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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鎖定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是一項個人保險產品。
中文名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產品特色
意外傷害保障突發急性病定期壽險
投保年齡
30天-60週歲
保險期間
一年期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產品特色

意外傷害保障突發急性病定期壽險保障意外傷害醫療保障突發急性醫療保障喪葬費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提示

投保年齡:
30天-60週歲,最高續保至65週歲
交費方式:
躉交
保險期間
一年期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並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的,我們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並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殘疾的,我們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及該項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第180日時的身體情況進行鑑定,並據此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兩項及以上身體殘疾時,我們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於同一肢時,我們僅按較嚴重項目給付一項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導致同一肢殘疾,而殘疾項目所屬等級不同時,以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給付為準:
若後次殘疾項目所屬等級較嚴重,則在給付後次保險金時需扣除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若前次殘疾項目所屬等級較嚴重,則不再給付後次的殘疾保險金。