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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自傳

鎖定
個人自傳,是系統、全面地介紹自己的歷史及思想演變過程的書面材料。它是申請入黨的人向黨組織全面彙報自己情況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黨組織全面地、歷史地瞭解申請人的重要材料。個人自傳也指介紹自己的人生經歷,表明自己的一種思想態度。
中文名
個人自傳
作品類型
書面材料
內容主題
系統全面的介紹自己的歷史及思想演變過程和自己的人生經歷和思想態度

個人自傳史料記載

清朝人吳曾祺説:“傳者,傳也,所以傳其人之賢否善惡,以垂示萬世,本史家之事,後則文人學士亦往往效為之。”司馬遷的〈報任安書〉也是自傳成份很重的信函。洛克菲勒規定洛克菲勒後代不能出自傳,但戴維·洛克菲勒打破了這個傳統,《抓住每分錢:洛克菲勒自傳》。美國最着名的《富蘭克林自傳》是發明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1771年執筆,1788年完成,前後歷時17年之久。着名的自傳如:《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的前半生》、 《甘地自傳》 、《達爾文自傳》、《我的奮鬥》 、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傳》、《馬克·吐温自傳》、《亨利·福特自傳》、胡適《四十自述》、《沈從文自傳》、《張忠謀自傳》。
自傳的格式不拘,梁啓超〈三十自述〉一開始即吟古典詩一首以出之。也有作家將自傳以小説形式發表,如蕭紅的《生死場》。字數亦不拘,從數百言至數百萬言都有,長篇的自傳可視為回憶錄。
中國文人多注重道德倫理,自傳是否全然代表「真實」而「正確」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為了美化自己,通常有大量的「想像」與「虛構」成份。余英時指出中國古代以「家風」「世德」為主的自傳資料並無法突出一己的個性與人格。

個人自傳自傳的內容

根據各人不同情況,一般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寫:標題。“自傳”第一行居中寫;以下正文另起一行;
1、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民族、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參加工作年月、職稱、有何專長、從事的職業及擔任的職務等;
2、本人的經歷。一般從讀小學寫起,每段經歷都要寫明起止年月,前後時間要銜接,並要提供證明人。如中間有脱節,要説明原因。所在地(單位),從事的職業及擔任的職務,受過何種獎勵和處分,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説明的其他問題,都要一一寫清楚;
3、個人思想演變過程。這是自傳主體部分,應儘可能寫得具體詳細些,特別是對自己思想演變影響較大的主要經歷和主要事件要着重寫,個人的思想認識和態度應寫清楚。(二)寫作要求及注意問題(1)要堅持實事求是;(2)要忠誠老實;(3)要突出重點;(4)要總結經驗教訓;(5)要力求簡潔明瞭;儘可能避免使用一些形容詞和空洞的詞語,要用事實説話,語言要簡練,用詞要樸實;(6)個人簡歷通常附於自傳正文之後,也可以以列表形式反映。

個人自傳基本格式及內容

通常為:
(1)標題 居中寫“我的自傳”(或自傳);
(2)正文 主要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從上小學或7週歲寫起,就讀學校、擔任職務、所受獎勵與處分、參加何種進步組織、有無相關政治歷史問題等),個人思想演變(這是主體部分,結合成長經歷談對一些重大政治問題的認識等等)和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係的情況(家庭成員不用我説大家也知道該怎麼寫,主要社會關係一般是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親屬,談談他們的職業及政治面貌等),大致就是這三部分。
(3)結尾 署名和日期,這一項與一般書信格式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