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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償還期

鎖定
借款償還期是指在有關財税規定及企業具體財務條件下,項目投產後可以用作還款的利潤、折舊及其他收益償還建設投資借款本金利息所需要的時間,一般以年為單位表示。該指標可由借款償還計劃表推算。不足整年的部分可用線性插值法計算。指標值應能滿足貸款機構的期限要求。
中文名
借款償還期
外文名
Loan repayment period
釋    義
指標主要是以項目為研究對象

借款償還期計算公式

借款償還期=(借款償還開始出現盈餘年份-1)+(盈餘當年應償還借款額/盈餘當年可用於還款的餘額) [1-2] 

借款償還期判別方式

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之間一般都約定有返還借款的期限。
如果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之間應當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如果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即屬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