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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心理學派

鎖定
個體心理學派的創始者是奧地利精神病學家阿德勒。阿德勒原是弗洛伊德的學生之一,後來由於觀點分歧,於1911年脱離弗洛伊德而自立門户,稱他自己的體系為“個體心理學”,或“個人心理學”。
中文名
個體心理學派
創始者
阿德勒
創立時間
1911年

個體心理學派人格統一説

阿德勒認為,人的行為不是由生物的本能力量所決定的,而是由社會力量決定的。他認為個人及人格乃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統一的人格以及他的整個生命和各種精神活動,都有一定目的和方向性。換句話説,也就是人的任何一種活動都有一定的目標,這個目標就是優越感、成就、滿足或自我實現。他認為人的每一種心理活動都只是人格總體的不同表現,要了解和研究每一個人的心理活動,就必須要了解人格的總體,所以他提出個體心理學的任務是掌握人格的全部知識,以便更好的瞭解人的所有心理活動。

個體心理學派生活風格説

在阿德勒的個體心理學中,生活風格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他認為,一個人從出生到長大成人,由於生活的磨練,使他應付困難的辦法逐漸概括和固定下來,形成了一套特殊的行為方式,這種方式一經形成就很難改變,這就是他所説的“生活風格”。阿德勒在提出這個概念的同時還提出了“創造性自我”的概念。他認為“生活風格”和“創造性自我”在形成一個人的人格時都發揮了主動作用。“生活風格”不良會導致神經病。

個體心理學派補償作用

阿德勒認為自卑感是人的行為的原始決定力量。由於身體的、精神的或社會的障礙,會使人產生自卑的情緒,這種自卑的情緒會使人產生補償心理。例如,無法復明的天生盲人,往往用觸覺或嗅覺來補償因眼睛而造成的生活困難。他認為這種補償作用運用的正確與否,能決定人格是否正常發展。阿德勒的神經病學理論,也強調由於不正確的補償,或者叫“逃避”作用而導致的神經病。

個體心理學派出生次序

阿德勒在考察人格形成的原因時,非常強調兒童在家庭中的出生次序和所處的地位。他認為兒童在家庭中都以“爭取優勝”為目的。第一個孩子往往因為抱有不安全感和敵視別人的心理而犯罪、酗酒或得精神病;第二個孩子善於適應環境,但常表現有野心,有反抗情緒和嫉妒心理;最小的孩子由於受嬌慣,長大後多伴有不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