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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監督制度
鎖定
偵查監督制度就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包括國家安全機關)的刑事偵查活動實行的監督制度。
- 中文名
- 偵查監督制度
- 外文名
- Investigation supervision system
- 屬 性
- 監督制度
- 主 體
- 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
① 審查批准逮捕
憲法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或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② 審查起訴
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刑事案件,經審查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
③ 對偵查活動的監督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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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偵查監督制度 .中央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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