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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贅婚姻

鎖定
“入贅”是男子“嫁”入女方,成為女方家庭中一員的婚姻形式,又可稱為“贅婚” 、“贅婿婚”“入舍”“招養婚”“倒插門”等,而“入贅”的男子則被稱為“贅婿”或“養婿”。贅婚不同於男娶女嫁的婚姻形式,是一種男子就婚於女家,以女家作為主體關係,夫以妻居的一種婚姻方式 [1] 
贅婚在我國許多民族中,如漢族、壯族、瑤族、拉祜、 土家、藏族、鄂温克、達斡爾、彝族、納西族等民族中都曾長期存在過,作為一種非主流的婚姻形式涵蓋了如此多的民族,可見中華文化的豐富內容並不只存在於某一個特定的民族中,它是我國多個民族文化的共同結晶 [1] 
中文名
入贅婚姻
外文名
marry into and live with one's bride's family
別    名
倒插門
入贅
別    名
招女婿
招親
拼    音
rù zhuì hūn yīn
注    音
ㄖㄨˋ ㄓㄨㄟˋ ㄏㄨㄣ 一ㄣ
釋    義
男子婚於女家併成為其家庭成員

入贅婚姻贅婚功能

入贅婚姻經濟功能

男性一直被認為是家庭生產的主要勞動力,對於獨女無子或多女無子家庭來説,採取招贅婚姻的方式,有助於解決家中男性勞動力不足的需求。

入贅婚姻養老送終

農村的傳統觀念一直認為,女兒總會要外嫁的,因此無法照顧家中的父母,併為家裏盡到一些義務,面對老人的贍養問題亟待解決,這對於有女無兒家庭而言通過贅婚來解決是一個策略和辦法。

入贅婚姻傳宗接代

傳統的傳宗接代思想是贅婚的主要原因。在農村,無子家庭為了延續香火,並使姓氏得以保留,選擇贅婚就成了解決後繼無人的主要選擇。

入贅婚姻保障安全

在農村, 農民一般依靠家族勢力解決鄰里糾紛和村裏問題,無論是據理力爭還是武力對抗,男子是在這其中具有重要的角色作用,而入贅女家的男子要永住女家,這在某種程度上也體現了“家有男兒則頂事”的觀念。 [2] 

入贅婚姻贅婚作用

入贅婚姻增強男女平等觀念

贅婚是男女雙方“你情我願”自主自由結合在一起生活的婚姻形式,體現了男女雙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觀念,這對於一直存在於農村的婚姻包辦、男強女弱、男尊女卑的觀念是一種消解和衝擊。贅婚提高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婚姻的話語權,這有助於消除社會對女性存在的貶抑和歧視。

入贅婚姻促進家庭關係和諧

贅婚帶來了一種新型的家庭關係,以往男娶女嫁婚姻模式中的婆媳關係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母女關係,和贅婿的關係也成為了母子關係和父子關係。顯然,過去在家庭中備受關注的婆媳關係不和與矛盾,以及嫁出去的女兒受到不公正對待等家庭問題則會減少;而入贅女家的男子也可在新的家庭關係中得以不斷調整自我,更新自我,與妻子建立更好的家庭伴侶關係。

入贅婚姻構建包容社會文化

贅婚自古至今都有存在,這樣一種不同於主流婚姻形式和多數人想法的婚姻狀態,之所以能夠存在於如此漫長的時間中,體現了我國文化對這種婚姻的接受和認同,也説明了我國文化自始至今所具有的包容性。贅婚的存在和傳承也進一步促進了我國文化中所具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尤其是在家庭文化中所倡導的家庭成員要共同商議家事,互敬互愛,彼此包容。 [3] 

入贅婚姻家庭關係

1、入贅只是一種婚姻形式,雙方應以情感為基礎,在共同經營婚姻關係的歷程中,應相互尊重和信任,彼此認同與依靠。贅婚同樣是受法律保護和制約的,如果女方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就對男方頤指氣使,難免會導致情感破裂;如果男方原本反感或排斥入贅,卻為了功利目的委屈、壓抑自己,則會在補償心理的驅使下變得失衡、扭曲。
2、選擇贅婚是基於愛的動因,如果本末倒置,只看重財富卻忽視人與人之間的情感與關係,把贅婚作為跳板和捷徑來實現自己的私慾,全然沒有擔當和責任,沒有共同的人生價值和生活方式的契合,沒有心靈的交融,那麼選擇贅婚則只有害己害人,不為道德所容的結局出現。
3、贅婚可能會受到一些客觀因素的影響,比如雙方家庭存在不對稱性,這與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相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雙方家人需達成諒解。對於入贅婚姻中的男人入贅到女方家庭生活,男方要有和妻子攜手共建幸福家庭的意願和行動,彼此互愛互助,承擔較多的責任和義務,而不是怨天尤人,甚至是遊手好閒。
參考資料
  • 1.    孫晟,舒萍.中國贅婚的演變與研究.蘭州學刊,2012(3):205-208
  • 2.    王燕鋒.從招贅婚姻看城郊農民市民化:以蕭山R村為例.浙江社會科學,2008(2):72-75+127
  • 3.    寇韻楳.入贅婚,特色的文化分析.中國民族博覽,2017(4):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