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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
(通謀虛偽結婚行為)
鎖定
- 中文名
- 假結婚
- 拼 音
- jiǎ jié hūn
- 釋 義
- 從法律上説,“假結婚”實際上是一種通謀虛偽結婚行為,通俗來講,就是指男女雙方為了達成其他目的,在締結婚姻關係時約定婚後不共同生活,且雙方之間並不行使夫妻權利和義務,待目的達成後再辦理離婚手續的行為
假結婚詞語釋義
假結婚三大特點
通謀虛偽結婚有三大特點:
一是雙方當事人對虛假結婚是明知的,不存在欺詐、脅迫或錯誤的情形;
二是當事人並不希望在二者之間發生真正的結婚的法律效力;
假結婚法律規定
在一般的通謀虛偽行為的情形中,雙方均明知對方內心真意,自然無保護雙方當事人之必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明確了通謀虛偽表示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效力――無論主觀惡意與否,當事人之間的通謀虛偽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對於通謀虛偽結婚行為的效力沒有作出相關規定,因此,只要結婚行為滿足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且不存在無效或可撤銷事由,就應當肯定其法律效力。以規避限購政策為目的的結婚動機,也不能成為使結婚法律行為無效的原因。故在《婚姻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明文否定通謀虛偽結婚的法律效力時,不應當否定通謀虛偽結婚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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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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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規避限購“假結婚”?你可知其中的法律風險? .看看新聞[引用日期202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