀儡國,但希望最終吞併,或希望以不吞併達到勢力控制的效果。這個主人有能力令傀儡政府倒台,有時甚至威脅使用武力,即使傀儡政權的意識形態與主人政權相近也動武。
受害人:沒有受害人下,“傀儡”一詞就無意義,成為自願。受害人須是被傀儡政府宣稱有權被統治,主張傀儡政府非民選產生,或其他理由否定其外在或內在合法性,而在未有傀儡政府前他是享受合法政府的統治,因此受害。
需要特殊考慮的情況
不應只因以下情況而視政權為傀儡,包括:
1、一些國家物質短缺,或基於政府觀點(依執政黨的粗略意識形態而言,不是依執政者的利益而言)考慮,在外交上經常支持某一個國家;
2、傀儡國家的“主人”是一個由多個國家組織的大集團,當中可能有一個國家較有優勢,但其他成員也有相當的制衡作用,不見得一國獨大;
3、一些國家在經濟上疑似被其他自由國家的財團控制,而那些財團並非別國國營、國家特許壟斷,亦不像是別國政府的傀儡;
4、一些爭取獨立的國家,而獨立領袖或主流派系並未表示,暗示,説漏嘴,或可理解為有關獨立國會最終會依附他國或成為他國的一部分;
5、基於事實需要而被託管的地方,他們都有真實的民主選舉,“主人”甚少干預其內政。 “主人”只有名義上的權力,例如法國總統在名義上是安道爾其中一個元首,但安道爾不是法國的傀儡。
不應只因為有以下情況而否定政權是傀儡,但可作參考,包括:
2、擁有相當經濟實力;
3、國家傀儡建築於現代國家的觀念,為免時代錯亂,此詞不應套用於皇室繼承權紛爭 。
3、未曾有民族主義與及普及教育的國家。
傀儡政權舉例
傀儡政權亞洲
滿洲國(1932年—1945年)—日本
冀東防共自治政府(1935年—1938年)—日本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1938年—1940年)—日本
華北政務委員會(1940年—1945年)—日本
蒙疆聯合自治政府(1939年—1945年)—日本
南京國民政府(1940年—1945年)—日本
緬甸國(1942年—1945年)—日本
菲律賓第二共和國(1943年—1945年)—日本
自由印度臨時政府(1943年—1945年)—日本
越南帝國(1945年)—日本
越南國(1949年—1955年)—法國
傀儡政權歐洲
萊茵邦聯(1806年—1813年)—法蘭西第一帝國
華沙公國(1807年—1813年)—法蘭西第一帝國
西班牙王國(1808年—1813年)—法蘭西第一帝國
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國(1939年—1945年)—納粹德國
維希法國(1940年—1944年)—納粹德國
希臘國(1941年—1944年)—納粹德國
塞爾維亞救國政府(1941年—1944年)—納粹德國
意大利社會共和國(1943年—1945年)—納粹德國
傀儡政權非洲
傀儡政權大洋洲
夏威夷王國(1887年—1893年)—美國
夏威夷共和國(1894年—1898年)—美國
傀儡政權參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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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斯洛伐克國家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引用日期202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