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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

(保險品種)

鎖定
健康保險,簡稱健保,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護理保險以及醫療意外保險等。是指在被保險人身體出現疾病時,由保險人向其支付保險金人身保險。健康保險的支付範圍通常包括醫療費用、收入損失、喪葬費及遺屬生活費等。此種保險多與傷害保險合辦,也有與人壽保險合辦的。為防止道德危險,辦理健康保險時,保險人通常都規定一段試保期間,對被保險人在此期間後發生疾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方負賠償責任。 [1] 
截至2023年8月部分國家已將中醫藥療法納入健康保險體系。 [2] 
中文名
健康保險
外文名
Health insurance
責任分類
醫療保險收入保障保險
給付方式分類
給付型、報銷型、津貼型等
特    點
保險期限、健康保險的給付等
相關法律
健康保險管理辦法

健康保險類別

健康保險 健康保險
健康保險按照保險責任,健康保險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收入保障保險等。構成健康保險所指的疾病必須有以下三個條件:第一,必須是由於明顯非外來原因所造成的。第二,必須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第三,必須是由於非長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按給付方式劃分
健康保險按給付方式劃分,一般可分為三種:1、給付型,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患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或發生合同約定的情況時,按照合同規定向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保險金的數目是確定的,一旦確診,保險公司按合同所載的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保險金。各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等就屬於給付型。2、報銷型,保險公司依照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各項醫療費用按保險合同約定的比例報銷。如住院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等就屬於報銷型。3、津貼型,保險公司依照被保險人實際住院天數及手術項目賠付保險金。保險金一般按天計算,保險金的總數依住院天數及手術項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醫療補貼保險、住院安心保險等就屬於津貼型。

健康保險發展

市面上許多長期健康險均以附加險形式出現,其本質就是將返還型的壽險、養老險產品,和消費型的健康險產品"打包組合"。雖然健康險本身不帶有返還功能,但是在綜合保障計劃產品組合中,由於主險仍帶有分紅性質或返還功能,實際上實現了返還效果。同時,作為附加險的健康險可借用主險(通常指壽險)的費用,降低費率。從行業發展特點來看,多種因素驅動着國內健康保險市場發展。城市化推動下,居民潛在的醫療保障需求,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隨着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商業健康保險在健全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健康保障需求方面都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國人口老齡化和環境污染帶來的長期醫療護理和健康保健需求支撐着健康保險長期的發展。近年來,我國衞生總費用急劇增加,其中個人支出部分也連年增長,這些個人支出的醫療衞生費用都可以通過商業健康保險形式來籌集。環境污染事故頻發凸顯出了國內環境保護的脆弱,居民對健康保健需求將不斷增長,由此可見,我國健康保險存在巨大的潛在需求。在發展過程中,我國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已經從1999年的36.54億上升至2012的862.76億元,平均年增長率高達27.53%。同期,人身險保費收入年均增長速度為20.79%,壽險為20.74%,人身意外傷害險為14.39%,健康保險的成長性可見一斑。2012年,健康險原保險保費收入達到了862.76億元,同比增長24.73%。2013年,健康險增速再創新高,原保險保費收入達到了586.47億元,同比增長25.80%,延續了2012年以來持續向好的增長態勢。
截至2023年8月部分國家已將中醫藥療法納入健康保險體系。 [2] 

健康保險保險特點

(一)保險期限
除重大疾病等保險以外,絕大多數健康保險尤其是醫療費用保險常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
(二)精算技術
健康保險產品的定價主要考慮疾病率、傷殘率和疾病(傷殘)持續時間。健康保險費率的計算以保險金額損失率為基礎,年末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一般按當年保費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等待期、免責期、免賠額、共付比例和給付方式、給付限額也會影響最終的費率。
(三)健康保險的給付
關於“健康保險是否適用補償原則”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費用型健康保險適用該原則,是補償性的給付;而定額給付型健康險則不適用,保險金的給付與實際損失無關。
(四)經營風險的特殊性
健康保險經營的是傷病發生的風險,其影響因素遠較人壽保險複雜,逆選擇道德風險都更嚴重。此外,健康保險的風險還來源於醫療服務提供者醫療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們決定,作為支付方的保險公司很難加以控制。
(五)成本分攤
由於健康保險有風險大、不易控制和難以預測的特性,因此,在健康保險中,保險人對所承擔的疾病醫療保險金的給付責任往往帶有很多限制或制約性條款。
(六)合同條款的特殊性
健康保險無需指定受益人,且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常為同一個人。
健康保險合同中,除適用一般壽險的不可抗辯條款寬限期條款不喪失價值條款等外,還採用一些特有的條款,如既存狀況條款、轉換條款、協調給付條款、體檢條款、免賠額條款、等待期條款等。
(七)健康保險的除外責任
健康保險的除外責任一般包括戰爭或軍事行動,故意自殺或企圖自殺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殘廢,墮胎導致的疾病、殘廢、流產、死亡等。

健康保險種類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是指以約定的醫療費用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即提供醫療費用保障的保險,它是健康保險的主要內容之一。醫療費用是病人為了治病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它不僅包括醫生的醫療費和手術費用,還包括住院、護理、醫院設備等的費用。
醫療保險就是醫療費用保險的簡稱。
1.醫療保險的主要類型
(1)普通醫療保險
2.醫療保險的常用條款
免賠額的計算一般有三種:一是單一賠款免賠額,針對每次賠款的數額;二是全年免賠額,按全年賠款總計,超過一定數額後才賠付;三是集體免賠額,針對團體投保而言。
或稱共保比例條款。在大多數健康保險合同中,對於保險人醫療保險金的支出均有比例給付的規定,即對超過免賠額以上的醫療費用部分採用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共同分攤的比例給付辦法。
比例給付,既可以按某一固定比例給付,也可按累進比例給付。
(3)給付限額條款
一般對保險人醫療保險金的最高給付均有限額規定,以控制總支出水平。
疾病保險
疾病保險指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通常這種保單的保險金額比較大,給付方式一般是在確診為特種疾病後,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險金額。
1.疾病保險的基本特點
(1)個人可以任意選擇投保疾病保險,作為一種獨立的險 種,它不必附加於其他某個險種之上。
(2)疾病保險條款一般都規定了一個等待期觀察期,觀察期結束後保險單才正式生效。
(3)為被保險人提供切實的疾病保障,且程度較高。
(4)保險期限較長。
(5)保險費可以分期交付,也可以一次交清。
重大疾病保險保障的疾病一般有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癌症腦中風尿毒症、嚴重燒傷、暴發性肝炎、癱瘓和重要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
(1)按保險期間劃分
(2)按給付形態劃分
按給付形態劃分,重大疾病保險有提前給付型、附加給付型、獨立主險型、按比例給付型、回購式選擇型五種。
收入保障保險
收入保障保險指以因意外傷害、疾病導致收入中斷或減少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具體是指當被保險人由於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減少收入時,由保險人在一定期限內分期給付保險金的一種健康保險。
1. 收入保障保險的含義
提供被保險人在殘廢、疾病或意外受傷後不能繼續工作時所發生的收入損失補償的保險即是收入保障保險。
收入保障保險一般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補償因傷害而致殘廢的收入損失,另一種是補償因疾病造成的殘廢而致的收入損失。
(1)給付方式
收入保障保險的給付一般是按月或按周進行補償,每月或每週可提供金額相一致的收入補償
殘疾收入保險金應與被保險人傷殘前的收入水平有一定的聯繫。在確定最高限額時,保險公司需要考慮投保人的下述收入:①税前的正常勞動收入;②非勞動收入;③殘疾期間的其它收入來源;④適用的所得税率
收入保障保險除了在被保險人全殘時給付保險金外,還可以提供其它利益,包括殘餘或部分傷殘保險金給付、未來增加保額給付、生活費用調整給付、殘疾免繳保費條款,以及移植手術保險給付、非失能性傷害給付、意外死亡給付。這些補充利益作為特殊條款通過繳納附加保費的方式獲得。
給付期限為收入保障保單支付保險金最長的時間,可以是短期或長期的,因此有短期失能及長期失能兩種形態。短期補償是為了補償在身體恢復前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而長期補償則規定較長的給付期限,這種一般是補償全部殘廢而不能恢復工作的被保險人的收入。
(3)免責期間
又稱等待期間或推遲期。是指在殘疾失能開始後無保險金可領取的一段時間,即殘廢後的前一段時間,類似於醫療費用保險中的免責期自負額,在這期間不給付任何補償。
2.殘疾的定義
殘疾指由於傷病等原因在人體上遺留的固定症狀,並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導致殘疾的原因有先天性的殘障、後天疾病遺留、意外傷害遺留。收入保障保險對先天性的殘疾不給付保險金,並規定只有滿足保單載明的全殘定義時,才可以給付保險金
(1)完全殘廢
完全殘廢一般指永久喪失全部勞動能力,不能參加工作(原來的工作或任何新工作)以獲得工資收入
全部殘廢給付金額一般比殘廢前的收入少一些,經常是原收入的75%~80%。
(2)部分殘廢
部分殘廢是與全部殘廢的定義相對而言,是指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如果我們把全部殘廢認為是全部的收入損失,部分殘廢則意味着被保險人還能進行一些有收入的其他職業,保險人給付的將是全部殘廢給付的一部分。
部分殘廢給付=全部殘廢給付×(殘廢前的收入-殘廢後收入)/殘廢前的收入
(3)其他給付類型
收入補償保險是對被保險人的收入損失進行有效的補償,通常因條件的不同而具有不同類型。
長期護理保險是為因年老、疾病或傷殘而需要長期照顧的被保險人提供護理服務費用補償的健康保險。
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險範圍分為醫護人員看護、中級看護、照顧式看護和家中看護四個等級,但早期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不包括家中看護。
典型長期看護保單要求被保險人不能完成下述五項活動之兩項即可:①吃;②沐浴;③穿衣;④如廁;⑤移動。除此之外,患有老年痴呆等認知能力障礙的人通常需要長期護理,但他們卻能執行某些日常活動,為解決這一矛盾,所有長期護理保險已將老年痴呆和阿基米得病及其它精神疾患包括在內。
長期護理保險保險金的給付期限有一年、數年和終身等幾種不同的選擇,同時也規定有20天、30天、60天、90天、100天或者説80天等多種免責期。免責期愈長,保費愈低。
長期護理保險的保費通常為平準式,也有每年或每一期間固定上調保費者,其年繳保費因投保年齡、等待期間、保險金額和其它條件的不同而有很大區別。一般都有豁免保費保障,即保險人開始履行保險金給付責任的60、90或180天起免繳保費
此外,所有長期護理保險保單都是保證續保的。
最後,長期護理保險還有不沒收價值條款規定。

健康保險費率

決定健康保險費率的因素主要包括:疾病發生率、殘疾發生率、疾病持續時間、利息率、費用率、失效率、死亡率等。其他因素如展業方式、承保習慣、理賠原則及其公司的主要目標等也會影響健康保險費率。醫院管理和醫療方法、經濟發展地理環境等條件的變化則同樣給我們對將來賠款的預測帶來影響,但這些因素不容易被完整的、準確的預測。
1. 統一費率原則
2. 階梯費率原則
3. 逐年變動費率原則
4. 均衡保險費原則
以上各種方法雖有各自的優勢,但它們都必須同時考慮風險的估測、費用支付、利潤和其他被動安全係數等問題。
對於不能達到標準條款規定的身體健康要求但可以有條件承保的被保險人,可以按照次標準體保單來承保,在制訂費率時往往採用的方法有:
(1)減少保單收益支付期
(2)減少保單收益
(3)提高等待期
(4)規定除外責任或者進行限制保障等

健康保險準備金

對於一年期或短期健康保險往往採用非壽險方式計提責任準備金,而對於長期健康保險,其損失發生的概率與年齡有關,因此採用壽險方式計提責任準備金。

健康保險相關法律

2006年6月12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健康保險管理辦法》,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