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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政文

鎖定
倪政文,上海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2013年8月,被爆與上海民一庭庭長陳雪明及副庭長趙明華等4名官員在度假村夜總會招妓,其監控視頻拍到了小姐們進出官員房間的畫面,爆料人還稱存放有5官員集體嫖娼的全過程視頻錄像。該事件一經披露,迅速引發輿論關注。倪政文被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市高院紀檢組、監察室相關職務,由市高院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法律規定撤銷其審判職務,開除公職。
中文名
倪政文
國    籍
中國
性    別
曾任職務
上海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

倪政文政府處理

2013年,對於羣眾舉報市高院幾名公職人員在夜總會娛樂並參與色情活動的情況,中共上海市委高度重視。8月2日當晚,市委召開專題會議,市委主要領導要求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迅速查清事實,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嚴懲不貸,堅決懲處幹部隊伍中的腐敗分子,相關調查和處理結果要向社會公開。
由市紀委牽頭,會同市高院黨組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立即開展縝密的調查取證工作。
現已查明,2013年6月9日,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團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郭祥華邀請,前往南匯地區的通濟路某農家飯店晚餐,趙明華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長陳雪明,市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長王國軍一同前往。晚餐後,以上5人又和3名社會人員一起,前往位於惠南鎮的衡山度假村內的夜總會包房娛樂,接受異性陪侍服務。當晚,參與活動的一社會人員從附近某養身館叫來色情服務人員,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郭祥華參與嫖娼活動。
依照相關法紀規定,市紀委、市高院黨組和有關部門決定:
給予趙明華、陳雪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高院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法律規定撤銷其審判職務,開除公職。
給予倪政文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市高院紀檢組、監察室相關職務,由市高院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法律規定撤銷其審判職務,開除公職。
給予王國軍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由市高院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法律規定免去其審判職務,撤職處分。
給予郭祥華開除黨籍處分,相關企業給予其撤職處分並解除勞動合同。
又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市公安局已對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郭祥華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有關部門已責令位於惠南鎮城南路88號的衡山度假村停業整頓。[3]

倪政文被爆招妓

2013年8月2日下午4點10分,微博@羊城晚報 發佈了一條上海市高院副院長等5官集體招妓的微博,內容如下: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雪明及副庭長趙明華等5名官員在度假村夜總會中最豪華的“鑽石一號”包房娛樂並由陳雪明親自挑選多位小姐作陪,之後5名政府官員乘坐電梯入住該度假村賓館4樓客房,隨後小姐們分別進入各官員入住的房間……”

倪政文視頻解讀

2013年8月2日,據羊城晚報報道,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雪明及副庭長趙明華等5名官員在度假村夜總會中最豪華的“鑽石一號”包房娛樂並由陳雪明親自挑選多位小姐作陪,之後5名政府官員乘坐電梯入住該度假村賓館4樓客房,隨後小姐們分別進入各官員入住的房間 。
倪政文 倪政文
視頻稱,官員們進入鑽石一號包房後,副院長陳雪明親自為包括自己在內的5官員選小姐。不到兩小時後,5官員從包房搖搖晃晃走出來,與小姐勾肩搭背並在進入電梯後打情罵俏。
視頻顯示,5名官員走出電梯後依次進入各自房間。零點之後,4名小姐各自進入官員們的房間。不到一小時後,進入趙明華房間的黑衣女子離開,邊走便將錢塞入胸罩內。二十多分鐘後,其他官員房間內的小姐也陸續離開。
5名官員則是在第二天早上九點半一道離開夜總會。
視頻最後稱趙明華經常出入夜總會且都有招妓。[2]
爆料錄像亦顯示,在當晚,倪政文確實與其他三位高院法官一起,進入了衡山度假村電梯。此後,倪亦與其他法官一起,進入度假村房間休息。

倪政文爆料者

本報記者查知,爆料者名為倪培國,此前繫上海雨捷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倪因公司與另一公司的裝修合同糾紛,經上海市閘北法院一審、二中院二審,以及高院申訴均被判敗訴或駁回的情況下,懷疑高院民二庭副廳長趙明華深度介入、並操縱該合同糾紛,進行了長達一年多對趙明華的跟蹤及調查,並聲稱擁有趙多項違紀違法的事實。
這則爆料視頻的出現時機頗為微妙。
7月1日,上海召開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會,中央第九督導組組長高祀仁出席動員會並講話。在會上,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強調,要“找準上海在‘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
公開報道顯示,至爆料視頻出現前後,中央第九督導組在上海期間,已在上海多個黨政部門進行調研指導。而此次上海高院四法官涉夜總會娛樂一事,正成為“四風”問題的典型。
8月5日,上海市紀委市監察局官方微博也發佈微評表示稱,“正值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期間,這一案件再次證明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4名法官涉‘夜總會娛樂事件’,令法律失去尊嚴、司法蒙羞、正義受損”。[1]

倪政文工作履歷

2009年,倪政文從上海市二中院調往高院,任高院監察室副主任,至案發時,倪政文任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在二中院時,倪任民二庭黨支部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